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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一、大赛名称第七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三、组织机构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承办单位: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财政局协办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广电集团电视经济生活频道浙江广电集团广播经济频道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四、项目征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突
2、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的创新项目。五、参赛条件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已获得名次的项目和团队不再参加本届大赛。(一)企业组1在浙江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 .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4 .无不良记录。(二)创客组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力咆客组比赛。六、赛程安排(一)项目征集时间:7月15日前自主报名: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大赛唯一报名
3、通道:),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项目推荐报名:各类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和有关证明。请各地积极发动各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企业等优质企业参赛。鼓励各市对本届大赛做出杰出贡献的推荐单位予以表彰。服务机构报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通过大赛官网服务机构报名处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二)区域赛时间:
4、7月25日前各设区市组织举办市级赛事,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承办单位自行确定。鼓励各设区市联动当地小微企业园开展大赛落地、项目推荐等工作。各设区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并于7月25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可包含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推荐报送项目信息需与官网报名信息一致,且一经报送无法修改,每个报送的项目附8分钟路演视频介绍。(三)专题赛时间:7月25日前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省中小企业协会分别承办浙大创客组专题赛、协会专题赛,赛事赛程、报名方式、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承办单位自行确定。承办方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专题
5、赛,并于7月25日前将专题赛参赛项目导入全省项目库,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推荐的项目附加8分钟路演视频介绍。(四)省级评审时间:8月上旬根据初赛和项目推荐,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兼顾特色优势和行业分布,产生30个左右项目进入全省总决赛入围名单。(五)尽职调查时间: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现场辅导,确认项目真实性。不接受尽职调查的项目和团队不得进入省级总决赛。存在真实性问题的项目将被淘汰,从备选项目中进行递补审查。通过尽职调查,产生最终进入总决赛的30个强项目。(六)全省总决赛时间:8月下旬全省总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现场演示、
6、答辩、评委当场亮分三个环节。设置创客组和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予以奖励,获奖创客组项目的团队需在决赛结束后60日内在浙江省完成工商注册,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奖金。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对大赛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创业导师予以表彰。(七)全国总决赛时间:10月底-Il月初(具体待定)根据创客中国赛事推荐、评比、评审流程,推荐浙江好项目总决赛优秀项目,参加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七、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
7、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将大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活动开展,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各项活动。(二)扩大活动宣传。各地要根据赛事安排统筹做好宣传.特别是在项目征集、初赛、决赛等关犍节点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短视频新媒体、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及本系统各类宣传推送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扩大赛事影响力。对优秀双创项目和典型案例给予重点宣传报道,并持续跟踪服务。(三)做好配套活动。组织项目对接、创业培训、股改辅导等大赛配套活动,鼓励创业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提供专业服务。(四)定位公益活动。本次大赛活动不得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报名费用。各地大赛活动经费由当地大赛组委会负责解决。(五)做好赛事总结。赛事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报送省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