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2: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1 总则1.1 目的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局)科技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形成技术研发、知识积累与成果应用的良性循环,以点带面,快速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审批、服务监督、验收评审、推广(示范)、奖励激励管理工作。1.3 管理原则1.3.1 集成管理。打造以知识管理为主线,以典型项目为依托的综合科技管理工作平台,促进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管理等科技管理工作协同,程序简化
2、,提升科技管理工作效率。1.3.2 过程控制。加强过程控制、指导与服务,保证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有效执行。1.3.3 人才培育。结合企业人才发展计划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弘扬工匠精神,体现人才的价值。1.3.4 价值创造。以点带面,加强共享,在全局范围内大力推进研发成果、专利、工法等的推广应用,持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水平的提升,助推降本增效,努力践行“科技就是生产力二1.4 术语定义1.4.1 示范工程本办法所称示范工程,是指能够以企业技术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为重点,以高效目标管理为保障,以科技成果与综合效益为标志,通过开展系列技
3、术研发、应用、优化、集成及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提升,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工程。1.4.2 中建七局新技术名录中建七局新技术名录是工程局在收集、整理局科技成果及国家、总公司及个别地方推荐新技术的基础上发布的四新技术,作为工程局科技示范工程的依据,是实现工程局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效的重要内容。2 职责分工2.1 科技部(企业技术中心)2.1.1 科技部(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示范工程的归口管理,组织开展申报审批、过程检查、验收评审、奖励激励等相关工作。择优推荐申报中建集团示范工程并监管实施。2.1.2 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做好科技成果等企业知识财富的积累与维护。2.1.3 依托示范
4、工程,做好本企业知识积累与维护,组织做好内部成果共享及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2.1.4 通过示范工程不断发现人才,建立并完善专业人才库,为青年技术骨干选配和推荐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指导。2.2 承担单位2.2.1 是示范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工程局局属各单位科技部门应在专家组及局科技部的指导与监督下,做好示范工程的申报、督促检查及配合验收工作。2.2.2 严格执行示范工程实施计划,责任到人;及时做好自查、年度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2.2.3 做好示范工程工作总结。开展课题研发技术及重点示范技术与现有主流技术的对比研究,全面分析并在实践中检验示范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做好数据记录与汇总分
5、析,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贡献的评估,特别是对降本增效贡献的评估;及时总结示范工作成败得失,为广泛推广积累经验、创造条件。2.2.4 及时形成工法、专利、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2.2.5 兼顾交流与技术保密的需要,及时更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示范项目最新进展。2.2.6 承担相关示范技术咨询服务职能,根据成果管理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技术成果无偿共享与有偿服务。2.2.7 鼓励发扬工匠精神,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重点培养工作。2.2.8 局属各单位申报其它级别示范工程报工程局科技部备案。2.3 专家组2.3.1 以承担单位邀请和科技部推荐的方式,优选内外部相
6、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过前期工作的专家优先考虑参加后续相关工作。2.3.2 专家组在科技部的整体组织下,在示范工程立项评审、实施方案论证优化、中期检查、验收评审等环节开展技术咨询、检验、评价等工作,保证示范工程高质量的实施。2.3.3 专家有责任为示范工程承担单位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不使用或对外传播未经授权技术内容。3 科技示范工程的管理流程由科技部发布申报文件,工程局属各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并申报,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评审通过的示范工程列入年度示范工程计划并予以公布。示范工程计划发布后,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整理资料,进行自查并形成年度报告,科技部组织专家对示范工程进行中期检查;承担单位
7、在完成申报书的全部内容后,提交验收申请书及全套验收资料。科技部对验收材料完成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对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程予以发文公布。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管理流程见附图I04 申报立项4.1 一般规定4.1.1 局级示范工程每年申报1次,具体申报日期以通知为准,申报时申报单位应填写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电子文件1份)。4.1.2 可根据项目类型和技术特点,选择申报类型。以综合技术研发应用为主的项目可申报建筑工程类、基础设施类综合示范工程;在工程设计、建设、运维过程中,积极应用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技术,对于提高项目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起到较大作用的项目
8、,可申报智慧建造专项示范工程;以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内装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为重点,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或其他建造方式的,满足绿色建筑要求,且具有一定工程规模和推广意义的项目,可申报建筑工业化专项示范工程。4.2 申报条件4.2.1 综合类示范工程造价应在2亿元以上。4.2.2 合同签订时已确定省优及以上质量标准的、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申报。4.2.3 积极推广应用“中建七局新技术名录”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技术,并根据工程特点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4.2.4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符合绿色施工导则
