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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校行业、企业专家认定标准(初稿)为了加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推动“36533”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突出、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专家与能工巧匠担任校内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一、外聘兼职教师分类兼职教师是指编制内专任教师以外,学校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来自行业、企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按教学任务、教学特点和课程安排需要分为两类:(一)行业企业专家。要求在行业或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具备带头作用、资历深厚的专
2、家。参与指导专业开发与建设、课题开发与设计、教学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国家中职示范专业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相关专题讲座和教学工作。(二)能工巧匠。要求来自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技能水平达到技师及以上等级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在学生工学结合过程中担任理论和生产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二、聘任条件(一)综合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治学严谨,作风正派。2、熟悉本专业的科学、技术与行业的发展进步,熟悉行业人才培养规律,了解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的需求。3、能坚持参与考查工作,并能担负
3、起行业、企业专家的职责,认真负责,责任心强,鼓励优秀中青年专家积极参与专业认证工作。4、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较丰富一线教育教学管理或行业实践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5、行业、企业专家应为相关行业、企业在职技术人员或新近退休的技术人员,在行业、企业有较高知名度,经过行业企业培训,有专业教育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6、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自愿参加学校专业建设工作,热心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三、工作形式(一)行业企业专家到学校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与开发,参与教学改革、教学工作等活动。(二)能工巧
4、匠在校企合作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参与专业建设与开发等活动。四、工作职责(一)行业企业专家所作报告或讲座的课题符合专业建设要求,对专业开发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培训学校教师,提高本校教师教学及教研教改能力。(二)能工巧匠1.完成教务处和专业部安排的教学、指导任务,做好课程计划、编写教案、填写教学日志、考评学生实训等教学工作。2.参与制定技能考核标准和专业教材开发,培训专业教师提升技能水平。五、聘用程序1、由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按选聘条件在行业企业中拟定选聘人选,并进行洽谈。2、对拟选聘的人选,由系部报学校教务处进行资格审定,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3、评标专家因
5、故要求申请解聘的,可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解聘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予以解聘。4、综合评标专家库对入库专家有特殊申报条件要求的,由中和职业中学教务处确定。5、评标专家入库审查资料及对专家日常动态考评资料档案,由中和职业中学教务处管理。六、管理规定(一)校外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兼职教师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依托行业,面向企业,各部门和专业系要逐步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师资资源。(三)校办公室、教务科、各部门和专业系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在各类教学检查和年度考评中,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同样要求,同等对待。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兼职教师,及时予以解聘。(四)校办公室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形成人才库,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数据。七、本标准由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八、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