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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1总则I.O.1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国家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在140km/h及以下标准轨距新建和改建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1.0.3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宜分为近、远两期,新建铁路车站设计可增加初期年度。初期为交付运营后第3年,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5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年。初、近、远期均采用调查运量。对可逐步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按初、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分别确定,并预留远期发展。对不易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
2、,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确定。枢纽总布置图设计除按交付运营后第10年的运量和运输性质确定远期主要建筑物和设备的配置及规模外,尚应根据1。年以上远景规划情况,预留发展条件。1.0.4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复杂的车站改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1. 0.5在新建或改建铁路区段内,对客、货运量不大的车站应合并或停办客、货运业务。1.0.6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相互配合和协调。应重视农田水利的需要,宜不占良田,少占农田,节约用地。1. 0.7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
3、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车站设计的基本规定2. 1一般要求2 .1.1在铁路车站线路的直线地段上,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表.1.1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距离(mm)序号建筑物和设备名称高出轨面的距离至线路中心或的距离1跨线桥柱、天桥柱和接触网、电力照明等杆柱边缘位干正线或站线一侧(下面两种情况除外)Ilg及以上2440位于站场最外站线的外侧110。及以上3000位于最外梯线或牵出线一侧IlOo及以上35002信号机和水鹤功缘位于正线或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站线一侧UOo及以上2440位于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站线一侧IIoo及以上K
4、iSo3货物站台边缘普通站台11001750高站台40016504旅客站台边缘高站台11001750普通站台5001750位于正线或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站线一侧的站台30017505车库门、转车盘、洗车架和专用煤水线、洗磁线、加冰线、机车走行线上的建筑物边缘1120及以上2000注车站改建确有困难,高柱信号机边缘距正线中心线的距离可保留2100mm,至到发线中心线的距离可保留1950mm:2起吊机械固定杆或走行部分附属设备边缘至货物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44Omm3清扫或扳道房屋外缘轮廓突出部分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50Onmu4围墙外缘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干35(,改建车站,在困
5、难条件下,可采用3000mm.3 .1.2在铁路车站线路的曲线地段上,各类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的有关规定加宽。位于曲线内侧的旅客站台,如线路有外轨超高时,应降低站台高度或提高线路:降低或提高的数值为O.6倍外轨超高度。4 .1.3在线路的直线地段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的线间距应符合表2.1.3的规定。表21.8车站线间距Gml1)序号名称线间距1IE线间、正线与其相邻线间50002到发线间(包括中间无站台的旅客列车到发线间)、调车线间50003次要站线间(换装线除外)46004装有高柱信号机的线间相邻两线均通行超限货物列车5300相
6、邻两线只一线通行超限货物列车50005装有水鹤的线间相邻两线均通行超限货物列车5500相邻两线只一线通行超限货物列车5200相邻两线均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50006客车车底停留线间50007客车整备线问线间无照明和通信等电杆6000线间有照明和通信等电杆70008货物直接换装的线路间36009牵出线与其相邻线间650010调车场各线束间650011调车场设有制动员室的线束间700012梯线与其相邻线间500013中间有或预留有电力机车接触网支柱的线间6500注表列序号1,客、货列车通过正线与有列捡作业的相邻线间,线间距应加宽至55(m,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可采用500OmnU2表列序号2,编
7、组站的到达场、到发场和出发场铺设列检小车通道的相邻线间距不应小于550Omm,列检小车通道宜设在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线路间3改建车站,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到发线间、调车线间可保留不小于460Omm线间距3表列序号仇改建客车整备所,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客车车底停留线间、备用客车存放线间,可采用不小于4600mm线间距、4表列序号9,不配底调机的中间站的牵出线与相邻正线的线间距可采用500Omm,配属调机的牵出线(编组站除外)改建困难时,与相邻线的线间距也可采用500Omm,但线间设高柱信号机时不应小于5300mm;5在区段站及其他大站上,最多每隔8条线路应设置一处不小于650Omln的线间距,此线间
