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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陇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源污染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工业炉窑治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源头替代2021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VOCS综合整治。督促辖区重点工业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VoCS择放。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2021年12月底前强化源头管理。加
2、强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进口企业10批次涂料、3批次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开展抽测。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治污设施建设2021年12月底前指导企业科学设计VOCS废气收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县生态环境局VOCs监测监控自动监控设施安装2021年12月底前督促重点涉VoCS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县生态环境局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能源结构调整清洁取暖散煤治理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3008户,其中,煤改电2940户,煤改气68户。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电力局煤质抽检2022年3月底前加
3、强煤质监管,冬防期间每月组织对煤炭生产、销售单位开展1次专项监督抽查,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1年12月底前严控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重点控制建材等行业用煤量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控制农业用煤2021年12月底前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领域燃煤设施排查,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杰环境局锅炉综合整治淘汰燃煤锅炉2021年10月底前继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县生态环境局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陇县7台供热燃
4、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运输结构调整车船燃油品质改善新能源车推广2021年12月底前优化运输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环卫清扫车,占比分别达到53%、32%、10%。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牵头打击黑加油站点2021年12月底前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60天,并对不达标油品跟踪溯源。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2021年12月底前加强油品和尿素质量监管,在全县抽检加油站(点)车用汽柴油,实现年度全覆盖;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尿素。县市场监管局
5、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在用车环境管理在用车执法监管2021年12月底前国六阶段在用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数量不低于本地注册车的80%。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检验机构“双随机”监督性检查,检查排放检验机构24个次,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用地结构调整扬尘综合整治道路扬尘综合整治2021年12月底前加大城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达到63%以上。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强化降尘量控制长期坚持全县降尘量不高于7吨/平方公里月。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焚烧管控2022年3月底前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各镇工作任务,确保20212022年秋冬季期间火点数与上年同比下降20%以上。各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加强桔秆综合利用2021年12月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企业用电工况监控2021年12月底前建成企业用电工况监控系统,2户企业开展用电监控。县生态环境局源排放清单编制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2021年10月底前完成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