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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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海宁市财政局根据政协海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市财政局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的函,市财政局会同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评价小组对“科技项目经费(2020-2022年)”(以下简称“科技经费”)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组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材料审核、分析统计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别召开了部门和乡镇相关人员座谈会,现场调查企业63家,审核材料830份,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554份,发出成效调查表876份,回收752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征求市科技局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本次评价综合得分为88.59分,结果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

2、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政策1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办发(2019)124号),涉及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发展、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优化引育科技双创人才队伍。2 .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涉及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承载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及优化人才发展服务生态。(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二)绩效目标1 .目标设定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超30亿元,占GDP比重达2.9%;新增高企数量60家以上,省科技型企业6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全市科技孵化

3、、加速企业产值达到7亿元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2家;新增培育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培育嘉兴级域外孵化器1家;技术交易额突破2200万元;抵用科技创新券240万元;推荐上级海外工程师列入8位。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75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5%;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L6%;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150家;省海外工程师入选数8人;高层次科创项目落地数40个;高新技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0%;浙江省“万人计划”入围答辩数1人。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家;新

4、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120家;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4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76%;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达到85%,市级专项资金均在1个月内及时兑付。2 .完成情况“科技经费”总体较好完成了各年绩效目标,其中2020年完成9项,未完成3项;2021年完成8项,未完成1项;2022年完成5项,未完成1项。(三)资金情况三年预算安排32352.46万元,实际支出30648.30万元,其中:2020年预算安排13914.10万元,实际支出13016.85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8225.36万元,实际支出8079.75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10213.00万元

5、,实际支出9551.70万yco二、取得成效(一)高质量培育创新主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企业队伍增量提质。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和“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2020年以来累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4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0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640家,新认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2022年10家企业列入全省高企创新能力500强。企业研发机构扩面提升。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并向省级以上晋级,浙江*成功列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累计认定省企业研究院1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5家,全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从2020年的60.5%提升至2022年的79.

6、56%o创新活力动力更强更足。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0年以来新增省“尖兵”“领雁”研发计划立项15项,2项目列入2023年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5478项,累计15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励,全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从2020年的74.5%提升至2022年的89.08%o(二)高标准打造创新载体,平台创新支撑能力有效夯实。全面启动建设“一校、一城、一廊”为核心的杭州湾北翼科创枢纽,首期鹃湖科技创新园已全面启用,成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创中心连续三年评价优秀,海宁市科技孵化(加速)企业累计认定378家。成功承办首届长三角G60科创

7、走廊(浙江)科技孵化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新增海宁长三角空天动力研究院、杭电海宁技术转移中心,与清华长三院共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海宁国际创新中心”。扩容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资源库至170多台,已有35台被全国175家企业和单位使用,使用频率超680次。(三)高要求深化创新服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加优化。资金赋能有效落实。认定944家科技支行支持科技成长型企业,截至2022年四季度,8家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70.18亿元,惠及342家入库企业。人才赋能成效明显。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2020年以来,1人入选“海外优青”项目(嘉兴唯一),5人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个团队入选省领

8、军型创新创业团队,49人入选省级海外工程师。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专家“技术巡诊”、座谈交流等300余次,通过“淘科技”平台成交产学研合作项目154项,成交金额L04亿元。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选派14名高校院所技术专家入驻重点农业企业。三、存在问题(一)科技核心指标与经济体量不够匹配1.高企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尚显不足。海宁市、嘉善县分别位列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第16位和53位,虽然海宁市整体经济体量高于嘉善县,但高企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均低于嘉善县。2022年海宁市GDP为1247.00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15.34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

9、比重25.29%;嘉善县GDP为863.48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352.0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79%o指标海宁嘉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0年2021年2022年GDP(亿元)1030.001196.001247.00655.77789.00863.0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户)9410210812814415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244.81275.46315.34203.21283.67352.0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3.77%23.03%25.29%30.99%35.95%40.79%2 .企业研发成果

