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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篇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注意事项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种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毕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种承包单位完毕的行为。建设施工协议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协议纠纷,首先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欧I经营习惯和行业通例等经济原因导致的,另首先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缺乏有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导致。一、签订协议步应当审查施工协议主体案例:甲企业XX年9月获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
2、X年12月获得一级资质;乙企业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X年11月,乙企业以甲企业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即,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协议无效,拒付工程款。评析:上述案例中,甲企业超越资质签订的!协议本属无效,但由于甲企业在工程竣工之前获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有关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协议会按有效处理。不过,由于涉案协议归根结底是乙企业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企业名义签订的,假如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协议仍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
3、,怎样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欧I状况,协议无效,本案即属此例。第二种形式,集团企业内部承包给下属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此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I,因此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自身是企业员工的!状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状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尽管由于承包人资责问题而导致施工协议无效的I情形,在
4、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协议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承担行政责任、项目亏损、质量事故责任、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因此,发包人(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应当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查其资信、业绩。并且,在审查时应注意采用有关核查措施,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的文献,是远远不够的。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有关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有这样的约定:“获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经造价师审核区)已竣工作量总价的I85%o”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
5、承包人。有关工程款的I支付,双方约定:“银行转账,分11期每月定额支付,详细支付金额及时间见协议补充条款。”评析:“案例一”中有关付款方式的支付,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的,假如发生了7个工作日之后造价师的I审核工作仍未完毕的I情形,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此时争议的产生将无法防止。“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但其约定的1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对于发包方而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假如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这种不合理的约定极易导致合作双方产生纠纷。因此,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保证付款节点时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三、工
6、期和工期调整时约定技巧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有关工期,双方约定:“动工日期为XX年12月1日,工期300天。”评析:有关工期,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案例协议中的动工日期应当注明“暂定”;第二,一般施工协议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动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义务。但假如发包方在未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规定承包方施工,这在司法实践中,如没有尤其约定的I,在没有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这段时间内的施工期,应计入工期。因此,作为施工方,首先应坚持无证不施工的!原则,但假如基于尤其的I原因只能施工时,可以同发包方约定,在施工许可证未办出时施工的I,施工时间不应算入工期。此外,
7、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时工期调整汇报,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答复,如不答复视为承认。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四、签订建设施工协议步应注意欧!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用主观原则质量条款一般包括“质量等级”、“验收原则”、“特殊原则”的约定。有关“特殊原则”,曾经有一种案子,协议中约定要到达国外某专家承认的原则,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由于这个原则是一种主观原则,不确定的、无法预见时。对此,我们在施工协议签订时要防止这种状况欧I产生。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
8、定。“界面划分”较多时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构造分包给不一样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并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详细违约责任欧J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详细约定”两种方式。提议对于重要义务分别做详细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方式,例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总之,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项目经理、建造师来说,一定要跳出老式的协议签订、工程管理的定势思维,逐渐尝试从法律的角度来审阅工程管理及协议签订。只有这样,我们在签订施工协议步,才可以把问题处理
9、得更妥善,从而在法律层面上做到万无一失。一、有关定作物的问题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时,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挥霍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协议步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规定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省原则使用原材料,假如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对应责任。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协议步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规定若保管不妥导致损失或丢失时应承担对应责任。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因有些定作物无法
10、在检查当时就发现问题,因此定作人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妥导致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区)免费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导致定作人损失欧I,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二、有关支付款的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的规定:在签订协议步,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I,定金数额一般以协议总额的I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步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协议步,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协议步,承揽人不返还定金。2、有关结算方式应注意: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他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要注意,
11、除了国家容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时以外,承揽协议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三、有关协议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1、提交期限问题:在约定定作物提取H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协议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规定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到达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注意事项时间:XX-02-1320:24:41文章分类:财产分割一、建设工程协议主体1、在签订建设工程协议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由于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并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协议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协议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协议
12、的主体应从如下几种方面考虑:(1)资质能力,与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施工能力;(3)财务状况,承包人的资金状况;(4)承包人的I人才技术状;(5)承包人的(社会信誉;注意:承包方的二级企业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协议。2、更应注意承包商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3、协议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二、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在协议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协议和分包协议两种详细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构成。可以包给一种单位签订总包协议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I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根据协议法规定
13、,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协议,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协议。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种承包人完毕时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种承包人。三、建设工程协议的重要条款其协议的重要条款,即协议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协议的保障,也是协议争议时处理纠纷时根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附加以规定。1、有关监理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协议法专门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时,发包人应当与监理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委托监理协议。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根据协议法委托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如建筑法)、行政法规
14、aI规定。2、有关工期(1)、动工日期前明确。(2)、竣工日期需要明确。3、协议价款应注意:(1)、协议书第5条“协议价款”时填写,应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非招标工程协议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J(2)、协议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欧I条款,规定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协议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协议价款。4、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区)详细时间要填写精确。(2)、双方所做工作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应填写详细。(3)、双方不按约定完毕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详细责任和计算措施要填写清晰。5、对工程
15、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状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怎样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献,怎样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怎样处理,往往缺乏详细的协议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协议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协议中应尤其重视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6、协议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填写第23条款的协议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注意事项:篇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步该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步该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工程协议前,要细心研究协议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
16、事人自身状况,设想在改造中也许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处理的措施。协议条款用词要精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晰,切不要因准备局限性或疏忽而使协议条款留下漏洞,给协议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应充足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仔细阅读使用的!协议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I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协议附件四个部分构成。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和精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由于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协议用语确实切含义,引导协议双方怎样签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