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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8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了切实贯彻南京市建设国际软件名城实施方案(宁委办发201653号)和南京市企业互联网化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58号)精神,加大我市软件产业名园、名企、名品、名人培育力度,特制定本项目指南。一、软件大企业培育补助项目(一)申报类别及条件1、并购补助(1)申报单位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公布的2017年(第16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
2、17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企业;(2)并购交易合法合规,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3)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先进技术、设备、品牌和市场等;(4)申报单位(或通过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并购国内外企业的,应取得该企业所有权、控制权达51%以上;(5)申报单位与被并购企业之间不得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不得以并购为名规避企业债权债务。并购行为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6)并购完成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且并购后企业须统一经营和正常运营半年以上。2、软件和信息服务大企业重大项目补助(1)申报单位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
3、统计报表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公布的2017年(第16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2)申报单位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实施的基础软件、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3)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对已完成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3、互联网大企业重大项目补助(1)申报单位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4、联合发布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企业;(2)申报单位围绕平台化发展、生态圈构建等实施的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互联网项目;(3)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O万元,对已完成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二)申报资料1、2018年南京市软件大企业培育补助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三)业务咨询联系人:张增全电话:68788921二、规模软件企业奖励项目(一)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涉软企业(嵌入式系统软件除外),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企业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
5、亿元、10亿元。(二)申报资料1、2018年南京市软件企业规模奖励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三)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筱雪电话:68788923三、首版次软件产品补助项目(一)申报范围及条件1、支持范围和重点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区块链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研发、首购及保费支出。2、申报条件首版次软件产品须同时符合下列评定条件:(1)产品由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技术水平领先或打破市场垄断,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不包含企业研发的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及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2)产品运行安全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
6、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产品项目投入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产品已实现销售,且首次销售金额不低于50万元。(4)产品申请首版次支持时间距产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间不超过2年。(5)产品未获得过任何首版次软件产品相关资金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费用补助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3)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软件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能力。首版次软件产品首购补助
7、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企业如是涉软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3)申报企业是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企业认可的南京市首购企业,并与研发企业同期申报首购补助。(4)申报企业已实际使用首购软件产品,并提供产品使用报告。首版次软件产品保费补助相关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二)申报资料1、2018年南京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补助申报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三)业务咨询联系人:支豪电话:68788924四、重点领域产业化补助项目(一)申报范围1、基础软件。自主可控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工业
8、操作系统及实时数据库、基础输入输出系统(BloS入中间件等。2、工业软件。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成套设备、数控机床、电动汽车等领域软件和系统集成的研发与应用,工业互联网等关键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3、云计算与大数据。虚拟化、云存储、云安全、云中间件、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4、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互联网在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城市管理、民生等方面的软件应用与服务。5、新兴领域技术研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操作系统、软件及应用;卫星导航高精度定位、室内外无缝定位、基
9、于多模组合导航等卫星应用软件;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技术研发、产品及应用;区块链技术研发与行业应用;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等。6、信息安全。应急指挥、终端管理、安全接入、工业系统控制、入侵检测、预警防御、网络安全、事件响应、安全评估、专用安全产品等信息安全软件和解决方案。(二)申报类别及条件葭产业化重点项目补助(1)企业条件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已获得2017、2018年度
10、市软件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支持的企业,以及已获得2017、2018年度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2)项目条件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市场竞争力强,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具备较好产业化基础,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2、成长型企业创新项目补助(1)企业条件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我市软件产业规划重点;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
11、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已获得2017、2018年度市软件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支持的企业,以及已获得2017、2018年度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2)项目条件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原则上应在2年内执行完成。3、申报材料(1)2018年南京市软件产业化项目补助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业务咨询联系人:程洋、陈南朴电话:68788922.68788920五、大数据载体建设补助项目(一)申报条件1、企业条件(1)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
12、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2)申报企业须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3)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4)申报企业具备开展大数据收集、分析、服务的基本能力。2、项目条件(1)申报项目须具备足以支撑大数据应用和服务的数据存储,具有明确使用权的数据源、或已建立合作关系或稳定的采集渠道;(2)申报项目投资建设地必须在本市内,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具备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有行业发展需求和客户群体,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3)依托该载体提供的服务资源已在大数据相关领域开展创新应
13、用;(4)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已获得2017、2018年度市软件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支持的企业,以及已获得2017、2018年度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二)申报资料1、2018年南京市大数据载体项目补助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三)业务咨询联系人:张增全电话:68788921六、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补助项目(一)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必须为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企业;2、优先支持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试点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江苏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市级及
14、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3、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须在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二)申报资料1、2018年度南京市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补助专项申请书及其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三)业务咨询联系人:杨军、赵健电话:6878893U68788904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培育入库项目(一)申报范围1、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2、工业软件和服务:研发设计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控制类产品和服务。3、信息安全软件产品研发应用及工业控制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和运行维护等服务。4、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和数据获取、分析、
15、处理、存储服务。5、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地图导航、浏览器、数字创意、移动应用开发工具及环境类软件。6、嵌入式软件(软件收入比例不低于50%卜7、高技术服务软件: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生物技术服务软件。8、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软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相关文字编辑处理、语音识别/合成、机器翻译软件。9、云计算:大型公有云IaaS、PaaS服务。(二)申报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成立注册满一年、具有法人资格首次入围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符合下述条件且纳入我市软件产业统计的涉软企业,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