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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第三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
2、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五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第七条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八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第九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第十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
3、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第十一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第十三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
4、的管理:(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三)对各类应收款和预付款项建立定期核对清算制度。6个月以上的,由有关业务部门与财政部核对,催收。对账龄在1年以上的账户,明确经办人员的责任,并落实催收措施;近两年的应收账款,应重新确认债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第
5、三章财政收支审批制度第十四条公司资金仅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员工出差、业务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占用、挪用公司资金。预支款项必须经主席核可。第十五条公司实行一笔审批制度,审批权限为:公司日常支出由董事长审批。第十六条审批程序实行“审、审、批”三级审批制度。每笔支出由经办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支出的合理性并签署意见,财务总监按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审核后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由董事长签字批准后再支付。第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审核原始凭证,不得接受不真实、违法的原始凭证;对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更正、补充后办理。第十八条合营公司在经
6、营活动中取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及时、完整地登记,统一核算。不允许设立“外账户”和“小金库”。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企业用于生产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工具、交通工具和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IOOO元以上的非生产设备、工具用具,均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范围。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帐务与实物分开管理)。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十一条凡涉及资金、财产的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二人以上分工处理,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二十二条出纳人员的职责:(一)公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对收付事项未经审核或者手续不齐全的,出纳有权拒绝办理。(二)出纳人员不得同时负责审计、记账、登记收入、支出、债权、债务。(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第六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体系第二十三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第二十四条编制会计报表的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第二十五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等。第二十六条财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字盖章,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向公众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