9、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4.2.5 能够在三年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的全部内容。4.2.6 预期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突出的推广价值,科技进步效益率达到2.0%以上(含2.0%);科技进步效益率二科技进步效益/合同额(结算额)X100%。4.3 立项评审4.3.1 立项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科技部组织专家审阅项目申报资料,针对项目策划水平、技术水平、推广水平等进行独立评审,根据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立项评审表进行打分,并提出结论性意见。4.3.2 科技部依据得分排序以及当年示范工程立项名额,优选提出拟立项项目清单。通过公示项目列入工程局年度示范工程计划并予以
10、公布。5 服务监管5.1 服务5.1.1 示范工程计划发布后,各单位应制定示范工程实施策划书(电子文件1份)报局科技部备案,实施策划书应包括:推广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推广措施、推广项目的具体内容、计划推广量、推广项目负责人、预计产生效益等内容。5.1.2 科技部将根据管理需要与项目需求,依托专家委等资源,利用科技管理平台、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在项目后续实施、验收评审、成果总结、报奖、推广服务等阶段开展全过程技术支持与服务。5.2 自查与年度报告承担单位应根据示范工程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报局科技部备案。应系统检查新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完成质量,及时总结经
11、验,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同时做好阶段成果的总结、提炼,避免工程后期因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示范工程成果总结的完整与质量。并形成示范工程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科技部备案。5.3 中期检查科技部可选择部分行业影响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在大部分示范内容已开始示范应用并初见成效后,进行中间检查,全面了解示范工程实施计划落实情况。5.4 取消或更改的情形已被批准列入工程局年度示范工程计划的项目,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安全事故等级三级以上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
12、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的;遇特殊情况,示范工程因故停、缓建的;工程竣工半年内未提出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并且没有说明原因的。6 验收评审管理示范工程承担单位在完成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的全部内容后,应及时提交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申请书和全套验收资料。6.1申请验收示范工程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验收资料(1套),并在申请验收评审时间的1个月前送达工程局科技部: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及批准文件(复印/扫描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及绿色建造的内容)和示范工程实施策划书;示范工程实施综合报告(从工程科技工作整体策划实施与管
13、理的角度,全面总结分析管理制度与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效性、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工作成效、成果等指标完成情况、经验教训、建议需求等);示范技术应用总结(通过开展与其他主流技术对比研究,详细分析技术研发或选用原因、适用范围、工艺流程、技术要点、创新突破、应用前景等。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实施效果的评估,特别是对降本增效贡献的评估,应提供相应数据和计算方法,由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盖章、签字);质量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一一复印/扫描件);工期证明(由建设单位盖章后生效);文明安全施工情况证明;绿色施工相关数据及评价资料;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工法、专利等一一复印/扫
14、描件);其它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中建七局科技示范工程验收评审意见书(填写除(”验收评审意见”外的其他内容);包含以上电子文件的光盘(或其它电子存取介质)。以上纸质文件应装订成册。6.2验收评审管理6.2.1 工程局科技部负责对申请验收评审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符合验评条件的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会议验收评审,专家组由57人组成。6.2.2 示范工程验收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查验两个部分,示范工程验收评审的主要内容:计划完成情况。是否完成了示范工程申报书及实施规划中的全部内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是否满足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资料编制水平。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
15、齐全、翔实,整体编制水平如何。关键技术水平。重点示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推广前景等;重点示范应用技术是否对原有技术进行了完善与优化并取得重要进步。组织保障水平。相关制度措施、资源配置是否保证了示范工程的顺利进行。综合效益情况。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对于企业技术进步及降本增效的贡献,科技进步效益率是否达到2.0%以上(含2.0%),计算是否合理。推广相关工作。是否形成了完整、有助于推广应用的企业技术文件;是否充分总结了示范工作经验与体会,并具有指导意义;是否制定了下一步推广工作计划。6.2.3 验收评审基本规定全面完成示范工程实施计划,整体测评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获评优秀示范工程称号;基本完成示范工程实施计划,没有重大缺项,整体测评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项目,视为通过示范工程验收;某一方面出现重大缺项,或整体测评得分未达到60分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且不再另行组织验收。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程项目必须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专家同意。6.2.4 专家组应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对评审不通过工程给予不通过原因及建议。6.2.5 工程局将对通过验收评审的示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