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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建立决策科学、程序规范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投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管理基本原则。(一)合法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党委会决议要求。(二)科学性:建设项目启动前期由开发部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批后申报立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为避免施工图设计超出概算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
2、审意见修改后,报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专班审查批准后进入施工图设计。(三)时效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中介服务采购、施工招标与合同签订、项目建设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决算审计等工作。(四)经济性:在限额内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测绘、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子公司完成;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子公司积极参与项目投标。第三条项目管理目标。(一)确保项目建设按目标顺利完成,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二)规范公司项目管理流程,使项目管理高效化。(三)强化各项目建设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避免
3、建设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问题。(四)确保项目建设管理现场额外增加工程量及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城投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子公司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大额(400万元以上)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各项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和遴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工序验收、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款支付、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等工作;负责组
4、织图纸会审、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设计变更;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中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及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并按规定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以及办理各种产权证明。第六条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专班。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专班是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设置的管理机构,在董事长、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专班由各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管理专班成员。城投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由各二级子公司成立建设项目管理专班。城投公司为建设主体的建设项目,由融资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与落实,开发部负责办理项目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中介服务采购与管理、施工招标与合同签订等工作,工程部负责项目
5、建设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等工作,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建设资金调度与工程款按期支付工作。二级子公司为建设主体的建设项目,由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指导、督促相关工作。第七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设项目的法定委托代理人,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项目立项批复后,由建设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委托监理单位,并配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严格工序控制,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
6、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专业能力,能严格遵循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印发正式文件。城投公司为建设主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工程部推荐项目负责人;城投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为建设主体的建设项目,由各二级子公司设置建设项目管理专班,项目负责人由各二级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推荐授权人担任,原则上推荐二级子公司班子成员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报城投公司领导会签后执行。第八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项目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助建设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7、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项目监理单位必须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协调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项目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与工程建设同步、如实完善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配合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并取得档案合格证,同时移交一份建设单位存档。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日进行考勤,按月如实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各项目监理人员的考勤表,并于次月初上报建设单位存档
8、结算。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单位在监理服务中标(选)后,应于30天内按相关法规、招投标文件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相关规范、投标文件、合同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合理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没有正当理由、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更换项目总监和其它监理人员。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没有在两周内完成项目监理机构组建,或者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擅自更换总监,或者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它人员40%以上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行为引起的相应损失。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后,在没有正当理由、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总监或者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它人员40%以上的
9、,处以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擅自更换人员至办理变更手续期间,视为人员擅自离岗处理,并按本办法第十章奖惩办法执行(此部分须写入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在处以相应的违约金后,由监理单位申请变更项目总监和其它监理人员,变更人员必须与该监理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其执业资格、职称、学历不低于原投标监理机构相应人员的情况下,报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专班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变更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专班不同意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行为引起的相应损失,清理出公司中介机构服务库,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该单位信用等级。第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施工单位应按设计与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
10、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与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安全文明与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做好技术与安全交底;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程序申报分项、分部、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按规范要求与工程建设同步、如实完善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并取得档案合格证,同时移交一份建设单位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本着诚信、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报审结算资料,并按建设单位相关结算管理办法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
11、减率5%以内,结算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5%(含)的,超出的结算审核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直接从应付结算款中扣除。第十一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设置。施工单位应于中标(选)后30天内按相关法规、招投标文件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相关法规、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组建项目部,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没有正当理由、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施工单位没有在两周内完成项目部组建,或者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者更换项目部其它人员40%以上的,建设单位有权
12、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行为引起的相应损失。在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未得到建设单位许可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的,根据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大小,按下表对其违约行为处以相应的违约金。擅自更换人员至办理变更手续期间,视为人员擅自离(缺)岗处理,并按本办法第十一章奖惩办法执行(此部分须写入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在处以相应的违约金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变更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其它人员,变更人员必须与该施工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其执业资格、职称、学历不低于原投标项目部相应人员的情况下,报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专班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变更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专班不同意
13、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行为引起的相应损失,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该单位信用等级。施工单位擅自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违约处理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擅自更换项目部其它成员8000万元以上80-10010-203000万元-8000万元30-805-10400万元-3000万元2-301-5400万元以下0.5-20.2-1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责。总包方应不定期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分包方立即整改。第十二条勘察单位主要职责。勘察
14、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地质情况进行勘察,为建设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勘察单位必须参与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搜集建设区域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第十三条设计单位主要职责。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15、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设计单位必须参与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工程验收工作。第三章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城投公司为业主的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与落实由公司融资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二级子公司为业主的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与落实由二级子公司负责,公司融资部给予配合指导。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16、。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申报与支付流程按关于城投公司工程款支付申报专项议题的通知文件及合同约定支付节点与支付比例执行。(一)工程款支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有工程款支付需求时,原则上按一月一次上专题会研究,各项目负责部门(子公司)每月编制次月工程款支付申报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分类汇总交财务部,当月有申报计划时,由办公室根据财务部拟定的申报计划汇总表安排每月20号一25号(每月第四周)报专题会研究决定。(二)工程款支付申报要求:各项目负责部门(子公司)于每月15日前编制完成次月工程款支付申报计划(附表一),上专题会前各项目负责部门需与开发部、工程部、融资部、财务部对接明确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启动依据,并按程序报批后分类汇总交财务部才可申报上会。各项目负责部门(子公司)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