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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要求,全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教育根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
2、新为动力,以办好办强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三所学校)和县(区)域普通高中学校为抓手,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2023年,成功申报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推动龙门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仲恺高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加快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成立至少22个教育集团。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数量占比达到7%及以上。到2025年,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成功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
3、量发展实验区。完成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验区、龙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创建工作。全市建成至少10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全市优质教育集团达到36个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90%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数量占比达到15%以上,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到2027年,全市各县(区)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力争3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4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优质高中,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优
4、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主要任务(一)优化县镇村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县(区)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1.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建设优质工程,平安工程,文明工程”为目标,大力改善校园校舍建设,对现有老旧校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骤展开修缮加固工程,逐步完成危房改造,着重推进本市地震易发区的老旧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房屋的鉴定和加固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校舍及校园的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扩容提质,增加学生宿舍和生活设施面积,补充教学科研用房,改善学生运动场所,整体拓展校舍资源,科学合理规划校园内的建筑功能,提升校园建筑的使
5、用效率。到2027年,基本达到宜教、宜学、宜住的整体教学环境,实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目标。加强城镇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巩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大班额成果,逐年提高义务教育标准班额数的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2.着力办好三所学校(即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公办寄宿制学校)。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以县(区)域为单位制定、完善城乡学校整体布局规划,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关系,在保障基本条件前提下,推进以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实施“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
6、,集中力量向三所学校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到2024年,“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待遇有效落实。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1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和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25年,每个县(区)建成1个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1个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成一批一日活动教学乡村特色示范园建设。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基本持平,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o(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3.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资源配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小规模学校撤并(保留)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布局规划中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保留)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改造校舍功能用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功能教室,配齐配足教育教学资源。2025年各县(区)完成小规模学校撤并区域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2027年保留的乡村小
8、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与县(区)域内中心学校办学水平基本持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提升县(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县(区)域高中学校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县(区)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强化市级统筹,推动县(区)域高中特色发展。到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培育5所以上在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领域育人成效显著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实施县(区)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程。实行1+N结对帮扶模式,每所市直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区)域高中。帮扶周期
9、与普通高中学制一致,每周期为3年。帮扶周期中,教育行政部门对结对帮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二)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5全力推进多模式集团化办学。制定实施惠州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坚持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以名校托管、区域联片、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各县(区)结合实际,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薄弱县域高中纳入集团化一体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成立至少22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各县(区)中心城区内每所公办学
10、校(幼儿园)与乡镇村级学校(幼儿园)结对发展全覆盖,全市优质教育集团达到36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6加强学区化办学。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推进4个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建设1个省级和8个市级乡镇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通过保教管理、人员调配、资源配置、研训交流、评价激励五统一,推进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单个独立法人机构的管理模式,到2025年底各县(区)形成13个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试点,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
11、区,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的学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各县(区)根据属地实际情况,2023年底前制定学区化发展具体方案提交县(区)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仲恺高新区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建立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以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学校,构建1+3+N模式(即1所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
12、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振兴乡村教育。8.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2023年底完成各县(区)规范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专项检查。2025年,实现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两类课程的规范开设,探索乡土资源开发与乡土特色教育教学模式,开发地方特色校本教材(读本),提升乡村教师校本资源开发能力,鼓励学生通过多样化的劳动实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调研等学习形式,促进乡村教育与本土文化、地域特色紧密结合。建立完善我市基础
13、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化和均衡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集团化办学评价体系,实现学区内和集团内的龙头学校与其它关联学校捆绑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9.配齐配足三所学校”校长教师。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大力开展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实践锻炼,选派一批城镇青年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担任副校长,培养和储备一批校(园)长。实施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学校校级领导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到2027年,力争县域内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园)长达到50%以上。统筹招聘乡村教师,优先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
14、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惠州实际的银龄讲学计划,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大力实施乡村音体美教师走教”机制,开足开齐课程。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到2025年,农村中小学校的高级教师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10.实施乡村教师共同成长计划。开展乡村教师系列培训计划,加大对全科教师、音体美劳心理等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深入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
15、乡镇中小学校任教至少1年。探索建立正高级教师挂点帮扶三所学校”机制,组织市、县(区)正高级教师与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开展每期2年的挂点帮扶。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教研员5年至少到乡镇中心校指导30次以上;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每学期安排乡村教师上公开课或汇报课。小规模学校教师每学年参加区域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活动总量的80%。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IO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11.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成果,
16、逐年提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县域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辖区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到2025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o(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优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并实施中小学教师同等级职称不同档次的岗位竞聘制度。全面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