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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切实做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贡献样板、经验、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2、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把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结合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行动、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易涝积水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排水达标区建设等,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才是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
3、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二、总体目标以建成江淮安澜、碧水清流、人水和谐的“水韵”为中心任务,着眼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引领,力争到示范期末,全面完成示范创建任务,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比例提高到50%,形成具有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一)城市水系统韧性不断提升。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内涝防治标准主城区实现3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江都区20年一遇,易涝点消除比例100%;城市防洪标准主城区、江都区实现50100年一遇,北洲区、生态科技新区基本实现50年一遇;天然水域面积比例不低于9.86%,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超过50%;城市水资源集约
4、节约利用水平有效增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雨水资源化利用量不低于80万立方米/年。(二)城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攻坚行动,通过“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90%以上,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大于100mgzL,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效不断提升。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质处理,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三)常态化推进机制有效建立。建立政府统筹、各部门分工协同、多专业融合的工作机制,在2024年底前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涉及规划建设管控、绩效考核、投融
5、资等方面的9项长效机制。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优化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等顶层设计文件,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二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完善海绵城市推进机制、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到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管控环节,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一体化管控模式。(四)海绵理念全方位贯彻落实。结合实际,以“滞、净、排”等措施为主,“渗、蓄、用”等措施为辅,新建城区结合小区、公建、绿地项目源头减排措施,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口袋公
6、园绿地建设等项目;古城保护区探索瓦砾渗井、青砖明沟、庭院池塘等历史风貌与现代海绵要素深度融合路径。各类型地区打造一到两片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建成一批典型精品项目,总结提炼具有特色的海绵建设经验。加大海绵城市理念宣传力度,开展各类科普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与参与,助力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三、基本原则(一)全域谋划,系统施策。着眼于流域区域,全域分析城市生态本底,立足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在城市建设全领域深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二)目标引领,问题导
7、向。聚焦建成区范围内因雨水导致的问题,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IwJ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结合城市更新彳丁动,急缓有序、突出重点,优先解决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大的问题,优先将建设项目安排在短板突出的老旧城区,向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倾斜。(三)因地制宜,简约适用。注重对原始地形地貌的保护和修复,避免过度工程化对环境生态系统的干扰W破坏,适度控制灰色设施的建设规模,提高投资效率,科学确定治理策略和建设任务。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抓紧补齐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海绵设施。(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将
8、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整合各类资源,注重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方案设计、施工监督、运维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四、工作任务围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心任务,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面开展海绵城市“支撑能力提升、体制机制健全、产业结构升级”三项行动,系统实施“防洪排涝系统完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建设+海绵、典型示范片区创建“四大工程,着力打造N个精品项目,即“3+4+N”行动方案。(一)开展三大行动1.开展“海绵城市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构建“一张蓝图,各有侧重”的支撑体系。(1)构建顶层设计框架高标准、高
9、质量编制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形成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作战蓝图”;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鼓励各区同步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与市级方案充分衔接,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指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实现“一张图管理”;统筹推进绿地系统、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修编,形成覆盖全域、统筹协调、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江都区人民政府、邦江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政府及功能
10、区管委会配合,不再列出)(2)建立本地技术体系根据气候特征、土壤地质、施工条件、社会发展等情况,针对建筑、水系、道路、绿地等不同类型项目,研究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海绵城市技术指南,形成一批“标准”的技术指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市城市内涝积水判定标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3)加强创新课题研究结合实际,加强海绵城市技术攻关,着力破解海绵城市建设本地化的关键问题,开展一批引领型、实用型、攻关型的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洪涝韧性能力提升
11、、古城保护更新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基于“最佳生境”理念的水系生态治理、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城市极端暴雨风险预警研究、内涝防治标准多情景仿真模拟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4)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支撑,鼓励市、区两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伴随式”技术咨询服务,深入指导各种新、改、扩建项目有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全流程技术把关。组织开展专题培训I,提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搭建智慧管理平台基于已有的地下管网G
12、lS系统才苔建海绵城市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并加强与智慧气象、智慧水利、供排水监管系统等平台互联互通,与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做好衔接,实现项目建设管理评估、排水系统动态监控、风险预警和综合调度,夯实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基础,为实现智慧化监管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2.开展“海绵城市体制机制健全”行动,创新“全程嵌入、常态长效”的管控模式。(D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加快出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控流程,把海绵城市建设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举措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排水防涝、地下空间、节约用
13、水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形成完善的依法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完善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健全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出台相应的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等要求贯穿土地出让(划拨)、方案审查、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运维管养等全过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市区两级集中审查机制,结合审批制度优化,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促进海绵理念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3)
14、健全考核评价及激励制度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海绵办”)牵头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各地及各部门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市、区“海绵办”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并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制定奖励激励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示范项目和示范片区建设开展竞争性评比,激发全社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动力。(责
15、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3.开展“海绵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行动,营造“多方联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态势。(1)优化海绵产业发展顶层架构组织拟定海绵产业发展和规划相关政策,从用地、税收、资金投入、融资渠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海绵产业”、“海绵经济”的支持和激励力度。大力支持传统优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转型生产海绵产品,着力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大的海绵企业,形成完整的上下游海绵产业链条,努力打响海绵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2)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
16、、市场为导向的海绵城市创新体系,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推进模式。加强高校院所科研力量与本地海绵企业合作,开展具有特色的透水材料、净水材料、雨水排放智能感知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等研发。结合建工科技园、环保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加强园区配套支持,孵化助推产业发展,打造海绵特色园区。引入知名专家团队,开展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重点难点的课题研究。推动发展海绵产业联盟,逐步形成包含海绵城市建设所涉及的海绵建材、生产设备、技术服务支持等全链条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二)实施四大工程1 .实施“防洪排涝系统完善”工程,夯实安全韧性保障基础。(1)防洪能力达标建设统筹流域、区域、城市洪涝体系建设,开展设施防洪能力达标建设。按照相关上位规划目标要求,针对防洪薄弱区段,采取新建河堤、堤防加固、闸站建设、违建拆除等措施,提高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