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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通知各街镇教育办、区属各中小学校: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寒期从事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加强教育引导,明确纪律要求。各校在寒假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济教人字(2018)4号)、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中共
2、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济教人字(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关于规范办学的各项规定,让全体教师准确把握有偿家教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在此基础上,组织签订承诺书并在校园内张贴公示,进一步增强教师纪律意识、规范意识、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有偿家教行为的发生。2.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春节期间教师廉洁纪律要求如下:(1)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或让学生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3)不得通过向
3、学生推销图书、教辅资料、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3.加强排查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学校要承担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相关成员负有分管责任。各校要成立监管小组,明确责任要求,组织明查暗访;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好防控网络;要通过校园网、学生会等公开学校和教体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规定,对发现的有偿家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及时处理并如实上报。教体局会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学校未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和纪律追究;发现教师存在有偿家教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