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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法的基本原则一、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三、三、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律地位四、四、风险预防原则的概念五、五、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适用 六、六、案例3 “原则原则”一词,是现一词,是现代社会实践和理论研究中被代社会实践和理论研究中被广泛地使用的一个词汇。在广泛地使用的一个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原则的基本含现代汉语中,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义是指“观察问题、处理问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题的准绳”。一、法的基本原则一、法的基本原则4 它具体包括两层含义:它具体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原则是其一,原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
2、而且,而且“只有正确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原则才只有正确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原则才是正确的是正确的”;其二,原则作为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的理性归其二,原则作为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的理性归纳,它包含着人类社会的价值或者社会运行的规律纳,它包含着人类社会的价值或者社会运行的规律,因而它又能够回归到社会实践中,对于人们观察,因而它又能够回归到社会实践中,对于人们观察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具有指导作用。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具有指导作用。5 从原则的含义可以得知,原则是人类逻辑从原则的含义可以得知,原则是人类逻辑思维的一个转换枢纽,它隐含着人类在社思维的一个转换枢纽,它隐含着人类在社会科学理论研
3、究和社会实践过程中追求理会科学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过程中追求理性的一种重要方法。性的一种重要方法。6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的法律原理和准则。在任何一个法律体系中,法的原则都是必不在任何一个法律体系中,法的原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一般认为,法的要素包括:法可少的要素(一般认为,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如在我国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如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便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便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主
4、权原则、法律平等原则、人权原则了人民主权原则、法律平等原则、人权原则等。等。7 在不同的法域中,都存在着围绕一定社会关系而在不同的法域中,都存在着围绕一定社会关系而抽象出来的法的原则。根据法的原则在法的结构抽象出来的法的原则。根据法的原则在法的结构体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体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将其划分为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一般原则和具体将其划分为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原则。相对于法的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相对于法的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法的基本原则法的基本原则在法的结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法的结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法起着更,对于法起着更为根
5、本的指导作用,它体现着法的本质和根本价为根本的指导作用,它体现着法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学体系中的灵魂,决定着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法学体系中的灵魂,决定着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8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关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至今内容,各种著作和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符合当代环境保护法发展趋尚未形成统一的、符合当代环境保护法发展趋势的基本原则。这也反映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势的基本原则。这
6、也反映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人们对其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阶段,人们对其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9 例如,蔡守秋教授主编的环境资源法教例如,蔡守秋教授主编的环境资源法教程程(2010年第二版)里写到的环境法的基本原则里写到的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环境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责任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环境民主原则原
7、则,环境民主原则”;10 吕忠梅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吕忠梅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2008年出版第二版)中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环境公平原则(环境公平原则包括污染者负担制度环境公平原则(环境公平原则包括污染者负担制度,开发者养护制度,受益者补偿制度和主管者负责,开发者养护制度,受益者补偿制度和主管者负责制度),环境民主原则制度),环境民主原则”;陈泉生教授主编的环境法陈泉生教授主编的环境法(2013年出版)中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环境风险预防环境风险预防与公平治与公平治理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公众参与及国家行政干理原则,可持续发展
8、原则,公众参与及国家行政干预原则预原则”;11 周珂教授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007年出版,第1版)中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中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自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原则,环境责任原则资源原则,环境责任原则”;韩德培主编的韩德培主编的环境保护法教程环境保护法教程(2012年出版,第六版)中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中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境保护与
