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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健康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加快区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步伐,助推食品工业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和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围绕区培育“4+4”产业行动计划,聚焦健康食品领域,打造具有特色的食品品牌,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力争每年新增新上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超15家;力争到2025年,全区食品产业亿元以上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超90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增速高于市平均水平;形成
2、一批产业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龙头牵引力强、产业融合度高的特色休闲食品产业集群。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比重进一步协调,高品质产品供给多样,从原料生产到食品流通全链条协同运作,食品制造业发展质量和集聚水平得到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能力有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新产品开发再上新台阶;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进一步普及,食品机械技术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快形成,至2025年,食品企业力争市级龙头企业超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5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5家、专精特
3、新中小企业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品牌影响持续提升。企业品牌意识继续增强,品牌管理体系继续完善;着力打造更多“名企、名家、名品、名声”,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品类丰富度、质量满意度、品牌认知度明显提高。三、发展措施(一)抓大,精准培育工业龙头。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引导一批在生产加工、品牌建设、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方面能力强的潜在龙头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融通供应链,实现质量和规模同步提升;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鼓励和引导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且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性企业上市融资,逐步发展成为
4、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二)促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申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工”,引进国内外先进装备;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现有工艺、设备、生产等进行提升,参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食品企业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联合研发机构等;支持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检测机构落户我区,与我区食品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业人才建设,支持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工业园区对接合作,着力解决县域人才引进难问题。(三)引优,延长食品产业链。加大招商
5、引资、招才引智力度,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充分发挥企业、商协会、会展、产业基金、创投风投等平台作用,积极招引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市场、物流仓储、包材制造、包装设计、电商营销等产业链配套产业升级发展项目,建立“实验室+工厂”、“供应链+线下渠道+线上平台”等新模式,推进食品产业链配套升级再造,形成食品产业全链条。(四)提质,争创名企名家名品名声。支持企业争创名牌,鼓励企业创新品牌营销模式,与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机构开展合作营销推广;支持企业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引导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与国内外电商平台加强合作,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销售规模化、品牌化;坚持品质为先,加强食品安全监
6、管,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息可追溯和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安”品牌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五)强配套,提升食品工业园区。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完善提升海澄食品产业园、东园工业集中区、白水冠山工业园,通过连片规划,将食品产业园区串连成线、成片,为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加大食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园区内部管理,抓好园区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工业园区;依托建设“零碳”产业园契机,充分利用LNG深冷资源,打造区域性超低温速冻加工中心,发展冷链物流、冷冻加工、预制菜加工、冻干食品加工等“冷能+食品工业”产业园。四、政策支
7、持(一)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对新获评市龙头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含培育类)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评价奖励中,同一家企业若已获得市级龙头企业奖励的,则奖励1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IO0%且增速排名居市前10位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支持企业新增新上。对新上规模食品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含省、市补助);对新建、
8、新投产的新增规模食品企业给予35万元奖励(含省、市补助)。(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支持实行产销分离。对2022-2024年在我区新成立独立法人的销售公司的规上、规下食品制造业企业,且纳统时间为2023年或2024年的,在新增新上奖励基础上,再给予8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支持企业技改提升。对属市级重点技改项目中食品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达300(含)万元以上的项目,于竣工投产后给予生产性设备实际购置费(含软件、技术)1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
9、项目);对属省重点技改项目的,在省级技改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奖补金额50%的金额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单个项目,含省级技改奖补)。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对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上、规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给予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上、规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六)支持智能化改造应用。对应用经省认定的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食品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购买价格1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新
10、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评价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5万元、100万元的金额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认定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认定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七)支持建设创新平台。对为食品制造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提升、质量提升、研发改进等科创服务,且在区设立产业集群综合服务平台的第三方机构,按其服务总金额和年度服务企业数进行金额奖励,服务总金额不少
11、于100万元且年度服务企业数多于(含)20家的,给予5万元奖励;服务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年度服务企业数多于(含)50家的,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八)支持开拓市场。L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参加经认定的市外重点展会,按实际参展情况对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金额补助;其中,参加全国春、秋季糖酒商品交易会的食品企业(包含规上、规下食品工业企业)每个标准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展会费补助;以特装展位形式进行参展的,按照36平方米为一个基本单元,每个基本单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展会费补助,单
12、个展会中每家企业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2,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由市组织和推荐的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包含规上、规下食品工业企业),分别对港澳台展会、国外展会进行每个展位2万元、3万元的展会费补助(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金额)。同一家企业年度展会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国内展会、国际展会补助),其中开拓国际市场补助所需资金统筹省级因素法资金给予支持,且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20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支持参与标准制修订。主导、参与制订一项国家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修订一项国家标准给予不超过8万
13、元奖励;主导制订、参与一项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元、7万元奖励,修订一项行业标准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主导制订、修订一项省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元、7万元奖励;在省级相关奖补基础上,主导制订、修订一项团体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品牌质量提升。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质量标杆”认定的食品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40万元和15万元奖励。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定(含复评)的,给予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14、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食品工业企业进行HACCP认证”(含复评),对新通过HACCP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金额2万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健康食品产业工作专班,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及成员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统筹推进有关工作。(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目标责任制意识,要深刻认识到食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认领工作任务,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纵横联通,层层细化主要目标及各
15、项任务,实现责任分解具体化、规范化、台账化。(三)强化督查机制。压实工作目标,适时组织对区直有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场)在推动食品高质量发展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各项目标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上扶持措施适用对象除文中注明外,均为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食品工业企业。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发布实施细则或者申报指南,奖补资金除有明确规定外,均由本级财政执行。本措施涉及的各项条款凡与国家、省、市政策措施内容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认定类奖励措施无需排重。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工信局负责。本扶持措施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区直有关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