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合同JLP02G2023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6月份灰销售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卖方合同JLP02G2023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6月份灰销售合同.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卖方合同编号:JLPo2G2023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6月份灰销售合同卖方: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买方:有限公司中国淮北2023年2月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6月份灰销售合同卖方: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灰的综合利用,扩大利用面、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率、保证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竞价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本着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灰销售承包事宜,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在本合同期灰量:1、3-6月份灰预估总量约9.5万吨(3月份约1.5万吨、4、5、6月每月各约2.7万吨),甲方
2、将灰销售给乙方(甲方将实际生产总灰量,按照本项第2-4条约定的全部销售给乙方)。2、乙方必须以甲方实际灰的生产量为准,不得以预估量为由拒绝拉运。甲方灰生产量全部承包给乙方(除甲方自用、年度长协单位、甲方股东方灰综合利用、井下注浆等情况调剂后的所有生产量),由乙方组织营销和生产制品加工及用作其它用途。3、自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甲方有权根据股东方煤矿井下注浆、年度长协单位的需求量的变化随时调整需求量,乙方无条件服从。4、调剂后的乙方承销总量及日平均量小于或等于预估总量150%及预估日平均量150%时,由乙方负责承销;调剂后的乙方承销总量及日平均量大于预估总量150%及预估日平
3、均量150%时,超出部分可以由乙方优先负责承销,乙方拒绝承销时,由甲方自行组织销售。二、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一)结算价格:灰承包综合单价:单价:元/吨(仓下装车价,含增值税价);(二)灰场甲方全权管理灰场的一切事务,乙方如需使用灰场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且服从甲方管理。(三)下列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支付费用:1、乙方湿排灰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湿排灰量按过磅重量的50%计算,且单价不变。2、运干灰专用车辆、湿排灰装卸车辆的配置费用。3、灰运输费用(含灰运输车辆出厂前水冲洗费用,冲洗设备由招标人提供)。4、灰如不能及时出售或自行存储消化,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运至灰场堆放应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指定位
4、置堆放并满足堆放、覆盖、整平、防尘等环保要求,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运输不得超速、超载、抛洒,由此发生的运输、堆放、销售和车辆、人员的闲置费用。5、对灰场堆放合同期内灰的整平、碾压、喷洒和清扫等工作费用。6、临时或事故、故障、检修期间排灰运输、销售费用。7、保证运灰车辆的密封,不得外泄污染环境,并承担厂外运灰道路范围内由于运灰车辆造成环境污染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运输原因造成厂外运灰道路范围内的清扫费用、灰场堆放装卸费用。8 .乙方报价应充分考虑灰场存放、装卸灰因指定地点环境条件影响产生的损耗,报价中含有灰堆放、装卸、雨水等影响的损耗。9 .合同期内乙方存放在甲方灰场的灰,按500元/天
5、收取储存管理费用;合同结束后指定期限内按50000元/月收取储存管理费用,不足一个月按足月收费,本项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扣除。10 .乙方存放在甲方灰场的灰,由乙方负责看管,服从甲方管理,看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1 .湿排灰出厂称重,凭过磅单登记可以暂存灰场,并按约定交纳相关费用;湿排灰存入灰场后,在合同约定的存储期内,可以自行出货,但必须过磅计量,运出总量不得大于运入总量。(四)计量结算以甲方地磅房的过磅单据作为基本结算凭证。三、交货地点:厂内灰位于甲方灰仓下排灰口。四、合同期限:起始日期暂定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五、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为确保合同的严肃
6、性及有效履行,双方同意,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万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中标单价*95000吨)一次性支付给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在乙方发生以下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启用此保证金弥补相应损失: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运输、销售干灰或湿排灰运输达到24小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营销商进行灰销售或湿排灰运输,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5%的费用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销售费用。2、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在其后的48小时内,未采取有效措施销售灰或运输湿排灰,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营销商进行灰销售或运输湿排灰,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5%的费用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销售费
7、用。3、乙方在上述第2条规定的时间到达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销售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4、在灰销售时,乙方未将销售后的剩余灰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储存、堆放或未按甲方要求在灰场指定地点堆放,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的费用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任何费用。5、乙方未遵守甲方厂区管理规定,由于乙方的过失、疏忽、失误以及恶意行为造成业主方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害,或影响电厂生产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视其情节处以1万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害的要赔偿相应损失。6、乙方造成了灰场设施(包括树木)破坏,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万元
8、/次的处罚并要赔偿相应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期满后2个月内,履约保证金扣除罚金和赔偿费后,甲方免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8、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任何一个灰库料位达到11米(含11米)每天扣1万元履约保证金;任何一个灰库料位达到12米(含12米)每天扣2万元履约保证金;任何一个灰库料位达到13米(含13米)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及剩余预付款,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灰场发生一次被通报的安全环保事件属乙方责任但未被罚款,扣10万元履约保证金;发生环保事件属乙方责任且被行政处罚1万元及以上,甲方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10
