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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制度1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 .对择期手术的患者应进行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3 .当HIV初筛实验室检测出阳性标本后,应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报告,科室接报告后应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4 .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配置合格的防护用品,预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锐器刺伤或划伤。6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帽回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7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局部处理措施,按“挤血一冲洗一消毒”的步骤进行。8 .局部处理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医院职业暴露登记表交感染管理科。9 .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对暴露者进行评估,对其进行本底检测和交医院指定医生实施预防性用药。10 .医院感染管理科对职业暴露人员提供随访和咨询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