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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建设实施方案和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近年来,全县职业病防治政策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
2、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培训和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全县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100%;重点行业企业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率达9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多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落实“执一次法、送一次培训”,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隐患线索,现场说“法”
3、,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宣传500余次。每年组织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集中培训I,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100%。化工、金属冶炼、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实现了粉尘和化学毒物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遏制。从全县工作现况看,各项指标均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要求。表L“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及完成情况序号规划目标完成情况1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2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3
4、通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4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5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95%以上100%(二)“十三五”主要任务完成情况L源头治理持续强化。对全县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
5、备和新材料。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突出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和控制,在职业病易发、多发、群发的石英砂、石材加工、石棉制品、水泥、陶瓷、皮革箱包和制鞋、木制家具、耐火材料、电子产品制造以及铸造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为期2年的专项治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严格源头控制、提高准入门槛,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建立淘汰退出机制。设立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性指导、援助和治理平台,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2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
6、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对部分先进示范企业经验推广,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对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改善作业环境,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设施维护和个体防护管
7、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针对疑似职业病患者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3 .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逐步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镇区(街道、社区)均明确了监督协管的部门和人员,配齐职业卫生监管协管网格员。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
8、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监督检查行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产、关闭。建立了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4 .防治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县成立了多部门协同合作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镇区(街道、社区)以及卫生院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职业卫生工作重心
9、下沉,逐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逐步加强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5 .救助保障措施逐步落实。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0、。6 .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逐步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信息化全覆盖。建立职业卫生日常监管、技术服务信息统计和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和管理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障等信息数据,实现信息动态实时交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防治工作。7 .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常态化开展。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
11、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健康促进试点,推动“健康企业建设,营造有益于职业健康的环境。(三)“十四五”面临的形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形势。L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据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估算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5人以上的工业企业800多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约2万人以上。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流动性大,职业健康检查
12、率不高,防护意识差,发生职业病风险较大。2 .新的职业病危害不容忽视。除传统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外,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业态的广泛应用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新的职业危害,工作压力带来的神经衰弱、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身心疾病,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病问题。3 .社会层面对职业病防治重视不够。企业对自身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低投入少效果微。主要表现在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以及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实施率不高,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低等方面。4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基础管理较为薄弱,对改善作业
13、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5 .职工自我防护意识淡薄。部分用人单位不主动组织员工培训和学习,导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正确佩戴企业配发个人防护用品等,甚至拒绝佩戴。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体检出现的异常结果不够重视,没有及时组织复查。6 .现有技术力量薄弱。由于职业病防治职能多次调整,少数部门存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布局定位不明确、投入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等问题。现有公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支撑体系只能基本完成常规部署的任务,
14、存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7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专项建设经费,现有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均独立运行,部门间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8 .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职业卫生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我县的职业卫生监管、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工作措施推进未完全到位,职业病防治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
15、、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二)基本原则1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治化建设。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协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形成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合力。2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确定2-3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调动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模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
16、救治康复能力。3 .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粉尘、噪声接触人员,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关注小微企业,突出农民工等群体,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4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强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突出前期预防控制,实施科学救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职业病防治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