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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校关于专业结构优化与动态调整的实施办法为了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XX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健全专业增设、调整与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注重专业协调发展,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
2、发展。(二)基本原则1 .适应社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适度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专业。2 .稳定规模。依据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专业总量控制,根据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需要,适度增设新专业,稳定办学规模。3 .内涵发展。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依托行业背景,突显钢铁冶金办学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4 .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就业状况导向作用、招生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专业调整机制,实行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3、和布局。二、规范新办专业增设增设新专业应适应国家特别是XX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办学特色,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的需要,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限制申报专业目录中布点较多的专业,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尚未布点的专业,鼓励设置尚未开设的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增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申报需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新增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和就业面向,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开办新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以及教学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基本教学条件进
4、行论证;学校需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申报的专业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三、实施校内专业评估制度(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专业综合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二)制定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的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根据质量标准,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推动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
5、。(三)建立专业建设常态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常态数据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专业建设年度数据。每年公布各专业在校生人数、专业教师人数、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人数、当年专业招生人数、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相关数据,为专业评价提供客观依据。(四)实施校内专业评估建立校内专业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评估体系,选择性地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特别是新办专业、被预警专业、年度建设数据排名靠后的专业定期开展专业评估。(五)推进专业认证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工作,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开展改革与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专业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四、建立
6、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加强专业动态调整与管理,优化专业结构,实行就业情况、招生计划与专业动态调整“三挂钩”,每年公布校内预警和退出的专业。(一)专业预警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实行校内专业预警:1 .上一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2 .专业教师严重不足;3 .校内专业评估考核低于70分;对被预警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被校内1次预警但未被XX省教育厅预警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学院领导应组织专业负责人和专业教师认真分析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认真整改;4 .被校内连续2次预警或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的专业,减少第二年招生数量;5 .被校内连
7、续3次预警或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实行隔年招生;6 .学生人数不足20人的,根据学生意愿,该专业学生整体分流到其他专业,并实行隔年招生;(二)专业退出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停止招生:1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50%;2 .连续2次被XX省教育厅预警的专业;3 .连续三届转专业后学生人数不足20人的。对被停止招生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暂停教学基本建设投入;4 .暂停新教师的引进;5 .现有专业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岗位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予以撤销:1 .连续3次被XX省教育厅预警的专业;2 .连续5年停止招生的专业。对被撤销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
8、进行处理:1.停止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及经费使用;3 .停止新教师的引进;4 .现有专业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岗位培训、转岗分流或调离;五、专业动态调整实施指导意见1 注重对各专业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突出优秀教师团队的培养。通过加大对教师的培养,提高各专业的整体师资力量,保障专业建设的可持续进行。2 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推进各专业的升级与转轨。3 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活动,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设置结构、研制专业技能标准与考核方案。科学地设置课程体系,在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同时,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4 根据专业设置规律和错位发展的原则,
9、科学、严格地设置新专业,规划新专业建设。定期开展人才需求的调研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以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办学基础为依据,对拟增设专业进行科学论证,认真规划,在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并充分考虑学生就业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增设,控制重复专业设置,限制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增设。5 根据专业建设要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评估标准,对新专业与老专业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公布各专业年度建设相关数据。以专业评估结果为依据,适当淘汰建设办学条件不足、发展前景不理想、招生与就业形势不乐观的专业。6 将专业建设质量与专业招生情况相挂钩。以专业评估结果为依据,建立专业设置与招生规模的预警机制。对因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专业评估连续两年靠后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或隔年招生直至停止招生。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