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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上某某某某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南汇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1.2本细则是建设单位强化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且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管理文件,是合同的补充和细化。1.3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所有条款。1.4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上某某某某地产有限公司所有。2. 各方关系的确认2.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2.1.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条款执行。2.1.2在施工现场,双方应遵循相互平等、相互支持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细则的条款。2.1.3在施工现场,施工
2、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有效指令,积极响应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2.1.4在施工现场,双方应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现场施工任务。2.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2.2.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条款执行。2.2.2在施工现场,双方应遵循相互平等、相互支持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细则的条款。2.2.3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应认真负责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保证所监理的工程质量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有效指令,积极响应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并及时地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作。2.2.4在施工现场,双方应通力合
3、作、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现场施工任务。2.3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2.3.1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是在建设单位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单位的有效指令,并积极响应。2.3.2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本着平等、互助的原则,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4各方应遵循并共同执行的法律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成都市建委发2002280号文件:市建委 市房管局
4、 市市政公用局 印发关于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工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都市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及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法规、成建委发2000625号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现行建筑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3. 建设单位的现场职责3.1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者,具体的执行人为建设单位任命的项目部经理和各专业工程师。3.2在施工现场,项目部经理和各专业工程师就是代表建设单位来组织、协调、指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计划、进度及既定质量目标完成现场施工任务;以及组织、
5、协调、指挥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及时地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3.3检查现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组织及秩序等。3.4检查监理单位的现场工作。3.5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作。3.6检查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单位的现场工作。3.7协调应由建设单位协调的外部关系。4. 施工单位的现场职责4.1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的主要执行者、组织者,是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的主要协调者、配合者。4.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全面完成现场施工任务。4.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有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4.4施工单位有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必须确定由专人专职负责;对于由建设单位、
6、监理单位发出的指令,必须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接收;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也必须确定由专人专职负责。4.5在每月25日,施工单位应上报本月的工程进度,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来审核,以便申请划拨本月工程进度款。4.6协调应由施工单位协调的外部关系。5. 监理单位的现场职责5.1监理单位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监督管理者。5.2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监理的范围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5.3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具有监督权。5.4对设计变更具有确认的责任并具有发布施工指令的责任和权利。5.5具有召集例会的责任和权利。5.6具有完成监理月报的责任。5.7监理单位应在接到施
7、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及申请划拨进度款报告后3日内,审核确认并交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经理。5.8协调应由监理单位协调的外部关系。6. 进场材料管理办法6.1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进行检验并确认其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接收并确认其数量。质量及数量的确认应有记录。涉及见证取样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6.2施工单位在准备采购工程主要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工程主要材料申报表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由建设单位审核确定之后,方可采购进场。6.2.1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要求确定需采购的材料清单,并于材料进场期限之前15天通知建设单位认可。6.2.2 在确定材料之后
8、,总包单位应在3天之内将拟供货厂家名称、资质、产品品牌、产地、工程实例等相关材料和申报表一起上报建设单位,由后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筛选,必要时后者有权增补候选材料生产厂家。6.2.3 建设单位对候选材料生产厂家初步审查后,可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提供资料和安排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尽力配合。6.2.4 建设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对候选供货厂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施工单位。6.2.5 根据审批结果,施工单位应尽快与材料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安排材料进场。供货合同报建设单位备案。6.2.6注意事项: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所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申报,否则造成工期延误责任自负;2、施工单
9、位上报的候选供货单位资质、业绩,产品品牌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如因审查不合格退回重新申报,所延误时间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3、为加快审批进程,施工单位应在正式申报前就候选供货厂家(产品品牌)情况与建设单位加强沟通。6.3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检验并确认其质量。质量的确认应有记录。涉及见证取样的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6.4在施工现场,分包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监理单位负责检验并确认其质量、型号、规格。确认应有记录。涉及见证取样的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7. 分包工程控制办法7.1施工单位对所有分包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严格按照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申报表
10、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由建设单位审核确定之后,方可安排分包单位进行施工。7.1.1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实际情况确定需进行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在分包工程预计施工时间之前30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认可。7.1.2 在确定分包工程内容之后,施工单位应在7天之内将拟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名称、资质、业绩等相关材料和申报表一起上报建设单位(可供选择的分包单位不得少于三家),由后者进行审查筛选,必要时后者有权增补候选分包单位。7.1.3 建设单位对候选分包单位初步审查后,可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提供资料和安排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尽力配合。7.1.4建设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对候选分包单位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
11、施工单位。7.1.5根据审批结果,施工单位应尽快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安排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并负责全程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环节。分包合同报建设单位备案。7.1.6 注意事项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所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申报,否则造成工期延误责任自负;2、施工单位上报的候选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如因审查不合格退回重新申报,所延误时间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3、为加快审批进程,施工单位应在正式申报前就候选分包单位情况与建设单位加强沟通。8. 技术、成本控制办法8.1.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图纸中存在设计不明确、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或为适应现
12、场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技术核定单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8.1.2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后,如认为所提建议不合理或没有必要,则将技术核定单退回,并说明理由;如认为所提建议合理可行,则按相应流程进行办理。8.1.3对于技术简单,不需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的技术核定单,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建设单位在处理完毕后将加盖审核章的技术核定单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8.1.4需设计院进行审核和深化的技术核定单,由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建设单位在审批设计变更通知单完毕后,将加盖审核章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8.1.5 施工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盖
13、章的甲方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签证依据后,应尽快按照签证依据的内容和要求安排施工。8.1.6除紧急情况外,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甲方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后,再安排队伍施工。在此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对签证部分进行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费用或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8.2.1施工单位在完成签证部分施工后,填报现场签证单,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签证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才能签署现场签证单意见。施工单位填报的现场签证单应一式三份,并应附有相应的签证依据和报价书。8.2.2当现场发生涉及结构安全、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处理将
14、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时,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或项目部经理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临机处置,以甲方紧急通知方式安排相关施工单位马上进行处理,在甲方紧急通知发出后补办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签证仍按上述程序办理。8.2.3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单进行审批,在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上加盖审核章后发放给施工单位。只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现场签证单才能纳入结算范围。9 现场会议9.1周例会制度9.1.1 周例会是在施工现场每周定期召开的会议。9.1.2 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14:30开始。9.1.3 会议由监理单位负责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全体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
15、、质检员、安全员,分包单位(包括甲方直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如有必要,需通知设计单位参加。9.1.4 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完成,并由各参会单位签字认可后,在会议结束后次日分别发送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备案。9.1.5 会议议题:先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安排;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分析影响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因素,来提出应采取的相关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先提出目前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急需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项,再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来协调或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针对目前工程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监理单位记录参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参会单位来实施。9.2 临时性会议9.2.1 临时性会议是在施工现场不定期召开的会议。9.2.2 临时性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9.2.3 临时性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参加单位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如有必要,需通知设计单位参加。9.2.4 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完成,并由各参会单位签字认可后,在会议结束后次日分别发送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备案。9.2.5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