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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甲方: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研究院丙方: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和深圳市虚拟大学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招收、培养丙方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博士后招收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考核,确定丙方为乙方依托甲方工作站招收、培养博士后进站人选,考核入选工作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
2、方承担。甲方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及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等手续。二、博士后人员的管理1、丙方在站期间为全职在深工作的博士后,由甲方和乙方按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省市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共同管理。乙方和丙方还应与博士后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在职脱产博士后人员签订工作协议),且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自进站之日起年内为博士后培养工作时间,并向甲方递交相关复印件备份。2、丙方在站工作期限为一年,(年月一年月),一般不得提前离站或延长工作期限。确因科研工作需要提前离站或延长工作期限的,丙方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离站或适当延长工作期限,但
3、提前离站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延长工作期限最多不超过4年。3、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委派、,负责对丙方的科研工作进行定期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及时处理丙方在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乙方为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的经费,并给予必要的研究方法、科研技术和信息资料等方面的支持。丙方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计划、所需科研经费和相关管理办法等由乙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5、乙方应与丙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在职博士后人员签订工作协议),结合科研项目要求签订科研计划书,负责接收、管理丙方的人事档案,为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丙方在站期间
4、为乙方聘用科研人员,需严格遵守乙方的人事管理制度。6、丙方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境)且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7、丙方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进站、中期、出站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丙方应当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提请在站博士后考核。如需提前或延后的,丙方应事前申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8、丙方顺利开题后,由乙方支付丙方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费用支出,可按深圳虚拟大学园博士后日常补助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申请报销。9、丙方在
5、站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I720号)和深圳市虚拟大学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定丙方的退站事宜。(1)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2)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的;(3)中期或出站考核不合格,或在站时间超过15个月还未进行中期考核的;(4)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5)被处以刑事处罚的;(6)因旷工等行为违反所在单位劳动纪律规定,符合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情形的;(7)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8
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9)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10)对因故退站,并于在站期间申领过博士后项目资助的,由培养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题、中期考核邀请的其他单位评审专家2名)会同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其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和有效科研月进行评估,工作站根据其评估意见,对未按期完成科研任务的,测算退款数额,责成博士后按比例一次性退回相应的资助;(11)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丙方进站后,如指导导师或丙方双方对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异议,经乙方协调无效,乙方应书面形式(合作导师应在报告中签署意见)报甲方审批,可办理退站手续。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享受博士后
7、研究人员待遇。丙方主动提出退站的,应赔偿甲、乙双方的损失,甲、乙双方也有权向其追偿。三、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成果归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1、乙方为博士后研究工作提出研究项目、提供项目经费、丙方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其研究成果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并对其拥有占有、使用、转让等权利。2、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应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丙方完成研究工作计划,符合晋升高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出站前可按甲方所在省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程序与要求在甲方所在地申请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丙方完成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丙方
8、有阶段性成果转让,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4、丙方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的,丙方按国家有关法例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5、丙方在站期间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为甲乙方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至少发表在期刊上)且以乙方为第一著名单位;申请(国内/国外)(发明/实用新型/商标)专利一个。6、丙方为甲方智库建设特聘研究员,其在站期间应为甲方提供不少于1篇调查研究报告。经甲方采纳后,收录在甲方战略研究期刊上,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稿酬费用。7、甲、乙、丙方相关人员对涉及博士后科研成果及相关商业秘密、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四、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和深圳市虚拟大学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未明确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当三方意见不一致并无法达成共识时,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处理。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丙方进站后生效。甲方: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盖章)代表:日期:年月日乙方:研究院(盖章)代表/导师:日期:年月日丙方: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