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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几点做法6篇关于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几点做法(一)*省*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市院公诉处的指导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保案件质量为前提,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以占全市公诉干警28%的比例,承担了全市60%的公诉案件,干警每人每年平均办理案件60多件,平均四个半的工作日就审结一起案件,2004年2009年连续六年实现了撤诉案件和无罪案件为零的目标,自*市开展年终考核制度以来,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圆满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的做法是:一、在加强案件质量上狠下工夫(一)严格办
2、案制度,从“细”处着手1、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案件流程规范操作。在办案中严格按照本院根据相关法律制作的案件办理流程图规定的事项,从受案、审查、提起公诉、出庭公诉、判决审查、抗诉等环节明确职责和时限,实行科长预警办案人、分管检察长预警科长的审限“双预警”机制,保证实现实体和程序的规范化。2、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强化审查案件的证据意识。坚持大、小、重大疑难、简单案件证据高标准、高要求统一制度。树立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审查的思想,案件审查中做到眼到、心到、手到、腿到、口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忽视一个情节。以确保每案审查都做到“四到位”,即确保案件全面审查到位、案情细节核实到位、罪名定性确切到位、办
3、案程序规范到位。3、加强引导取证工作,保证案件质量。针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口头补查和书面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补充侦查提纲,同时提出有效解决补查问题的建议。案件退查后,采取跟踪方式及时主动地和公安机关联系,督促其快速解决问题。利用口头和书面补查,引导了公安侦查取证,为案件的顺利诉讼打下了有力的基础。4、加快办案速度,坚持重特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为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我科始终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提前延伸制度,以引导和建议侦查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及时取证,从而使所办案件不在起诉阶段贻误战机,同时达到案件捕、诉、判三阶段事实和定性的一致。5、积极主动,
4、互相配合,加强公检法三机关联系。针对一些案件在移送法院后因定性方面认识不同或在证据和事实上有分歧,导致案件在审判环节办案节奏不快,效率不高,造成案件不能及时下判问题,我们采取庭前和庭后及时沟通的方式,及时掌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观点,并向法院及时提供支持我方观点的相关资料,为法官在短时间内全面把握案件事实、证据提供参考意见,以保证案件顺利判决。同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而无法起诉的案件,采取和其积极沟通的方式,尽量争取使此类案件让公关机关撤案,已达到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降低了不起诉率的目的。(二)加强业务能力,在“精”字上下功夫1、不断夯实法律业务理论基础。我们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5、,坚持“四学”,既在书本中学、在培训中学,在实践中学、在个案讨论中学,力求在每案的诉前、诉中、诉后对涉及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全盘掌握,以提高在办案实践中加强理论的应用能力。如在科室案件讨论会上要求汇报案件的办案人先对该案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全面学习,然后再汇报案件,以利于各办案人在全面掌握理论的同时根据自己的观点发表准确的意见,保证科务会讨论案件的高质量性2、精心准备“两书四纲”。严格按照国家公诉人办案手册上的格式制作法律文书,在“精”字上下功夫,严把起诉书制作关,力求做到文字表述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其次严把审查关、打印关、校对关,争取在这些环节上不出任何差错。另外,要求在查清事实和证据
6、充分的基础上,精心制作和准备公诉意见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和答辩提纲。对准备的出庭材料,宁可做到“备而不用”,也不能出现“用而不备”的情况。3、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诉前、诉中、诉后庭前的科务会讨论制度。通过召开讨论会,帮助办案人开阔思路,增强信心,丰富答辩观点。使公诉人充分利用公诉席是法律宣传窗口的有利地位,充分、全面、深刻、有理有据的发表公诉意见,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4、加强岗位练兵培训。在积极开展优秀起诉书、优秀案件审查报告、优秀公诉意见等检察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做到以赛带练、提升公诉人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的同时,积极开展以观摩庭为主的岗位练兵活动,运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
7、的方法和手段,取长补短,迅速提高干警适应公诉工作的能力和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除按规定完成市院和本院要求的观摩庭外,公诉科内部还经常组织观摩庭进行岗位练兵,采取庭前准备、庭上展示、庭后评议的方式,使岗位练兵有组织、有记录、有评议、有小结,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并将岗位练兵材料装订成册,以备随时查阅,使干警有针对性的加强出庭能力,提高公诉水平。二、在加强监督职能上下大力气(一)在审查案件中注重侦查监督。几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把案件程序和实体两大关,在审查案件中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从法律文书、办案时限到事实的认定、罪名的定性等几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把关和监督。对法律文书和事实认定方面出现
8、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及纠正违法通知书。为保证案件的办理做到实体和程序的规范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在提起公诉中加强审判监督。在审判监督中,树立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举的观念,从细节入手,采取对审判机关庭前、庭中、庭后的方式进行监督,庭前对法院在程序方面进行监督,如监督法院是否如期送达出庭通知书,适用简易简化程序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在庭上对庭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对是否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到庭、是否有辩护人等活动进行监督;庭后对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判决送达是否符合送达时限、判决中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监督。(三)在审判监督中推行量刑建议。近年来,为更好地行使和发挥检察机
