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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药物热引起发热类型、疾病解读及不良反应表现药物引起发热类型能明确原因的发热或可预见的发热。该类发热通常发生率较高,医务人员能提前预知患者使用该药物后较大可能会出现发热现象,甚至能预测出发热的程度。在用药前的告知书中应明确告知患者。出现发热反应后大多数容易分辨,鉴别诊断方面耗费医生精力不多。1)(类)赫氏反应患者应用青霉素类药物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或敏感菌引起的脑膜炎、肺炎等疾病时引起发热甚至高热惊厥。因微生物被抗生素杀死后释放致热源引起发热。此类发热反应往往具有可预见性,为防治出现发热反应,有时会在开始治疗后给予小剂量糖皮质激素予以预防。伤寒患者治疗过程中也可能发生类赫氏反应。2)干扰素
2、、巨噬细胞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生物制剂此类药物因刺激患者体内释放白介素(ILT)、肿瘤坏死因子(TNF-)等诱发发热反应。一般在使用前会有明确告知,出现发热反应后对症治疗。或者为预防患者出现发热反应,可于用药前使用解热镇痛药,比如重组人白介素-2。许多疫苗是由灭活或减毒的细菌或病毒制成,本身就是致热源,注入体内后刺激内源性致热源引起发热。一般在注射前会明确告知被接种者。3)抗肿瘤药物因肿瘤细胞被抗癌药物破坏后释放致热源引起发热。通常也会在使用前明确告知,出现发热后对症治疗。4)药物作用延伸(左旋)甲状腺素用量过大时,患者代谢增强,产热增多。此类情况出现原因可能是医生处方错误或者患者不遵医嘱或
3、者二者兼而有之。如果产生纠纷,医方需承担沟通(告知)不到位的责任。肾上腺素、阿托品、吩曝嗪等,影响散热过程或减少出汗而致发热,尽管发生率不高,用药前需向患者告知可能出现发热反应。5)输液反应在配制输液制剂时无菌操作不严格造成污染而致输液反应,此为工作中尽力避免的情形。尽管无法预测,严格来讲与药物无直接关系,将其归类为药物性发热不是很恰当。不能查到确切原因或不可预见,无法提前预知的发热。即使医生知道某种药物容易发生药物热,但是不能具体预测出哪位患者会发生。该类发热反应发生后为寻找原因往往耗费医生精力较多,并且易造成患者治疗时间延长、费用增加等。药物热占院内发热的比率为3.0%(95%CI,0.6
4、%-6.8%),引起药物热的药物种类以抗生素(抗感染药物)为主。疾病解读药物热的定义为:由药物过敏导致的发热,常是药物过敏的较早表现。特征如下: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再次用药发热发生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一般是持续的高热,但患者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常见症状发热病因与分类变态反应性疾病例如“风湿热、药物热、血清病、溶血反应”等,指出“药物热”属于变态反应。根据免疫学定义,变态反应即超敏反应,又名过敏反应。变态反应性疾病,即过敏性疾病。药物不良反应举例为:副作用、变态反应、毒性反应、药物的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菌群失调、药物依赖性等。并将不良反应分为A、B两种类型。其中A型是由药物固有作用的增强和继续发展的结果,具有可预测的特点,亦即一种药物在通常剂量下已知药理效应的表现,与剂量有关,发生率高,但病死率低,而且时间关系明确。B型不良反应是与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异常反应,与剂量无关,且难预测;发生率低而病死率高,如过敏反应(如休克)等。副作用通常指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该书中将药物的变态反应与副作用并列,可以理解为二种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