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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新型安全观,以社会福利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底线,积极防范、化解、治理社会福利系统安全隐患,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社会福利系统各类安全稳定隐患,确保社会福利系统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治理重点以养老服务
2、机构、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残疾人福利设施、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为重点,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入手,围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信息上报等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做到“逐一排查,源头发现,立即治理,及时上报”,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治理目标(一)20*年度工作目标市工作目标: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督查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巡查,对其他机构加强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拉网排查、分类指导,确保全面覆盖,逐一排查,不留盲区,将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出来,建立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台账,将存在
3、重大隐患的各类机构列为重点监察对象,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仍未整改的,采取“关停并转”等处罚措施。工作目标: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重点对梳理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记录,逐一提出整改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应具体、科学、可操作,并应明确整改时限。期间,接受市组织实施的督导抽查。同时,结合本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主管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账,巩固深化全面整改治理社会福利系统各类安全隐患。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目标: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日、逐周、逐月明确工作重点,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排自查、专项检查。在落实各类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重要时期、重点防范部位和不同季节、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要求,随时查找安全漏洞、发现不安全因素,即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第三方督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二)20*年度工作目标市工作目标:开展上一年度排查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重点是上一年被列为重点监察的养老服务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全市社会福利系统安全管理培训,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安全隐患处理、管理能力;研究社会福利机构隐患排查标准,确定隐患类别、隐患
5、内容、隐患等级及排查周期,做到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检查有依据,隐患等级有层级,整改治理有重点;推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落实,全面加强和完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质量明显改善,有效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目标:做好对辖区内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动把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为年度重要任务,坚持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专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研究、布置、落实福利系统安全隐患工作,自觉加大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对辖区内业务主管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形成长效检查排查机制,做好隐患上账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
6、”,加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指导与监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合格一处,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机构,依法进行整顿,确保社会福利系统安全稳定。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学习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应急方案预案,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专项技能、组织消防演练、安排昼夜巡查、预防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扑救、疏散、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三)年度工作目标市工作目标:建立社会福利系统隐患排查
7、治理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基本确立,社会福利系统无重大安全隐患,养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执行社会福利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确保社会福利系统无重大安全隐患,实现全风险清单化、动态化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加大统筹和工作指导力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巡查督导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末梢,紧盯重点单位、问题单位、偏远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目标:无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建立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及紧急处理措施,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各类安全知识有效普及,突出社会福利机构履
8、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排查治理及验收标准1 .法律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等部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2 .规范性文件:略。3 .涉及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五、保障措施1 .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社会福利系统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责任制度、反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隐患治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各项整治任务,明确市、各街道乡镇、福利行业机构、养老服务
9、机构等各方职责,各司其职,对隐患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实名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精准发力。2 .制作台账。各区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全面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收集监督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信息,逐级筛查确认上账隐患,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复查销账,及时更新台账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隐患治理和“回头看”工作夯实基础。3 .检查督导。紧扣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分析掌握福利机构、养老服务
10、机构可能影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抓早、抓小,强化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对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不强、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的单位实施现场督导,研究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基层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目标。4 .依法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不配合整改治理工作的以及导致安全事故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一律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5 .信息上报。各区、各单位、各机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和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日常情况和档案基础信息的变更情况,及时登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信息系统,填报有关数据和信息,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在全区、全系统通报,要向市上报重大安全稳定信息,实现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工作信息动态化、精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