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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0号)、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丽人社2019)239号)精神,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
2、务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稳就业、广扶持、促提升、抓实效”为导向,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加强组织保障和激励引导,着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三年内争取培训L5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末,力争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26%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1%左右,为推动缙云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二、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和类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培训对象: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失业
3、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类别: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徒制培训等;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面向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开展的技能提升培训(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等);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培训对象开展的创业培训;其他符合政策的培训。三、工作举措(一)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培训L扩大技能培
4、训覆盖面。对具有本县户籍、在本县常住并办有居住证、在本县就业创业或在本县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对口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可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政策范围。2 .开展项目制培训。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外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但无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通过发布项目征集计划,制定项目制
5、培训目录清单,对实施项目制目录清单内项目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项目计划开展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线下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30元,最多不超过100O元的补助。线上培训的补贴标准为实际培训成本的80%或每人每课时不低于6元,最多不超过600元的补助。3 .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培训补贴办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工种经联审列入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给予新证培训最高500元,复审培训最高200元标准补贴。4 .拓展丰富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培训对象、城乡劳动者和在
6、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最高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培训补贴。鼓励“互联网+”创业培训,支持地方性创业培训项目开发。5 .组织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的培训培养,根据需求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并适时组织我县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到省内外研修培训。探索“金蓝领”国(境)外培训。6 .加大对重点群体培训的支持力度。建立受经贸摩擦影响企业目录清单,加大对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力度,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2021年底前,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标准可参照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适当
7、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2020年12月31日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职工参加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在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30%;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缙云县人力社保局缙云县财政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缙人社发20208号)执行。(二)广泛组织开展企业培训L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以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目标为主,采取“企校双制、工学
8、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各类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有条件的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下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职工学徒(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原则上按学徒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低于4000元的,按实补贴;职工学徒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学完规定课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支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支付。学生学徒(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学生)补贴金额一般可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
9、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3000元。学生学徒培养期限为1年。培训后企业未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工作流程按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0号)规定执行。2 .开展与企业需求适应的各类培训。鼓励企业结合各自特点和需求,对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I、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和通用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对开展岗前适应性培训和转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上述培训补贴不含差旅费、交通
10、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其它费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大力支持受经济影响困难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3 .鼓励企业以赛代训。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企业岗位练兵方式提升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经县人力社保局报备同意后开展的技能竞赛,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对经企业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产生的中、高级工,
11、可享受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三)激发各方培训主体积极性1 .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利用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等载体,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并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带徒传艺、技术研发等手段促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2 .鼓励有条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办学校扩大社会培训规模。鼓励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于承担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学校,应将培训
12、收入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在核定绩效工作总量时进行适当倾斜,允许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具体标准和办法由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确定。学校的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制定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的激励机制,保障其合理待遇。3 .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符合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条件的按“最多跑一次”要求进行办理。鼓励民办培训机构积极
13、参与企业培训工作,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四、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1 .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含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项目制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缙云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附件2)补贴标准执行。对具有当地户籍、当地常住并办有居住证、在当地就业创业或在当地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等的培训补贴。2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县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从我县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2700万元,建立“职业技能提
14、升行动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专款专用。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3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按照上级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规定,实行分系统绩效评价,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对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L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附件1),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形成工作
15、合力。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提升行动的计划安排、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等重要事项及商定提升行动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建立学习调研机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炼工作经验;建立数据月报制度,纳入提升行动培训范畴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每月29日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本系统当月提升行动情况报表,并于年底将当年专项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和县财政局;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发掘典型事例,积极做好技能提升的宣传报道;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汇总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整体进度和分部门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4 .落实部门职
16、责。县人力社保局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发改局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推进产教融合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基础能力建设;经商、教育、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民政、卫健、国资、市场监管以及残联等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依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和“谁主管、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行业政策和我县分解指标任务(见附件3)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培训中涉及的项目计划、过程监管、台账审核、对象公示、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环节,均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实施,并对参加培训及补贴发放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培训过程及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培训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应将培训人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汇总统计后,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核拨资金。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