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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股票代码:000521.200521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
2、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富春定增1008号、富春定增1017号、富春定增禧享2号、富春定增1009号、富春定增宝利12号、祁巨定增2号、祁巨定增3号、祁巨定增4号、富春定增宝利17号、玉泉600号、富春源通定增6号、定增光大增益1号、富春定增宝利21号、富春定增宝利13号、富春定增宝利18号、富春华融安全垫1号、富春山西
3、定增1号、玉泉468号、富春定增1033号、富春金汇瑞合5号、富春定增1028号、富春定增增利13号、富春定增729号、富春精选定增1号、富春定增1089号、贝塔定增六号、外贸信托2号、光大富尊会尊品1号、富春定增宝利8号、玉泉572号、玉泉602号、海棠定增1号、新睿定增3号、恒增鑫享10号、富春定增1018号、瀚亚定增1号、富春定增增利12号、玉泉创鑫4号、锦松定增V号、恒增鑫享8号、恒增鑫享9号、优选财富VIP尊享定增3号、富春定增1016号、锦绣定增1号、安吉3号、财通定增16号、永期定增1号、夸客优富定增1号、财智定增11号、涌金1号、富春定增1015号、浦汇2号、甲秀益顺兴1号、玉
4、泉58号、富春定增慧福1314号、优增5号、富春定增916号、玉泉357号、源乐晟定增1号、玉泉437号、玉泉552号、玉泉559号、玉泉563号、玉泉605号、乾立定增精选3号、方物定增1号、朴素资本定增3号、悦达醴泉定增3号、富春定增1101号、玉泉612号、富春定增693号(下称“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
5、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释义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错误!未
6、定义书签。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本次股份认购权利限制的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备查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备查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备置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长虹美菱/上市公司指长虹美菱股
7、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兀、万兀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法定代表人:刘未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812A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股东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持股比例为30%;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财通基金目前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姓名性别在公司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夏理芬男董事长中国杭州否王家俊男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否陈可男董事中国杭州否孙文秋男董事中国上海否朱颖女堇事中国上海否王开国男董事中国上海否朱洪超男董事中国上海否武祎男督察长中国北京否姓名性别在公司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汪海男副总经理中国上海否殷平男监事中国上海否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信息
9、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长虹美菱(股票代码:000521)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参与的长虹美菱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实现投资收益。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发布的减持计划继续减持长虹美菱股份。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2019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长虹美菱54,830,573股股份,占长虹美菱总股本的5.25%。本次
10、权益变动后(2019年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长虹美菱52,229,844股,占长虹美菱总股本的4.999995%o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当期减持比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资产管理计划)竞价交易2019年1月14日-2019年2月12日3.122,600,7290.25%大宗交易2019年1月14日-2019年2月12日000合计3.122,600,7290.25%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长虹美菱权益变动情况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长虹美菱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长虹美菱权益股份数(股)占总股本
11、比例(%)股份数(股)占总股本比例()54,830,5735.25%52,229,8444.99999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19年1月14日-2019年2月12日期间,财通基金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长虹美菱股份2,600,729股,减持总金额8115,894.3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5%o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长虹美菱52,229,844股,占长虹美菱总股本的4.999995%。三、本次股份认购权利限制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长虹美菱股份数量为52,229,844股,不存在质押
12、、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除长虹美菱公告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减持股份事项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长虹美菱股票的情况。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六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一)财通
1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刘未签署日期:2019年2月13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股票简称长虹美菱股票代码00052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虹口
14、区吴淞路619号50f室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口减少口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有无一致行动人有口无E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口否E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口否臼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口否臼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E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执行法院裁定口协议转让口继承口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赠与口间接方式转让其他口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54,830,573股持股比例:5.25%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后数量及变动后比例持股数量:52,229,844股持股比例:4.999995%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口否E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口否目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E否口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