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法律)第60讲_家庭关系(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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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点4】家庭关系(掌握)(P278)(二)收养的效力效力体现具体规定产生直系拟制血亲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产生其他亲属关系(拟制血亲)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效力体现具体规定消除原亲属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姓氏决定权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无效收养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三)收养关系的解除(2020年调整)1.解除情形(1)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

2、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3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

3、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4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三)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1 .祖孙关系(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

4、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 .兄弟姐妹关系(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总结】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A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原则;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原则性规定婚姻家庭法-f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近亲属一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成员A共同生活的

5、近亲属婚姻的成立、无效、-可撤销(1)婚姻A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成立A程序完成婚姻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情形一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宣告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时,才确定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无效,未经宣告,不得认定婚姻无效(法院宣告)无效申请主体一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婚姻特别程序、以判决形式结案、判.效力决作出即生效,不服不可上诉适用程序涉及财产分A诉讼程序、可调解结.割、子女抚养,案、判决不服可上诉宣告无,效程序1.事由T胁迫;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一申请主体一A受胁迫一方、被隐瞒一方可撤销婚姻婚姻的成立、无效、可撤销(2)A撤销机关一*法院

6、厂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z_I撤销权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期间一方患有重大疾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f病.未如实告知一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财产处理协议T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损害赔偿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夫妻双方所得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动报M始

7、烟的效力与夫妻财产法律关系共同JA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财产一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法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婚姻终止夫妻财J产法律一关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搅害获得的赔镁和补偿财产遗喔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财产制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婚则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协议婚姻冷冷静_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离婚静期期内,娴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谙发给离届满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

8、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于藩靖J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军婚的一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保护一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l女方在怀孕期间 男方不得伊婚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例外: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诂求的除外二二二二完成离始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除的时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T法院按照照顾子女、

9、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婚姻终止一(2)属于共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同债务L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婚姻终止(3)夫妻共一同债务的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不属于共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俵务。俵权人能同债务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共同偿还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共同财产不足清快或-FJ壮亡匐.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协议法院判决约定财产制的偎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俵务,相对人知道该约

10、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适用情形: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一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请求)1.重婚一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借一情形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一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处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诂求再次分寓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抚养权V2周岁子女一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11、协议T法山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亲子关系异议的处理父或者母异议十异议理由成立可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异议+异议理由成立可请求确认亲子关系1.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幸血亲子女:(1)非华侨:不受限制(2)华侨:不受。劝限制丧失父母的孤儿.被收养人一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孤儿的监护人儿帝福利机构收养关系(1)一收养成立*的条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1名子女有抚养 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二FT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30周岁特殊 无配偶者收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规定异性子女

12、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2.雄父母收养就子女: 不受收养子女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2名子女;有的人数一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8网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关系(2),收养成立 f的条件收养 关系(3)收养的 其他规 定收养的有 一关程序送养 人监护人 送养送养去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TL* 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 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克.有抚养义 送养孤儿一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鹿意继续战 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生父母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名查找不到的.送养 *可以单方送

13、养 收养登记 一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八也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收养公告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评估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优_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 ,先权 *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直系拟制血亲收养的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产生其他亲属关系(拟制血亲)效力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消除A无效收养,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有特殊困难无力抗养子女的生父母当事人协,议解除一情形 ,因违法行 “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4)收养关关系恶化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协议解除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一系的解-除,身份效力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解除后的效力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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