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篇)2024年整治耕地抛荒工作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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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整治耕地抛荒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粮食产量,稳定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发展粮食生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领导小组顾问:*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其他农技站人员负责自己管辖片区的数据统计及技术指导。二、工作目标对全镇所有耕地进行一次地毯式摸底,掌握我镇目前耕地抛荒的现状,综合施策,引导农民复耕复种,制止我镇耕地抛荒现象,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粮食安全。必须确保全镇抛荒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各村不出现连片

2、3亩以上的抛荒现象,特别是农调基点、G240、S212等沿线主要粮食产区耕地除种植烤烟外无特殊情况不得抛荒,必须按要求发展双季稻;示范片连片面积不得低于500亩;各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抛荒整治,完成抛荒整治后的耕地不得再次抛荒。三、工作步骤1、据实上报抛荒地块。以各农业组为单位包干负责各村对自己辖区内的耕地进行细致摸底,对于具备耕地条件未种植任何作物的耕地进行造册上报,沿主要道路两边耕地必须上报纳入整治范围,耕地抛荒台账于3月25日之前报镇农技站。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自觉复耕复种。通过“村村响”、横幅、标语、微信群、宣传车等各种方式,形成制止耕地抛荒行为的舆论氛围,大张旗鼓地宣

3、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做到宣传深入到村、到组、到户,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3、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提高制止耕地抛荒效果。(1)能种水稻的田一律种水稻,能种双季的尽量种双季,只能种一季的也尽量早播,对确实不利于种水稻的耕地必须种植玉米等旱杂粮或其他经济作物,从而减少土地抛荒面积,提高耕地利用率。(2)对抛荒的耕地各村必须逐丘核实,以书面通知告知承包户。对因缺少劳动力或外出经商务工而闲置的耕地,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转包给其他农户或种粮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来耕作;对于不愿意流转自己也不耕作连续两年

4、弃耕抛荒的基本农田,由所属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并负责落实复耕;各村要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对弃耕抛荒的,一律取消其良种补贴。(3)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种粮大户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流转,对有意向参与承包经营的种粮大户或农业专业合作要尽可能提供帮助,比如:土地流转中的耕地的协调、流转协议的签订、承包经营方式等等,确保土地耕种到位。(4)对于已经上报为耕地抛荒整治的地块,名村要针对地块实际情况,安排好耕种主体,对所报地块必须在5月底之前进行复垦复耕,种植农作物包括水稻、蔬菜、豆类等,并确保复垦复耕效果的长期保持。各村在整治耕地抛荒过程中要建立台账,保留整治前中后的相关照片,且

5、上报申报表及整治前中后的彩照到领农技站。四、奖惩措施名村村支部书记为整治耕地抛荒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或村主任为具体落实责任人,驻村负责人要经常性开展督查督办。对于因责任不到位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根据县2024年整治耕地抛荒工作措施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县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我县2024年耕地流出图斑面积2984.38亩。据核查,耕地流出有合法手续图斑面积1387.34亩;耕地流出疑似违法图斑1436个,面积1597.03亩,其中:耕地“非农化”图斑561个,面积568.41亩;耕地“非粮化”图斑875个,面积1028.62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

6、“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遢制全县耕地减少趋势,做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明确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扎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快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处置力度,依法依规稳妥分类处置存量,坚决遏

7、制增量,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二、整改范围及目标全面整改全县2024年无合法手续的耕地流出疑似问题图斑1436个1597.03亩。(一)耕地“非农化”。针对568.41亩耕地“非农化”的561个图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耕地“非农化”违法案件,2024年7月3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行为必须坚决拆除复垦复绿;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但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图斑,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查处后迅速抓紧组件报批全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二)耕地“非粮化”o针对1028.62亩耕地“非粮化”的875个图斑,全面核查违法违规

8、将永久基本农田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问题图斑,建立问题图斑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属于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的,必须恢复为耕地;属于一般耕地上“非粮化”行为的,能恢复耕种的尽可能恢复耕种条件,确实难以恢复耕种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整改措施(一)耕地“非农化”问题1 .项目建设用地整改:各乡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排查整改疑似问题清单及矢量数据,开展合法性判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限期完善用地审批手续(2024年6月30日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属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项目用地,限期拆除,恢复耕种(2024年12月

9、31日前);属于工程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临时用地,限期办理完善临时用地手续,工程完工后拆除恢复耕种(2024年6月30日前)。(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 .农村宅基地整改:各乡镇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排查整改疑似问题清单及矢量数据,开展合法性判定。对2024年7月3日以前建设的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限期组织完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根据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情况限期依法

10、给予拆除或没收等行政处罚;对2024年7月3日以后建设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到位,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还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查处和追究责任到位后,根据第一种情况,区分情形限期组织完善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或给予依法限期拆除、给予没收等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耕地“非粮化”问题1 .设施农用地整改: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限期督促用地方完善用地手续(2024年6月30日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符合补划基本农田的设施农用地坚决限期拆除,恢复

11、耕种(2024年12月31日前)。(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 .坑塘水面、林地、园地、未利用地、空闲地等整改:各乡镇要实事求是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于三调后(2019年12月310)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的,必须立即予以恢复;对于三调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违规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属于国办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2024年9月1()0)产生的,必须立即予以恢复,属于政策出台前发生的,积极引导恢复,不能恢复的必须予以补足;对于国办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出台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

12、种植果树茶树、挖塘养鱼、种植草皮的,积极引导恢复。各乡镇在细化整改方案、问题整改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不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整改、“一刀切”整改。确实无法恢复的,各乡镇要结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农业建设用地的,制定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2024年度耕地

13、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特成立县2024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12个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人员抽调组成。主要负责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进度督查,对全县各乡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人员抽调组成。主要负责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进度督查。五、有关要求(一)

14、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各乡镇要统筹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和涉及村、组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工作任务。(二)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抓整改。各乡镇要全面开展耕地流出问题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保持耕地流出问题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认真核杳各类情形问题,建立统一整改台账,分类精准施策,限时整改销号。对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的,能立行立改的,坚决一次整改到位;对一般耕地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可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从其他农用地恢复耕种的方式补足;对未经依法审批(未办理农转用手续)耕地

15、流向建设用地的,符合规划的依法组织报批,不符合规划的限期整改复耕。(三)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机制抓管控。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源头治理入手,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建立巡查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两早一严”。充分利用“天上查、探头照、地上巡”等手段多管齐下,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与监管,强化耕地动态巡杳和日常监管,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持续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严格

16、保护耕地、自觉抵制乱占耕地行为。(四)强化督导考核。县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日常监测监管;建立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肃执法问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考核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不到位的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重的,要予以追究问责。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单位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按时报送整改材料。各乡镇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于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同时分别于2024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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