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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鸣龙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习近平重要讲话思想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第二条述法内容(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二)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四)依法行政情况;(五)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六)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第三条述法考评程序(一)形成述法报告。领导年终要围
2、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二)组织述法。领导年终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三)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四)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五)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镇党委、纪委、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第四条组织领导述法考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镇党委、纪委、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综治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