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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首遇责任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管理,构建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交通建设,增强全体教职工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二、“首遇责任制”含义“首遇责任制”是指: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即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发现、谁处理;谁发现、谁负责;谁发现、谁报告。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当学校教职员工
2、最先遇到:L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学生在校内外违反校规校纪;3.学生在校内外被社会人员敲诈勒索、殴打;4.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事件时,首遇者对遇到的事件负有以下责任:首先制止、帮助履力处理;及时通知报给学生家长和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校相关处室、值班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及时求助公安机关“110”;偶发病患者立即拨打120,送到医院救治。三、“首遇责任制”的基本要求1.本校所有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法依章按程序办理,
3、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阻、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年级、处室联系,向校领导汇报。2.学校教职员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阻,并立即向校长室、安全办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长室、安全办报告。(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敲诈勒索、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制止,并向校长室、安全办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
4、先拨打“120”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4)遇到学生上下楼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作者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校长室。(5)遇到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作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6)遇到学生在劳动,大型集会发生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作者送往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和校长室。(7)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立即制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及校长室。(8)遇到偶发患病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拨打“
5、120”将病患学生送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室。(9)遇到其他偶发事件时,处理办法同上。四、“首遇责任制”的组织保证学校成立首遇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及各年级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为落实具体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求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督促全校教职员工按“首遇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首遇责任制”实施办法。五、奖惩办法对落实“首遇责任制”好的年级、处室以及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违背“首遇责任制”管理办法,引起家长和社会不满的,由校长室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责任追究,对于遇事不办,处置不力或知情不报,导致贻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