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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市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卫健局、残联,经开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委直属医疗机构,市区内市注民营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四川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卫健委、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制定了市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9月18日市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稳步实施,持续推进“健康广元”建
2、设,不断增强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经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工作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和类别的差异,划分标准档次,分类实施保障,全面开展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以点带面,试点推进,全市建设一批就医便利服务机构,初步建
3、立起符合广元市市情的全类别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供给体系。至“十四五”末,全市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就医实现全程“无障碍”。三、主要任务(一)开展先期试点工作1.建设一批市、县区两级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机构。2024年,全市有3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其中市本级及各县区分别确定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授牌“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机构”),开展先期试点工作。2,建设一批城乡基层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站。2024年,30家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县区根据残疾人口分布情况,确定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授牌“残疾人就医
4、便利服务站”)开展先期试点工作。其中,县6家,县5,县5家,县3家,区5家,区3家,区3家。(二)做好复制推广工作2025年起,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推广,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实施。对残疾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四、服务内容(一)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机构、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在建立预约诊疗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提供方便残疾人预约挂号的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残疾人挂号的渠道。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就诊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残疾就医人群提供一定比例
5、的现场号源。三级医院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一部分号源,优先用于残疾人挂号。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自愿为残疾人减免普通门诊挂号费,鼓励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实施。推进医联体牵头医院逐步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医联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二)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服务机构应当安排导医护士、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残疾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为残疾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鼓励服务机构针对视力、听力、言语障碍残疾人,根据需求,提供手语翻译或口语翻译或笔
6、谈等个性化陪同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应成立无障碍导医服务中心,开设特殊陪诊预约服务,如上门接送、全程陪护等。鼓励服务机构开通语音或手语导诊,开设就医咨询专线等服务。(三)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服务机构应当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的有关要求,减少残疾人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积极推行中药饮片代煎、药物配送、用药咨询等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配备常用药物。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残疾人患者取药等候时间。(四)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服务机构应当不断优化残疾人出入院流程,建立残疾人入院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统一办理住院所需的信息登记、住院缴费、住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各类事项。在病区
7、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让残疾人办理出入院更便捷。(五)加强住院残疾人患者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住院的残疾人患者开展综合评估和系统管理。服务机构对于身患疑难疾病、有特殊就医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应及时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开展专家会诊或申请转诊至上级医院。加强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住院残疾人患者安全风险的管理,如跌倒、误吸、坠床等,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根据残疾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鼓励残疾人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
8、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结合残疾人就医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窗口。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在门诊设立标识清晰的残疾人综合服务点,为残疾人提供咨询、辅助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开设残疾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七)优化无障碍就医环境。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服务机构主出入口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点,并有安
9、全标识。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免费停放残疾人专用车辆。在机构内,为残疾人免费租借轮椅、转运床等。服务机构可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设施设备,如为肢体残疾人配备方便其进行核磁共振检查的专用全塑轮椅,为视力残疾人提供方便其阅读的设有语音读屏软件的挂号单、导诊单、报告单,为听力残疾人配备方便其沟通交流的具有同步字幕功能的沟通类功能工具等服务。(八)建立上下就医联动机制。针对行动不便、长期居家、有就医需求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的就医便利性和可及性较差的问题,鼓励服务机构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开展医疗服务。建立目标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残疾人就医服务机制,为残疾人
10、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的医疗服务。(九)提供多层次康复医疗服务。持续完善残疾人市、县、乡、村、家庭五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加强康复医院和康复医学科建设,积极推动康复医学亚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康复亚专科细化的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十)提供多元化就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服务机构进一步创新驱动“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五、保障措施(一)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全市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评估等工作,由市卫健委、市残联分管领导“双
11、牵头”任组长,各县(区)卫健局、残联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跟踪评估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调动及时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加强康复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逐步推进康复医学与临床多学科合作模式,扩大残疾人就医服务类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肢体康复、视力康复、听力康复、心理康复、智力康复等康复医疗服务,不断增强康复医疗技术水平。(三)加强跟踪评估
12、。市、县区两级残联要主动协助、配合同级卫健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认真落实,并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影响残疾人就医感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便利残疾人就医的举措。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残疾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不断改善残疾人就医体验。各县区卫健局和残联应高度重视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适时对辖区内的服务机构开展督促检查,对残疾人就医便利化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评估。2024年,对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2025年,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患者满意度进行持续监测考核,推进残疾人就医“无障碍”进程。(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就医便利服务政策的宣传。同时加强对残疾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引导,服务机构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残疾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开展适宜残疾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残疾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引导残疾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