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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教学服务方案1 .委托事项1.1 委托范围1.1.1 教学秩序的管理;1.1.2 教学物资的检查;1.13多媒体教室工具包(含教室钥匙、白板笔、话筒、黑板擦等)的管理;1.1.4 教学楼能源管理;1.1.5 教休室的管理;1.1.6 考试的保障。1.2 基本要求1.2.1 教学管理员在教学楼前实行课前30分钟的站立服务,管理和督促师生进入教学楼,阻止着装不规范及携带食品的师生进入,维护好教学秩序;1.2.2 教学管理员在每天上课前一晚对教学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2.3 协助校方管理人员对多媒体进行管理,确保多媒体话筒一直处于能使用的状态,借用和收回均做好登记;1.2.4 教学管理员不定
2、期进行巡查,加强教学结束后对多媒体、电灯、风扇等的及时关闭;1.2.5 做好教师休息室的保洁服务工作,定期饮用水的供给及设备检查、消毒,保证每天至少一次进行饮用水设备的清洁;1.2.6 协助校方管理人员进行考试的布场、考场的秩序维护等工作;1.2.7 禁止非本校人员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教学楼栋;严禁外来推销、宣传人员和培训机构进入教学楼及教室。2 .教室使用管理2.2 按照教务处关于教学课程(排课表)的安排,及时、准确开关相应教室。教室应在上课前15-30分钟开放,在下课后15-30分钟内完成桌椅摆放、清洁打扫,及时检查所有电器设备和多媒体机柜,关门关窗关灯(教室照明要在15分钟内完成I所有
3、设施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后,禁止人员进入。加强日常的巡查频率,关闭电器设备及时。2.3 对教学楼内的教室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满足教学及学生自习使用需要。教室管理员视天气情况开启教室灯与风扇,每45分钟对自习教室进行1次巡查,遇到自习学生人数较多,自修课室较为拥挤时,应及时增开备用教室;对于没人使用或使用率不高的,应及时关门熄灯,对教室里面空位率高于50%的,进行及时合并。2.4 教学楼管理员需熟练掌握每日教室使用情况,严禁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开放教室用于非教学活动或校外人员使用。2.5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的情况下,对于教学单位、学生社团正常使用教室举办讲座等活动给予积极配合,按教务处批复手续合理安排
4、,对临时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应经教务处批准,做好多媒体讲台钥匙的出借登记,并按时回收工具包。2.6 对因教室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教室调整工作。2.7 每学期放假前,要对所有的多媒体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写出设备性能状况报表,注明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项目,交教务处。2.8 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所有教室进行1次全面检查(含多媒体),放假期间对完好无损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封存,对损伤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在教室门上加贴封条。3 .设施设备保障3.2 根据教学活动的规律,在每学期结束前,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粉笔和黑板擦领用数量申请。3.3 管理员在每天上课前对教学
5、物资全面检查1次。定期更换黑板擦,定期补充白板笔和粉笔,确保每间教室的黑板擦能正常使用、白板笔和粉笔够用,使用黑板的每间教室保证白色粉笔和彩色粉笔各一盒,使用白板的教室保证黑色红色白板笔各一支。(在保证需求的前提下,加强物资管理,防止无故浪费3.4 建立教室设施设备(教室桌椅、照明灯具及开关、吊扇及控制器、多媒体设备等)每日检查制度,并做好每日定期检查记录。每节上课后,管理员对教学区域的教室开启情况进行复验。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一般故障应随叫随到,当天维修完毕。维修期间,有备用设备应及时换上备用设备;没有备用设备的,要及时对使用该教室的教师说明清楚,并向教务处及时报告。3.5 对电铃、教室时钟
6、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教务处报告。3.6 严格执行物品出入登记制度。4 .考核办法4.2 出现无关人员在教学区域逗留或动物、宠物、食物进入教学区域,每次扣减服务费200元;4.3 教学区域出现重大干扰,每次扣减服务费400-1000元;4.4 教室开门关门不及时每次扣减服务费200元因开门不及时影响按时上课,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教室关灯不及时,每次扣减服务费200元;4.5 自习教室开放不足或过多,每次扣减200元;4.6 私自开放教室用于非教学活动每次扣减服务费400元,出借给校外人员使用,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4.7 粉笔、黑板擦配备不达标、不及时,每次扣减服务
7、费400元;4.8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借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减服务费200元;4.9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作业规范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达标,每次扣减服务费400元;4.10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检查、维护、维修、报告不及时,每次扣减服务费100元;影响正常教学,每次扣减服务费500-1000元;4.11 教学设施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影响正常教学,每次扣减服务费500-1000元。4.12 未按要求设置教学服务台、教学保障服务不及时、出现教学干扰、没有准备好教学用具的,限期整改。4.13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减物业服务费300-1000元,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