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明晰公共资源交易边界,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公管局代为起草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目录修订必要性我市现行的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是依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和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制定。为适应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
2、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市公管局适时启动目录修订工作。二、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5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6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2年版)7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三、2024版目录主要调整内容1、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二条部分内容:达到进场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项目单位可以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三条部分内容:达到进场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
3、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优先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无法满足其采购需求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3、删除2020年文件正文第四条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达到进场限额标准的,应当提交项目审批部门同级的国家安全机关或保密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作出核准后,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保密资质的代理机构采购或自行组织采购。4、新增2020年文件正文第三条部分内容:经定密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5、调整工程建设项目进场限额标准。工程施工进场限额标准由100万元调整
4、为4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进场限额标准由6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进场限额标准由6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标准保持一致。6、新增“国企采购”,国企为了实现政务活动和公共服务等目的,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进场限额标准为采购金额达到60万元(含)至400万元施工项目,30万元(含)至100万元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无关货物和服务项目。7、新增“供销社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草原交易”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进场限额范围均为全部。8、新增加“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进场限额标准为新开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