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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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制度性安排,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农业调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2、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我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L7万亩,全部为玉米,没有安排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结合我旗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布局和各苏木(镇)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

3、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了各苏木镇的划定任务(见附件)。各苏木(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嘎查村。按照国务院“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的统一部署,2018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三、划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

4、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规定和要求。(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三)阿拉善右旗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四)农产品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四、划定要求和标准(一)划定要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三个必须: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四大作物种植优势区。四个优先:优先选择基础设施

5、配套的耕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粮食种植优势区。四个禁止: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二)划定标准1、耕地基础条件好,四至清楚、相对平整(坡度15度以下)、地力稳定。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2、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集中连片耕地。3、21(TC的年积温在2300度以下的区域不得划入玉米生产功能区。五、划定方法(一)制定方案。划定工作由

6、农牧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谋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全旗工作方案,并以苏木镇为主体推进此项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生产实际和资源条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苏木镇划定工作方案于2018年3月底前报农科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二)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1、图件制作。搜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文本、图件、数据资料。委托专业机构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7、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2、实地勘查。根据制成的工作底图,进行实地勘查,查清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内农牧业基础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数、实地一致。3、公告公示。公示材料由苏木镇、嘎查村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涉及的苏木镇、嘎查村进行张榜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苏木镇、嘎查村签章确认。4、建立数据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

8、、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库。5、检查验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监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旗农牧业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组织本旗(区)域的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农牧业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组织划定成果抽查核实。6、成果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旗农牧业管理部门牵头,逐级备案至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发展改革委,作为今后落实中央和地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管护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六、工作进度安排根据自治区“两区”划定“百日行动”计划的要求,按照划定进度有序开展划定

9、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完成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2018年4月底前,完成旗(区)实施方案制定并将划定任务分解到苏木镇、嘎查村。2018年6月底前,完成旗(区)划定准备工作。2018年7月底前,完成旗(区)图件制作,包括底图制作、实地勘查、面积测算、分布图编制等。2018年9月底前,完成旗(区)数据库建设,包括公告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电子成果、数据质检、建库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旗(区)自验工作,包括内业审核及检测、实地核查。2019年6月底前,自治区对盟及旗(区)划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19年10月底前,全区完成“两区”划定,逐级备案并将划定成果报国家。七、工作

10、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图布新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副组长:柒拾陆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哈斯楚鲁旗农科局局长成员:张永国旗发改局局长乌力吉莫日根旗财政局局长梁建民旗水务局局长武开会旗国土局局长魏玉清旗统计局局长张华文旗农科局副局长阿荣阿腾敖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阿拉腾巴格那曼德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李铁军巴彦高勒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苏和巴特尔阿麋朝格苏叔委副相苏柱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划定工作,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哈斯楚鲁担

11、任。(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牧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农牧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主要是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划定工作方案,确定划定标准、验收评价考核规程,做好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粮食生产功能区列入农牧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衔接工作,共享现有的耕地资源一张图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共同做好粮

12、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等工作。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财政补助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三)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各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旗农牧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全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负责全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方案制定工作,根据上级确定的划定任务,结合实际,逐级细化分解下达划定任务,开展划定工作督导检查;旗农技推广站要做好实地核查划定信息、组织公告公示、检查验收划

13、定成果,做好划定成果整理归档、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库建设情况等管理工作。为有效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问题建议,各苏木镇要明确划定工作负责人及信息联络人,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四)财政支持,提供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必须依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共同完成。为此,按照财政分灶吃饭的原则,旗人民政府要根据划定的任务工作量,将划定工作经费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确保划定工作顺利开展。(五)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

14、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划定工作有序开展。(六)加强督导考评。自本方案下发开始,各苏木镇要定期向农业管理部门报送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月有月报、年终有总结。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对划定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根据各工作情况,形成检查备忘录,将督查情况上报盟行政公署,适时通报全盟,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粮食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和地方绩效考评内容。附: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附件: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亩苏木(镇)划定任务表备注小计玉米合计1.71.7巴彦高勒苏木11曼德拉苏木0.30.3阿腾敖包苏木0.10.1阿拉腾朝格苏木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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