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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制度规定:1、标本签收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对病房各样本及时进行验收,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做到书面记录。每天早上统一由护士集中送检的血液样本,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实验室随时验收,包括由本科采集的各种样本。2、标本验证进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唯一编号,或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核对姓名,编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做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患者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当事者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
2、,病区,床号和检验项目等。3、标本编号按唯一编号原则编号。4、标本外送外送标本,一律由专人登记后,再由专人送去检测,接收报告单要登记后才可发出。5、特殊标本处理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的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此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6、样本保持对检测完成并发出检验报告结果的各种血样本(如免疫血清、生化、血常规等),放置冰箱一周后处理,以实验室为单位,并做好记录。7、样本保持过期后由专人负责处理,依据预防院内感染文件的要求,分类别进行科学处理。总之,检验科每个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杜绝纠纷发生,做到真正“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转变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安全医疗观念,人人把关,尽力按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样本,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