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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住舜厥乡遒娟文件青建办字(2023)31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青办发(2017)32号)要求,现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学法普法责任清单一、普法工作重点任务(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2、、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局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努力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注重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的宣传,维
3、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引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优化“六个环境”,深入开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五)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普法讲座、普法宣
4、传进企业(工地)等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二、拟宣传的重点内容和法律法规(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四)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
5、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青岛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三、重点普法对象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行业从业人员等、社会公众。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学法普法计划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省、依法
6、治市相关普法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谱写“八五”普法新篇章,特制定本计划。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时间:全年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执法协调处(二)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时间:一季度责任单位:局城市保护和更新处(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间:二季度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四)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时间:三季度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五)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时间:四季度(11
7、月30日前)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责任单位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确定具体学习日期后,需及时告知执法协调处;在学习结束后次日将学法笔记、学法照片及视频等印证材料报送至执法协调处。二、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一)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及考试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法律培训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责任单位:局人事处、执法协调处(三)对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计划(一)制定2023年度本部门履职的学法普法计划开展时间:一季度责任单位:局属事业单位材料报送:3月底前提交学法普
8、法计划(二)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时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责任单位: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材料报送:6月底前、11月底前提交法律知识培训的开展情况和照片(三)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户外宣传开展时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责任单位:局机关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材料报送:6月底前、11月底前提交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照片(四)建设固定的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在实体和网络平台(宣传栏、电子屏、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等)开展普法活动。开展时间:上半年、下半年各更新一次责任单位:局属事业单位材料报送:6月底前、11月底前提交普法阵地更新的照片(五)报送法治信息时间:全年责任单位:青岛市住房和
9、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法治信息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处室、单位四、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传开展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各处室(单位)(二)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各处室(单位)(三)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开展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局执法协调处、各处室(单位)上述学法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照片以具体活动通知为准。学法普法工作已列入全市年度法治考核和我局年度法治工作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法普法工作的领导,立足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学法普法计划,把学法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