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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标准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验收、使用、维护、撤除等工作,防止支架坍塌事故,特制订本规定。1.2本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O76-9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方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建筑地基根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JGJ8091)、?钢管脚手架扣件?(GBI5831-200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130-2001)
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128200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标准?(JGJ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1662008)?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不安全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等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1.3本规定所称施工脚手架是指施工现场为工人操作并解决垂直和水平运输、施工人员上下、高空安装构件而搭设的各种支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为完成永久构件采用支架搭建用于承受荷载的临时支撑体系。高大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
3、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1.4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涉及临空作业、高处不安全作业,作业平台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保险(安全带、安全绳),且安全带和安全绳必须系在不同的可靠安全部位。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穿防滑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上架作业。1.5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现场交底培训前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对搭设支架、登高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管理。1.6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展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视、美尼尔氏症、癫痫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高处
4、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1 .7本规定与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标准等矛盾处或未明确的局部,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标准为准。2方案设计与编制2.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工程特点,编制各类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和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明确使用部位、功能要求、承重荷载等。2 .2高度大于24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以及所有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并经监理(或业主)单位批准。3 .3高度小于24m的脚手架应编制搭设方案(主要内容应有支架施工图及材料、作业指导书、技术要求及本卷须知),经监理单位审批前方可实施,作为脚手架搭设的标准。4 .4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应实测脚手架使用范围
5、的地形平面图及纵横剖面图,作为脚手架设计的根基资料。5 .5编制方案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地基要求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地基遇不良地质(松软土、回填土等)时,应提出处治、压实、硬化、防排水等措施。脚手架地基承载力一般不得小于2.7kPao(二)立柱底部应设计满足强度和刚度的垫板要求,除专项设计外,应满足以下规定:D脚手架高度小于24米,地基土质良好时立杆根基采用钢板底座(150X150X8mm);地基土质稍差时采用钢板底座加木垫板(2002L50mm)或直接采用3倍钢板底座面积的12Omm厚碎垫块(260X260X120mm);2)脚手架高度大于24米,立杆根基:有底座时采用100mm
6、厚级配碎石加碎垫块400400120mm;无底座时在碎垫块上纵向仰铺通长12#以上槽钢;3)承重支架的地基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要求实施,并经历收合格。一般采用不少于20Cm厚级配碎石加15Cm厚C20碎;其立杆底部应有统长的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统长木板,上设有100XloOmm钢板作垫衬。(三)用于桥涵工程、路基边坡防护等脚手架,至少应设计为双排脚手架。(四)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构造的墩、台、边坡结实拉接,底脚有可靠的锚固措施,有人员上、下通道,安全护栏或安全防护网,挡脚板、脚手板
7、搭设方案及固定措施。(五)对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六)在有可能发生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部位,应设计防撞设施。6 .6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标准、标准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二)工程概况:构造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脚手架、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三)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方案、材料与设备方案等。(四)施工工艺技术:根基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
8、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撤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六)劳动力方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工程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构造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根基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
9、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3论证与审批3.1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编制、审批必须符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不安全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的规定。属于高大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照方法中所规定的采用专家论证程序。3.2搭设方案或专项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须变更时,须重作设计并报监理审查前方可实施;假设该方案为专家论证通过后仍需变更的,必须重新召开专家论证会。4材料管理规定4.1 脚手架可采用钢管扣件连接、门式架、承插钢管、其它型钢搭设,不得使用竹子、圆木等
10、其他材料作为支撑体系搭设脚手架。4.2 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等材料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4.3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展复核,并对其外表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展抽检。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圾当发现存在质量不符合情况时,应进展100%外观检查,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展检测。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展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l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
11、应进展100%检查。4.4 重复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脚手板等),二次使用前必须经过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署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后,方可再投入使用。4.5 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严禁使用;扣件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4.6 木脚手板必须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宽度2030cm的松木板。但凡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竹制脚手架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30cm,中间应用不少于9根直径8mm的螺栓将竹片连接在一起。凡腐朽、霉变、固定、竹夹板的螺栓少于规定数量或已损坏的不得使用。5搭设管理5.1
12、 支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按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对现场管理人员、脚手架搭设人员进展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不安全性较大工程的交底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搭设方案及技术交底要求进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支架与模板支撑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5.2 脚手架搭设必须保证以下安全措施:(一)脚手架搭设现场,应设戒备带进展临时封闭管理,并指派安全人员进展戒备,严禁人员和车辆从其下方通过,以免物体坠落伤及人员和车辆;搬运材料预留的通道,要设置围栏并挂限高、限宽等警示标志牌、警示带,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
13、材的碰撞。对于跨越交通道的支架必须在交通道车流方向的入口处及前50m处的支架上方设立醒目的限高标志,夜间设灯光照明及警示灯;通道下方设防坠层;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花下溅到交通道的措施。(二)搭设脚手架,应尽量避开夜间工作。如须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三)在高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在随身的工具袋内。(四)高度大于24m的脚手架搭设,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五)当有六级及以上大风、雾和雷雨天气时,应停顿脚手架搭设与撤除作业。(六)搭设边坡脚手架前,须对边坡上方的危石进展清理前方可开场搭设。(七)施工脚手架搭设时必须离输
14、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禁在搭好的脚手架上直接架设施工用电线路。(八)脚手架须有良好的接地性,减小接地电阻在标准许可的安全范围内,防止雷击或漏电造成触电事故。(九)脚手架附近有爆破作业时,应尽量调整作业工序,防止影响支架地基和架体稳定状态。确需穿插作业的,在每次爆破作业后应对脚手架进展全面检查和处理,并作好检查记录。5.3 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制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构造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制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5.4 支架上的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要求。5.5 严禁将外
15、径、管壁厚度不同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使用扣件不少于两个,立杆连接必须使用十字连接件。大小横杠间距应符合标准标准,且大横杆间距不大于L8,立杆间距不大于2m。5.6 按照安全操作相关规程及设计方案,作业平台临空面及上、下通道处应有安全护栏或安全防护网,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无探头板(要用6#10#铁丝固定在脚手架钢管上),临空面应设高度不小于L2m的防护栏杆和设2030cm高的挡脚板或全挂安全网,立网设置在立杆的内侧,用适宜的系绳将网周边定隔系牢在钢管上,安全网应严密封闭无缝隙(在网边作焊接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
16、员和工具坠落。高处临边防护栏杆处宜有夜间示警红灯。6验收管理6.1 高度小于12米的脚手架,应由工程技术部门(或编制方案部门)组织质量、安全等部门人员对根基进展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前方可搭设;高度大于12米的脚手架(或特殊部位的脚手架)及所有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根基,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人员进展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后报监理单位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前方可搭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应留存验收记录。6.2 脚手架及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分段(一般为每6米)组织验收,合格前方可继续搭设上升,发现不按专项技术方案或搭设方案施工的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顿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6.3 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