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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柘荣县城郊乡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柘荣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编制时间:2023年11月1总则11.l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预案体系11.5 工作原则12.组织机构与职责22.2 管理机构62.3 现场指挥系统63应急响应73.1 溺水遇险报警73.2 遇险信息的处置83.3 指挥与控制93.4 预案启动94信息发布91.1 1信息发布原则91.2 信息发布内容101.3 信息发布方式105.后期处置105. 1善后处置106. 2社会救助107. 3保险与理赔118. 4应急处置后评估116应急保障111.1 通信与信息保障111.2 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111.3
2、 医疗保障1.4 资金保障7预案宣传与培训7. 1公众信息交流.7.1 培训7.2 奖励与责任追究.8附则7.3 预案管理7.4 预案解释121212121212错误!未定义书签。1313131417178. 3预案实施时间附件一:救援应急物资表.附件二:城郊乡综合救援队附件三:学校及医院联络表1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福建省、宁德市和柘荣县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溺水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迅速、有序、科学、高效地应对溺水事故,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3、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保安规则柘荣县城郊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1)柘荣县城郊乡范围内所属水域防溺水事故的应急行动。(2)柘荣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启动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行动。(3)参与柘荣县城郊乡组织的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船舶、设施及人员等。1.4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柘荣县城郊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防溺水事故的专项预案。1.5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人员溺水应急工作,按照权限各负其责。(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加强对各水域的管理、监控,增强防范人员溺水事故的意识,
4、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人员溺水事故后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4)以人为本、救人为先。出现人员溺水时,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并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组织机构与职责防溺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管理机构、专家组、应急指挥系统、指定搜救力量等组成。2.1领导机构柘荣县城郊乡防溺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溺应指)是柘荣县城郊乡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乡溺应指指挥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乡溺应指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溺水
5、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的实际需要,发挥相应作用,承担事故的应急救援、支持保障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应急响应工作。2.1.1乡溺应指主要职责(1)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编制乡溺应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预算。(2)负责乡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3)指定辖区内的溺水救援力量。(4)承担乡溺水搜救应急值班和搜救组织、指挥、协调工作。(5)接收乡溺水事件的报告,并做好联络工作。(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7)组织乡溺水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2年举行多部门联合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细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8)组织应急救援
6、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9)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1.2成员单位职责2.1.2.h各行政村(居)(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联合村(居)党组织,精密部署防溺水工作。支部书记、村(居)主任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2)村(居)范围内的河边、溪旁、山塘、水库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水域面积较大,或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危险系数较大的设置防护网)。水域属个人的,督促水源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发现损坏马上补救。(3)村(居)内醒目位置
7、要悬挂防溺水安全条幅。(4)村(居)内醒目位置要粉刷永久性防溺水标语,并及时刷漆维护。(5)村(居)务宣传栏有防溺水安全知识。(6)村(居)民大会要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7)日常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隐患及巡查记录。(8)针对特殊人群、重点人群进行着重关注,确保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留守儿童有相关人员照看。(9)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发生,将追究村(居)支两委的责任。2.1.2.2、辖区学校(1)学校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意识,始终绷紧防溺水这根弦,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主要领导要求,层层部
8、署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要将防溺水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2)实行教师安全包干。(3)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课。(4)组织家长、师生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相关应急救援基本知识。(5)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群、微信群、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对学生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增强防溺水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6)充分发挥校园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结合“学校安全教育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晨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专题报告,以及开展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学生预防溺
9、水安全教育活动,使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切实要求学生做到“七不两会”。2.1.2.3、文化服务中心(1)做好乡、村(居)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2)将防范化解溺水风险及保障全乡人民生命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2.1.2.4.农业服务中心协调水利部门在河流、水域,特别是防洪堤附近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域段设置防护栏、隔离网、救生圈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马上更换修复。同时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洪涝灾害发生期间。2.1.2.5.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
10、接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调查事故取证工作。2.1.2.6.卫健办、巡逻队做好对溺水人员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救援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方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2.L2.7、民政办依法依规做好人员溺水事故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工作。2.1.2.8、司法所在人员溺水事故中提供法律帮助,明晰法律责任,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2.L2.9、村建站、自然资源所抓好乡内防溺水工作督促落实。加强在建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
11、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2.1.2.10.党政办协调处理人员溺水事故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化解和处理人员溺水事故信访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乡域社会稳定。2. 1.2.Ih纪委监察组负责督查各村(居)、各单位预防人员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2.2 管理机构乡溺应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溺指办),挂靠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乡安办主任兼任,主要负责乡溺应指日常工作和应急值班等。乡溺指办职责:(1)负责乡溺应指日常值班,按照时限及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向乡委、乡政府报送事件信息;(2)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应急处置程序,负责搜救应急预案的修订;(3)完成乡政府和乡溺应
12、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3 现场指挥系统乡溺应指有关领导和成员组成溺水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人员。2.3.1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乡溺应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视应急处置需要设信息处理组、评估判断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和现场应急行动组等。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乡政府的指令;(2)负责本乡救助力量的协调工作,指定指挥员;(3)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4)负责救助现场的监测、监视;(5)报告现场情况或请示紧急事项;(6)负责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做好善后工作;(7)根据险情发展,做好溺水人员家属的安抚工
13、作;2.3.2现场指挥部工作组(1)救援及疏导组。由乡安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成员单息的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落水人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承办上级领导、现场指挥部应急指令的下达、记录和督办。(2)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民政办、社会事务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等工作。(3)事故救护组。由卫生院、团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4)信息发布组。由宣传办、党群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媒体采访接待等工作。3应急响应3.1 溺水遇险报警3.1.1 柘荣县城郊乡溺指办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最早发现溺水
14、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乡派出所或乡政府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值班室。3.1.2 其他遇险信息来源(1)目击者或知情者;(2)其他接获报警部门;(3)上级部门转来的信息。3.1.3 报警者尽可能提供的信息(1)人员遇险地点;(2)遇险人员的数量及伤亡情况;(3)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4)事发现场的水情等。3.1.4 报警设备的预设。使用的报警设备应按规定做好相关报警与信息的预设工作。3.2 遇险信息的处置3.2.1 遇险信息的接报乡溺指办接到溺水事故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3.2.2
15、 险情信息上报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后,乡溺指办立即将情况报告乡溺应指领导,同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乡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与领导。报告形式有:初报、书面首报、续报与终报。(1)初报(即电话或短信首报):乡溺应指在接到溺水突发事件或发生死伤人数一时不明的突发事件,在15分钟时限内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在第一时间组织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书面首报:乡溺应指按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30分钟内、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1小时内、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或接报后2小时内的相关时限,书面报送内容:接报时间、遇险发生时间、事发水域、遇险状况、遇险单位联系方式、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相关单位与部门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等。(3)续报: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前,随时续报现场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遇险人员情况、事件起因与性质、事件发展态势与影响范围、协调处置情况等。(4)终报: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的3天内,乡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