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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二、实施主体:埔桥区林业发展中心三、主办处室:林政资源管理总站四、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五、办件类型:承诺件六、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
2、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收、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
3、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公布,2016年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包括:(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第九条: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
4、个人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分别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二条:按照规定需要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的建设项目,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3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林资函(2015)835号)一、进一步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管理1.建设项目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按以下权限审批:(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的;临时占用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二)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
5、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含省直管县)审批。(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19号)将“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七、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八、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九、受理条件1 .占用征收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面积低于10公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低于35公顷的,其他
6、林地面积低于70公顷的;2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3.在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林地使用定额之内。十、办理流程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网上申请或者前往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申请。2、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主办人员审查有关材料(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受理。3、林政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验,在被使用林地单位所在地公示IO日后,林政股提出审核意见。4、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党组会做出审批决定。5、允许占用的,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不许占用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H-、办理地点:埔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林业窗口十二、办
7、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十三、是否收费:不收费十四、是否有数量限制:有十五、审查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
8、,可以使用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Il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Il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Il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Ill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九)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V级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三)、(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国家林业局根据特殊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六、年审年检:无十七、咨询方式:十八、监督电话:十九、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流程图埔桥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当面送达或以其他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