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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山东省水利厅2022年5月目录.总则41.l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防御目标51.5防御原则51 .组织指挥与工作体系52. 1省水利厅53. 3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94. 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02 .监测预报预警103. 1监测104. 3预报115. 4预警116. 3.1洪水预警117. 3.2山洪灾害预警118. 3.3干旱预警123 .应急响应-13-4. 1洪水防御-13-4.1.1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13-4.1.1.1启动条件与程序-13-4.LL2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行动134.1.1.3响应终止-18-
2、4.1.2洪水防御IIl级应急响应-18-4. 1.2.1启动条件与程序-18-4.1. 2.2洪水防御HI级应急响应行动184.1.2.3响应终止224.1.3洪水防御H级应急响应-23-4.L3.1启动条件与程序-23-4.1.3.2洪水防御11级应急响应行动-23-4.1.3.3响应终止274.1.4洪水防御I级应急响应-28-4.1.4.1启动条件与程序-28-4.1.4.2洪水防御I级应急响应行动-29-4.1.4.3响应终止-33-4.2干旱防御-33-4.2.1干旱防御IV级应急响应-33-4.2.1.1启动条件与程序-33-4.2.1.2干旱防御IV级应急响应行动-34-4.2
3、.1.3响应终止-36-4.2.2干旱防御11I级应急响应-37-4.2.2.1启动条件与程序-37-4.2.2.2干旱防御III级应急响应行动-38-4.2.23响应终止394.2.3干旱防御H级应急响应-40-4.2.3.1启动条件与程序-41-4.2.3.2干旱防御11级应急响应行动404.2.3.3响应终止-44-4.2.4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44-4.2.4.1启动条件与程序-45-1. 2.4.2干旱防御I级应急响应行动-45-4. 2.4.3响应终止465.善后工作-48-5. 1应急响应执行-48-5.2水旱灾害事件调查-49-5.2.1洪水调查机制-49-5.2.2旱灾调查
4、机制-49-5. 3水利救灾资金下达-50-5.4 水毁工程修复-50-5.5 蓄滞洪区补偿-50-5 .6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评价-50-6 .附则-51-附件1主要河道湖泊重要控制站名录附件2中型河道名录附件3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专家组工作机制附件4水库(水电站)工程险情报表附件5堤防(河道)工程险情报表附件6水闸(泵站)工程险情报表附件7蓄滞洪区运用情况报表附件8大中型水库干旱预警名录附件9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专班1.总则1.l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参照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
5、急响应工作规程,制定本规程。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8)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12)山东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13)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4)其他法律法规和文件1.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
6、及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1.4防御目标1.4.1 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洪目标: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1.4.3抗旱目标:确保城乡供水安全。1.5防御原则1.5.1 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1.5.2 坚持系统防御。以流域为单元,全面分析和把握不同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特点和规律,通盘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御工作。1.5.3 坚持统筹
7、防御。实现流域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关口前移,密切关注和及时应对水旱灾害风险。坚持科学防御。将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机制贯穿水旱灾害防御全过程,科学调度运用水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汛抗旱减灾效益。1.5.5坚持安全防御。依法依规、有力有效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确保城乡供水安全。2.组织指挥与工作体系2.1省水利厅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省水利厅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水情
8、旱情。建立水旱灾害防御指挥会商机制,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成员单位由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和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人事处、发规处、财务处、农水处、政法处、建设处、科外处、水资源处、省节水办、监督处、河湖处、运管处、移民处、防御处、南水北调处、调水处,省流域中心、省调水中心、省水文中心、省水科院、省防储中心、省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省建安中心、省防御中心,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防御处:承担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
9、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厅内协调和厅外联系。做好贯彻落实领导同志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的厅内督办。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发布水旱灾害防御信息。人事处:指导水旱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机构改革水旱灾害防御方面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水旱灾害防御表彰奖励工作。发规处:组织编
10、制全省流域防洪规划。组织指导涉及防洪的规划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审核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处: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经费预算申报和经费下达。农水处:指导大中型灌区的运行管理,指导农村供水工程抗旱应急供水调度,指导小水电站出险处置。政法处:组织相关处室调处跨设区市有关水事纠纷。建设处:组织指导省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科外处: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科技研究和推广、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水资源处:组织指导严重干旱情况下的取用水监测计量工作。省节水办:组织指导拟定严重干旱情况下的水资源节约措施。监督处: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指
11、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事件调查工作。河湖处: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工作。运管处: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事件调查工作。移民处:组织制定防洪调度临时淹没补偿机制和政策。南水北调处:组织指导监督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应急分洪及抗旱应急调水相关工作。调水处:组织指导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
12、度调度计划编制、执行,以及与水旱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衔接。承担省内涉及黄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省流域中心: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接跨设区市的主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编制和修订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省内主要河道跨设区市边界闸坝调度及流域性大洪水期间全部拦河闸的统一调度。省调水中心:负责所属引黄济青、胶东调水工程安全度汛及抗旱应急调水工作,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省水文中心:组织实施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的水文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监测、预警,全省河湖、重点水库的雨情、水情及重点区域的旱情分析预报,按规定发布实
13、时雨水情信息和预报信息。省水科院:承担有关水旱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和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技术支撑工作。省防储中心: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与队伍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调度工作和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调度工作。省综合事业服务中心: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工作。做好汛期值班期间会商会议服务、值守人员的生活服务、紧急文件印刷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新闻宣传及教育科普工作,组织水利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收集归档重大水旱灾害防御事件图片和影像资料。省建安中心:承担与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现场调查、技术指导等技术支撑工作。省防御中心:承担水
14、旱灾害防御相关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和防汛值守相关工作;承担水毁工程及旱情统计工作;承担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和抢险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协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负责所属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及抗旱应急调水工作,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成员单位根据会商决定,严格执行指挥命令。必要时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协助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处置。汛期省水利厅在山东水工程指挥调度中心设立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承担水旱灾害防御24小时值班任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的汇总与
15、报送,按照值班制度开展值班工作。2. 2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开展辖区内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按照权限调度水工程,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做好辖区内汛情、旱情和水工程调度、工作动态等信息报送工作。3. 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监测、调度、巡查及险情报告、险情先期处置等工作。3.监测预报预警3. 1监测省水利厅和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监测和报送。水文部门组织实施雨情、水情、旱情的监测和报送。防御处负责组织汛期工情的收集工作。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省水利厅报送相关信息。监测内容包括水文信息、工程信息、洪涝灾情信息及旱情信息,其中水文信息包括降水量、水位、流量、墙情等;工程信息包括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