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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注意啦,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已经开始了,记得在3月31日前办理哦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也记得享受I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
2、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政策依据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体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
3、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享受主
4、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优惠内容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优惠内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