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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学生使用手机和其它智能电子产品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小学“五项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则(一)鉴于我校寄宿制管理的特殊情况,学生(含走读生)确因联系家长等客观需求确实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必须先由家长同意并提出申请。(二)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电子书、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智能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携带的必须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三)进入校园后学生手机和其它智能电子产品一律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仅允许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使用。(四)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和其它智能电子产品,一律收缴,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学
2、生相应的处罚或处分。二、管理细则(一)手机使用时间1 .正常周末,住宿生手机发放时间不早于周六11:40,周日18:40夕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学生上交,统一存放在班级手机柜内。2 .其他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住宿生完成假期前全部课程后发放手机,假期结束当日夕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学生上交,统一存放在班级手机柜内。(二)手机使用规定1.除上述规定使用时间段外,校园各个场所一律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学生遇紧急情况确实需要手机,须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在教师办公室暂时使用并及时交回。3 .走读生原则上不能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须由学生家长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走读生必须将
3、携带手机交由班主任老师保管或确保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严禁在校园任何场所使用。4 .任课教师以及有关部门在非手机使用时间段内不得向学生布置需要利用手机或智能电子产品完成的作业或任务。若因教育教学特殊安排必须使用手机,相关老师须与年级主任提前沟通,明确具体使用时间,使用完毕后由课任老师或班主任老师督促学生统一上交。5 .若教职员工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及智能电子产品均可当场收缴,交由班主任老师处理。学生拒不配合上交者,依照*附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内容严肃处理。6 .除学生宿舍充电柜之外,严禁学生在校园其他区域利用各类插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凡发现违规充电者一律收缴相关物品,对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4、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三、惩戒办法(一)第一次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和智能电子产品,学校以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收缴学生手机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停用一个月后再由家长申请领回,同时责令学生进行书面检讨。(二)一学期内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和智能电子产品,学校以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收缴手机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再由家长申请领回,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取消该生本学期各类评优评先以及困难补助资格。(三)一学期内第三次及以及违规使用手机和智能电子产品,学校以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整体表现情况予以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劝退等纪律处分。四、服务保障(一
5、)为保障学生上网查找资料等正常学习需求,学校计算机教室每周一至周五16:40-18:30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二)各班手机存放柜、充电柜的维修及更换由总务科、德育科具体负责。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校德育科所有。五、工作要求(一)由于我校寄宿制管理的特点,学校通过教师会、学生会以及家长会,与全体师生及家长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到严格管理手机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复杂性。(二)积极教育引导学生与家长,形成周末沟通交流习惯,平时若遇紧急事宜须联系,可以通过班主任、生活老师以及年级组保障沟通的及时性。(三)学校倡导学生相互管理和相互监督,对于严格执行落实本规定,表现优异的个人或班级可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