9、.甲方原则上按乙方认购量约9.5万吨,除以122天平均安排乙方拉运,且根据甲方调剂情况,制定灰的日计划运输表,乙方遵照执行,如乙方未按照灰的日计划运输表执行或湿排灰运输,未完成当日干灰销售或湿排灰运输,每发生1次,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20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未按照灰的日计划运输表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经过甲方许可,超计划20%以上运输,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2000元,超计划50%以上运输,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未按照灰的日计划运输表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11、乙方必须在合同结束日24时,把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灰库料位控制在7米以下,否
10、则扣除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的30机六、付款方式:销售方式为先付款后提货,预付款必须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终止,双方结算无误后1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剩余预付款。双方结算无误后且灰场遗留堆灰处理完毕1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七、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甲方按合同所订灰数量供应给乙方,除甲方及甲方股东方自用外,不得随意扩大非中标承包商。2、免费提供合格的计量器具,并进行灰出厂前的计量。3、为乙方在甲方所属道路通行提供方便。4、严格执行过磅、开提单、复磅、验单放行制度。5、根据国家环保法要求,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标及环保要求,销售或自用
11、明细表需按周上报甲方备案待查(报量不报价)。6、乙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7、转移灰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灰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8、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湿排灰排至灰场,甲方有权根据湿排灰日最高量折算成干灰重量另行组织干灰销售,价格按本合同价格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甲方未找到另行销售此部分干灰的承销商,所产生的全部干灰继续由乙方组织销售或湿排。八、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乙方享有签订本合同灰的营销权,甲方按合同数量及比例
12、供应。对甲方执行部门的违约可向甲方投诉。2、乙方有责任按所承揽的数量开拓市场,完成合同所签订灰数量的营销。3、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灰提货流程(空车过磅一一开提货单一一排队提货一一复磅验净重一一验单放行)。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运行现场,以及调整、操作、损坏设备,禁止乙方人员自行放灰。由于乙方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人员(含其雇佣的业务员、司机、跟车工等人员)擅自进入生产现场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5、执行甲方管理制度,对散落、污染现场、损坏设施的,除按规定罚款赔偿外,还
13、需即时清扫现场,恢复现场的清洁,罚款或赔偿金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灰销售承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6.1 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标要求,销售或自用明细表需按周上报甲方备案待查(报量不报价)。6.2 乙方运输、利用、处置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甲方。6. 3转移灰出省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灰移出地的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7. 4转移灰出省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灰移出地的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
14、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灰出省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8. 5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灰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7、乙方不得向甲方年度长协单位供货(直销或分销),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50%的履约保证金。九、承包保证1、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实际灰产出量进行承包销售,在承包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以确保甲方的安全、环保运行。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权转让他人,对此做法,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资格,并追究责任。3、灰如不能及时出售或自行消化,可通过湿排灰运至灰场指定地点堆放,但仍需要按灰
15、销售合同折重50%向甲方支付费用。4、本合同销售期堆放在灰场的灰在合同结束2个月内由乙方从灰场清理完成,否则遗留的灰视为已经免费移交给甲方。十、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款,经甲方催告乙方,乙方须3日内补充预付款,不能及时补充影响发运,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发货并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皆应按照履约保证金的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及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影响乙方销售量,双方可协商解决。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向淮北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密函公告和密函报价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解释顺序:(D承包合同;(2)密函公告;(3)澄清文件;(4)密函报价文件。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十四、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签字页:甲方: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i:中利(涣城)发电往来业务廉政合同往来业务名称:甲方: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相对人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采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