8、距直设在两个车场或线束之间,6曲线地段应按现行国家标滋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的有关规定加宽线间距J7照明和通信电杆等设备,在站线较多的大站上应集中设置在有较宽线间距的线路间3在中间站宜设置在站线之外5 .1.4在电气化铁路上,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站内线路架设接触网的范围:1电力机车进入的到达线、到发线、安全线、机车走行线和电力机车需要行驶的其他线路,均应架设接触网。出发线和编发线有发车作业端1OO2OOm有效长度范围内及其出发通路上应架设接触网。2由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的中间站的牵出线和货物线均应架设接触网:当有起吊或其他设备干扰时,则可在干扰范围以外的一段线路上架设接触网。3在配备蒸汽或内燃调车
9、机车的车站上,牵出线和货物线可不架设接触网。4车站的调车线、有大型起吊设备的装卸线、车辆段段管线、站修线、蒸汽或内燃机车停留及整备线、轻油油库线、易燃易爆物品专用线路和其他不适宜电气化的线路,不应架设接触网。5区段站、编组站和其他大站当有几种牵引种类时,应合理确定架设接触网的范围。1.1.1 1.5在车站范围内,接触网软横跨跨越的线路数不应超过8条。接触网支柱的布置,应与其他设备布置和远期发展相配合。接触网支柱不应设在站房、行包房、仓库、检票口、天桥及地道等的出、入口处。在旅客基本站台上,接触网支柱不宜设在靠线路一侧的站台边缘;在货物站台上,接触网支柱边缘距站台边缘不宜小于3.5m。改建车站,
10、在困难条件下,接触网支柱边缘距上述各站台边缘不应小于2m。2.1.6 跨越电气化铁路车站的跨线桥,其梁底距桥下线路轨面的高度在直线地段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编组站、区段站或调车作业较多的其他车站上不小于655Omm,在困难条件下不小于6200mm;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当有充分依据时,既有跨线桥不小于5800mm。2跨越机车走行线的驼峰跨线桥为6000mm,在困难条件下不小于5800mm。3在海拔100Om及以上地区,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J9的有关规定另行加高。4设置外轨超高的曲线地段,应根据计算另行加高。2.1.7 货物列车到发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输送能力的要求、机车类型及
11、所牵引列车的长度,结合地形条件,并与相邻各铁路到发线有效长度的配合等因素确定。I、II级铁路应选用1050、850、750或650m;In级铁路应选用850、750、650或550m,有特殊需要时也可选用1050m。开行组合列车为主的铁路可采用大于105Om的到发线有效长度。2.1.8 1.8站内正线应保证通行超限货物列车。换挂机车的车站及区段内选定的35个会让站、越行站或中间站应满足超限货物列车的会让与越行的要求。采用长交路时可适当增加选定的站数。上述车站除正线外,单线铁路应另有1条线路,双线铁路上、下行应各另有1条线路通行超限货物列车。2.1.9 线路接轨应满足下列要求:1新线与既有线接轨
12、,应保证主要去向的列车不改变运行方向通过接轨点。2新建岔线不应在区间与铁路正线接轨,特殊情况下,运营条件允许方可在区间与正线接轨,但在接轨地点应设置车站、线路所或辅助所。3岔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接轨均应设置安全线。段管线与站内正线接轨也应设置安全线。4岔线与车站到发线接轨,当接轨处受地形条件限制或向车站方向为平坡或上坡道,可设置脱轨器或脱轨道岔代替安全线;当站内有平行进路或隔开道岔并有联锁装置,可不另设其他隔开设备。2.1.10 在平行运行图列车对数18对24对及24对以上的单线铁路上,应分别每隔43个及32个区间,选定1个车站设置同时接入(或发接)客、货列车的隔开设备。2.1.11
13、当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为超过6%。的下坡道时,在车站接车线末端应设置安全线。2.1.12 经常办理补机运转地段或双机、多机牵引区段的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应较规定的有效长度增加相应台数机车的长度。牵引机车与到发线有效长关系可按图2.1.12办理。(b)双机牵引区段图2.1.12牵引机车与到发线有效长关系图1.货物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度该1警冲标至出站信号机的距离(有轨道电路时警冲标位置按绝缘节布置要求考虑)32岔心至警冲标的距离该3机车长度2.1.13 蒸汽机车单机牵引区段中间给水站的上水线路,应按1台机车上水设置水鹤;如列车前部有附挂机车需要补水时,应在给水站相应的运行方向,有1条线路在一个上水
14、处设2个水鹤。蒸汽机车双机牵引区段的中间给水站,每个上水处应设2个水鹤。客车机车需要上水的中间给水站,根据旅客列车对数和停站时分等要求,可另设客机水鹤或客、货机车共用水鹤。每个上水处设1个水鹤时,水鹤至出站信号机的距离可采用5Om0每个上水处设2个水鹤时,其中一个水鹤至出站信号机的距离可采用50m,另一水鹤应设在其内方相距1台机车的长度处。客机水鹤位置应按旅客列车停留位置确定。出站信号机和水鹤在到发线的位置可按图2.1.13办理。单机牵引区段)双机牵引区段图2L13出站信号机和水鹤在到发线的位置注:图中尺寸以米计.2.1.14 1.14配属调机的车站,可根据需要在适当地点设置相应的调机整备设备
15、。2.1.15 平过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不设中间站台的车站宜设一处平过道。设有中间站台的车站,中间站台与基本站台间应设置两处平过道相连接,其中一处设在车站中部,另一处设在站台端部;当客运量较大时,车站中部及站台两端均应设置平过道。2在客车整备所,应在整备线的两端或一端设置平过道。当设两处平过道时,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车底全长,在技术整备线上尚应另加1Om的拉钩检查距离。3有列检作业的到达场、到发场、出发场、编发线,可在车场端部或警冲标外方设置平过道。4在驼峰溜放部分车辆减速器前、后,小能力驼峰线束道岔前和调车线车辆减速器后,可结合站内道路布置,在适当地点设置平过道。5在其他场、段、所,根据需要,可在适当地点设置平过道。6平过道的宽度,应根据其使用情况确定。专供车站工作人员走行时,可采用15m;通行非机动车辆时,可采用2.5m;通行机动车辆时,不应小于3.5m;运送行、邮包时,宜采用4m。2.1.16 车站内应设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