9、关的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地制约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的随意性,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率先在张掖市大胆尝试了量刑建议制度,积极开展了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将量刑建议书以书面的形式在案件移送法院时一并送达。到目前为止,量刑建议已从审判机关最初的难于接受,转变为审判人员就量刑建议如有异议和公诉人沟通的形势。从2008年3月份我院开始正式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到目前为止,建议与判决基本一致,向法院发量刑建议的案件占起诉案件的93%以上,量刑建议被人民法院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案件,占提出量刑建议案件的95%。通过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一方面强化了对法院裁判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也丰富了检察机
10、关在法庭审理活动中的内容,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以最大可能地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量刑随意性,增强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确保了法律的公平公正。1、细化监督内容我们不断细化诉讼监督,在量刑建议监督中,分别从量刑幅度内刑期的长短,适用缓刑不当,同类犯罪不同量刑,滥用法定从轻、减轻条件进行等方面进行监督。要求办案人员针对每份判决中的量刑和本院提出的量刑,在实事和情节的认定方面详细进行对比分析,对量刑偏轻不易提出抗诉的进行口头或以检察建议形式监督,对量刑畸轻,认定事实错误的案件坚决提出抗诉。以凸显法律监督效果,提高法律监督水平。2、规范量刑建议监督机制2010年我科以亮点工作继续进行探索和深化量刑建
11、议,制定量刑建议监督的实施细则。尝试在庭审中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分开,在法庭上进行量刑辩论的新型出庭模式,使量刑建议从幕后走到台前,不断追求量刑建议法律效果。同时按照全国省、市检察院关于量刑建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甘州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实施细则。在量刑建议工作中,始终注重改进量刑建议的相关规则,不断完善操作程序,努力追求量刑建议法律效果和司法效率的最大化。(四)在审判监督中规范列席制度刑事审判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直至宣告判决这一期间的诉讼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就是对这一权利的重要体现。为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人民检察
12、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本院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此项制度的出台,是针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实践。(五)、完善抗诉体系,创新监督机制对经办案人审查,科务会同意抗诉,并经领导同意提请抗诉的案件,形成在检委会讨论前向上级机关提前沟通的机制,从而保证抗诉案件的支持率。在提请抗诉案件被市院能支持向中级法院提起抗诉的,形成和上级审判机关进行案情汇报机制,以解决上级审判机关偏听则信,不能最终准确判断导致抗诉不成功的问题。(如抗诉成功的苗某五人抢劫案;成学军,汤泽琼私分国有资产案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就是这种新型监
13、督机制尝试成功的最好体现)(六)、重视简易案件监督根据近几年对于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有失重视的情况,加强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个别案件实行公诉人出庭、个别案件参与旁听外,对法院作出的判决,全面实行被害人刑事判决结果告知制度,以保证此类案件公正处理。三、在创新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一)实行简繁分流的办案机制,以诉讼程序的快速流转和简化体现宽严。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我们对符合简易审理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标准的案件均建议法院依照规定程序审理。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已起诉案件的33临建议简化审理的案件,占已起诉案件的3
14、6.8%o坚持繁简分办的原则,不仅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既提高司法效率,又有利于被告人权利的保障。(二)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从宽的政策,我们对未成年人案件继续实行专人专门办理,在审查中严格按照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程序进行审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实行“三互动”,即检察员和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三方互动。在互动中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动机,根据互动时所了解到的综合情况,对未成年犯罪人最后作出正确的处理决定。(三)实行专门案件专人办理、案件质量双向把关和案件办理四集中制度。为统筹工作,给办
15、案人减负,保质保量对一些重大案件的快速审查,根据案件数量大、办案人少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整合诉讼资源,最大限度的盘活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对部分类型案件如交通肇事案、强奸案等由专人办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案件的办理减缓了压力;为缓解大量案件在同一时间移送的压力,并保障案件质量,我们对同一诉讼期限内的案件采用集中时间阅卷、集中时间讯问、集中时间讨论、建议法院集中时间开庭的办案模式,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和交通工具,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在案件质量方面,充分利用科室干警的思维,对所办案件采取科长、办案人双向阅卷、双向把关,书记员补充的做法,以保证所办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合法,事实、定性、和法律文
16、书的准确。(四)在全市率先推行观摩庭多媒体示证制度。我们在完成各办案人观摩庭任务的基础上,在庭审过程中首次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示证。公诉人结合对证据的说明,通过示物展台和投影仪在大屏幕上同步对全案证据进行展示,使侦查阶段的原始笔录及有关程序方面的证据客观公开的反映在大家面前。这项新改革,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科技含量,也同时突显了庭审效果,增强了庭审的公开性、透明性、民主性,提高了庭审效率,方便了群众监督。(五)在个案中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公诉科在个案中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进行案件上必要的协调和解。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一是交通肇事案和故意伤害案,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给双方当事人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辩护人做大量的工作,促使双方化解矛盾,以达到肇事者最终能够得到法律的从宽判处、被害方能得到最大赔偿的和谐目的。二是充分利用案件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辩护人信任的特点,在诉前给当事人的辩护人做工作,让辩护人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