9、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12 曹明德教授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曹明德教授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013年出版,第二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物种平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种平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受益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公众参与原则者补偿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汪劲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汪劲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2011年8月第二版
10、)提出如下环境法的基本原则:预防原则,协调提出如下环境法的基本原则:预防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协同发展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协同合作原则。合作原则。13 从上面所列举的这些有代表性的学者从上面所列举的这些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其中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其中风险预防原风险预防原则是否能够适用于环境法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则是否能够适用于环境法各个领域和各个阶段,能否成为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段,能否成为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有争议的,有争议的,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14赞成者赞成者 赞成将风险预防原则作为我国环境法基
11、本原则赞成将风险预防原则作为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环境法适用预防为主、防治的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环境法适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结合、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预防,对于没能有效预防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治的预防,对于没能有效预防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治理。这实际是允许一定环境污染和破坏存在,在人理。这实际是允许一定环境污染和破坏存在,在人们心理上留有退路,即如果没能得到预防,还可治们心理上留有退路,即如果没能得到预防,还可治理。现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须更重视风险理。现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须更重视风险防范原则,否则经济发展必然
12、带来严重环境问题。防范原则,否则经济发展必然带来严重环境问题。因此,在保护环境的方法和途径上所坚持的原则,因此,在保护环境的方法和途径上所坚持的原则,要由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向风险预防转要由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向风险预防转变。变。15反对者反对者 第一,其界定有主观性,可能被环境保护决策者、立法者第一,其界定有主观性,可能被环境保护决策者、立法者超越科学基础滥用。超越科学基础滥用。第二,其适用可能加重贸易保护主义。由于该原则适用于第二,其适用可能加重贸易保护主义。由于该原则适用于未得到科学证实的环境风险,进口国可以这种不确定性风险未得到科学证实的环境风险,进口国可以这种不确定性
13、风险为由,在采纳这些有科学可能性的信息时,仅选择对自己有为由,在采纳这些有科学可能性的信息时,仅选择对自己有利但潜在不公正的数据,单方采取不必要的禁止进口措施。利但潜在不公正的数据,单方采取不必要的禁止进口措施。第三,其实施成本可能过高。立法者基于风险预防原则制第三,其实施成本可能过高。立法者基于风险预防原则制定的环境标准可能过严,使绝大多数企业产品无法达标,这定的环境标准可能过严,使绝大多数企业产品无法达标,这些标准就成为一纸空文。些标准就成为一纸空文。第四,其运用可能阻碍科技术进步。第四,其运用可能阻碍科技术进步。1617 在我国环境法上,引进风险在我国环境法上,引进风险预防原则具有积极意
14、义:预防原则具有积极意义:第一,有利于缓解我国环境第一,有利于缓解我国环境问题。问题。第二,有利于应对新型贸易第二,有利于应对新型贸易壁垒。壁垒。第三,有利于科学发展观落第三,有利于科学发展观落实。实。18三、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律地位三、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律地位 目前学界对于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地位还存在一目前学界对于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地位还存在一定争论,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认为风险预定争论,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认为风险预防原则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第二,认为风险预防原则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第二,认为风险预防原则不是国际习惯法;第三,认为风险预防原则是防原则不是国际
15、习惯法;第三,认为风险预防原则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38条的规定,作为国条的规定,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是际法渊源的国际习惯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法律者”。一般认为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要。一般认为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需要一般实践的存在;二是心素:一是物质要素,即需要一般实践的存在;二是心理要素,即法律确信。理要素,即法律确信。19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 部分主张风险预防原则已经由国家实践发展成为国际习惯规则的学者认为: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条
16、约和国际组织决议中被频繁引用,再加之一些国家也都支持风险预防原则。如在1997年。匈牙利共和国v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一案中,匈牙利认为风险预防原则已经成为了国际习惯法规则。所以据此可以认为。风险预防原则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法。20 虽然,目前有些国家并不承认,或是不执行风险预防原则,这只能说明这些国家拒绝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而不能成为否认风险预防原则不存在或是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理由,也不能由此否定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习惯法地位。当然,目前有关风险预防原则的内涵和适用标准并不是十分明确,这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风险预防原则的吸引力,但是这最终仅是实施问题,而不能作为否定风险预防原则国际习惯法地位的根据。21不是国际习惯法规则不是国际习惯法规则 主张风险预防原则不是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学者认为:风险预防原则仅是空洞的概念,虽然风险预防原则被一些国际条约援用,但是大多以宣誓性指导方针的形式出现。而且虽然风险预防原则被称之为原则,但仅具有软法性质。因而,在风险预防原则的内涵尚未明确之前,不宜贸然主张风险预防原则为国际习惯法规则。22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规则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国际法委员会于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