10、质量有待提高。发明专利授权需要实质性审查,因此更能准确反映技术研发实力。从海宁市专利授权数量来看,2022年与2021年基本持平,比2020年有所增长,但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22年和2021年均比2020年减少了18%左右,三年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占当年专利授权数量比例仅在10%左右。年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专利授权数量占比2020757.005,805.0013.04%2021612.006,390.009.58%2022619.006,386.009.69%合计1,988.0018,581.0010.70%3 .研发活动部分指标排名靠后。海宁市企业研发活动部分指标在嘉兴全市排名靠后,2022年海宁

11、市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同比增幅2.5%,排名第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89.08%,排名第6;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79.56%,排名第6。指标2020年2021年2022年指标值嘉兴排名指标值嘉兴排名指标值嘉兴排名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增幅5.20%-15.90%72.50%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率74.50%681.81%789.08%6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60.5%668.99%779.56%6(二)精准扶持目标与资源投入不够匹配1.年度目标不够清晰。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未与政策相结合进行年度分解落实,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申报的年度绩效指标不够全面,也没有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和目标完

12、成进度及时分析,对政策进行及时修订完善,不利于执行政策时把握扶持重点和发展方向,难以发挥政策的纲领性作用。2 .政策设计不够精准。存在政策洼地以及未执行条款,一是嘉兴市本级及其他四县两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政策支持;二是通过政策实施情况对比分析发现“社会力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三年未兑现,“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兑现一家企业。3 .资金分配不够科学。一是部分政策按统一标准分配资金,难以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如:研发费加计扣除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按研发费10%进行补助。而嘉善则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竞争性分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进行排名,按名次分别给予10%、5%、2%的补助

13、,补助最高30万元。二是资金总体投入结构不够合理,可持续性有待考量。近三年专项资金主要集中在科技创新主体发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两方面,占比79%,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双创人才队伍占比仅为21%o(三)配套措施建设与管理要求不够匹配1.政策实施细则不够精简。目前针对海政办发(2019)124号出台了多个细则,2020年5月海市科局2020)12号文件涉及孵化器、科学技术奖励、淘科技、创新券、海外工程师等项目,2020年6月海市科局(2020)13号文件涉及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7月海市科局(2021)17号文件对政策进行了补充。文件多而散,给解读政策、学习政策、清理政策造成不便。2 .项目管

14、理办法不够完善。2020年制订的海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立项项目未设置预期目标的最低标准,不利于筛选高质量项目。项目验收相关规定的阐述也不够明确,如完成和基本完成、技术指标和核心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和未全面完成等没有量化标准作为依据加以判断,自由裁量权较大,不利于分配公平性原则。项目申报任务书上的量化指标在验收环节未严格参考,部分企业经济指标未完成也通过验收并获得补助,如:浙江*有限公司“适用于黑硅制绒和无网结印刷的正面银浆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累计利润和缴税目标分别为60万元、11万元,实际完成T45.82万元、0.24万元。3 .后续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重立项、轻跟踪管理,部分项目持续影响

15、效应不高。一是存在财务处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如:海宁*有限公司协同创新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未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二是出现企业取得补助后即关停注销的情况,如:浙江*有限公司2022年收到各项科技专项补助265.00万元,目前企业已停产,处于关停状态;三是海外工程师项目重“弓I”轻“留、用,海宁*有限公司2020-2022年期间引进5名“海外工程师”,受补50万元,但截至评价日,已仅剩1人;四是未按实施细则要求对受惠企业预期经济技术指标跟踪管理,2020-2022年“淘科技”平台成交项目企业89户获得补助1,138.95万元,后期未对申报时的经济技术指标如利润、税收、就业岗位、产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绝对转化率等进行跟踪;五是对乡镇履职的监管还不够,部分乡镇存在跨年度延迟转移支付的情况。(四)创新环境建设与企业需求不够匹配1.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学习政策、了解政策、在众多政策信息中筛查适合本企业的扶持政策是企业进行申报的前提,但问卷调查统计,服务对象仅19.21%对政策非常了解,有51.77%了解基本政策但很多细则不是很清楚,有29.02%对政策不太了解。座谈会中也有较多企业反映没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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