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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法(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实现高质量量进展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参照某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方法某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企业董事会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指导建议或意见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法(2023年版)等规定,结合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管理的
2、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负责人,负责人包括企业党委成员、董事会成员(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经理层成员,纪委、工会等其他班子成员参照执行。第三条企业经理层成员还需依照本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法或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法等相关方法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同一企业经理层成员与企业负责人考核挂钩。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固树立新进展理念,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二)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进展规律,推动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企业活力。
3、(三)坚持依法依规。依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职权,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进展有机统一。切实发挥企业战略引领作用,构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五)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坚持权利义务利相统-.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全面预算管理相统一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六)坚持分类考核和对标考核相结合。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市场竞争程度、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进展阶段等特性,深化分类考核,提升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行业对标,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4、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实行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第二章考核导向第六条突出效益效率,引导企业加快转变进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劳动产出效率和价值制造能力。第七条突出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行业技术弓I领,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0第八条突出实业主业,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实业,乐观培育新动能,不断提升可连续进展能力。第九条突出风险防控,引导企业关注债务风险,压降负债率和带息负债比,促进企业健康进展。第十条健全问责机制,引导企业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防止国
5、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本平安。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提出咨询建议或意见。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审查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进行决策前的审查。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是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目标值、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结果及奖惩
6、建议方案。第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是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企业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及奖惩兑现建议或意见。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其他关于职能部门按部门职责参加、协助、协作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第四章考核分类第十七条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市场竞争程度、进展阶段、行业类别的不同,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第十八条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和集团企业现状,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为电力供应类企业、综合能源类企业、房地产开发类企业、文旅类企业、IT(信息化)类企业五大类别。依据电力供应类企业电力普遍
7、服务责任、供电规模、盈利能力的不全都性,将电力供应类企业分为a、B两类企业,进行差异化考核.(一)A类企业。供电量2亿千瓦时(含)以上或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为A类考核企业。(二)B类企业。供电量2亿千瓦时以下和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为B类考核企业。第十九条其他差异化考核分类。对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考核企业服务质量、运营效率、保障能力等社会效益和承担的战略任务、专项任务履行状况。对任务要求高的企业,重点考核企业在建项目进度履行状况;对销售任务要求高的企业,重点考核对外销售能力;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重点考核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8、等;对结构调整或转型企业,重点考核结构性改革、主业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展等;对具备市场对标条件的企业,依据行业对标和区域对标,重点考核短板指标。第二十条企业依照上述原则进行分类,确定考核指标及权重,并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第五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二十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指标设置分为党建及党风廉政考核、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平安环保考核、基本考核、重要专项行动考核、奖励加分、考核扣分。(一)基本指标。电力供应类企业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售电量和综合线损率指标;综合能源类企业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检修调试履行率和营业收入指标;房地产开发类企业、文旅类企业、
9、IT(信息化)类企业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和项目进度指标。基本指标由集团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进展状况,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原则上选取13个指标。(二)分类指标。分类指标包括营运效率、成本监控、风险监控、短板指标、产品服务质量、营运保障能力、内部协同等指标。分类指标由集团公司依照企业类别,原则上选取15个指标,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三)重要专项行动考核。主要考核企业开展的重要专项行动工作履行状况,属于扣分项,不占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权重。年度考核指标设置及权重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二十三条考核指标权重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市场竞争程度、进展阶段、行业类别及差异化
10、考核分类等综合确定。总体原则突出体现经济效益为中心,同时强调企业进展战略与风险防控、可连续进展、高质量量进展等方面密切结合。第二十四条目标值、对标值。(一)目标值原则上依照集团公司核定的企业预算目标值确定,目标值要符合企业实际、富有挑战性。原则上依据企业上年履行值和前三年平均值两者的优值剔除非正常因素确定,特殊情况依据企业进展战略、经营状况、进展阶段、行业特点、市场对标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二)对标值原则上依照省内国有企业“同行业、同规模、同职位、同业绩原则开展。电力供应类企业。A类考核企业以综合线损率与省内上市公司同业对标,B类考核企业以综合线损率与A类企业平均水平对标。对标考核计分分值不低于
11、该项分值的15%o其他类企业。依照企业经营性质和进展周期选择营业收入、项目进度、回款率等指标中的一个指标与省内国企同业进行对标,对标考核计分分值不低于该项分值的15%o(三)企业受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不行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化的,集团公司视影响程度同口径剔除影响因素,合理确定目标值、对标值。(四)类目标值参考项目可行性争论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批复资料文件或同类项目对标确定。第二十五条考核总分。年度考核总分=党建及党风廉政考核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平安环保考核得分+基本考核得分-重要专项行动考核扣分+奖励加分-考核扣分。年度考核总分封顶分值为130分。第二十六
12、条为鼓舞科技创新、内部协同业务进展,企业研发投入、内部协同让利等营销推广当期损益的,经集团公司认定后可视同利润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依据集团公司管理要求,设立奖励加分和考核扣分规则,包括基础管理、集团公司交办任务、维护稳定等,不占考核指标计分权重。奖励加分及考核扣分规则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第六章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第二十八条任期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考核期与能投集团对集团公司的考核期全都。第二十九条任期考核指标设置分为基本指标、分类指标。(一)基本指标。电力类企业基本指标为国有资产保障增值率、任期内成本费用率和平均售电量增长率;其他类企业基本指标为国有资产保障增值率、任期内成本
13、费用率、任期内利润总额合计和项目进度指标。基本指标由集团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进展情况,在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原则上选取13个指标。(二)分类指标。分类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资产证券化、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及转型、重点工作、保障任务等指标。分类指标由集团公司综合考虑企业功能定位、进展阶段、行业类别及差异化考核分类,选取13项指标,在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中明确。(三)任期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应用。以三年任期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平均值乘以权重比例。任期考核指标设置及权重、各考核指标内涵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三十条目标值。(一)目标值原则上依据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和企业实际状况,结
14、合企业上一任期实际履行值确定。新设企业或设立不满三年的企业由集团公司依据实际状况确定。(二)企业受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不行抗力等因素影响,任期内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化的,集团公司视影响程度同口径剔除影响因素,合理确定目标值。(三)类企业目标值参考项目可行性争论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批复资料文件或同类项目对标确定。第三H-条考核总分。任期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任期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应用得分。任期考核总分封顶分值为130分。第七章考核程序第三十二条企业年度与任期生产经营目标考核指标及权重设置,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建议或意见,依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审批确定。每年依据企业的状
15、况变化及部分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性的特点,年度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和权重分配可以做适当调整,具体指标在年度与任期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第三十三条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一)各方的单位名称、职位、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五)其他需商定的事项。第三十四条年度与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签订程序:(一)企业报送考核目标建议值。所属企业在每年11月底上报下一年度经营业绩各类考核目标猜测值和建议值。次年1月20日前可依据上年经营目标履行状况,上报当年考核目标猜测值的调整建议。在任期第二年H月底上报任期经营业绩各类考核目标猜测值和建议值。(二)集团公司核定考核目标值。集团公司结合各单位上年及前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各类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定,以集团公司批准的预算值或批准的投资方案、年度重点工作、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任务等确定。考核指标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实际履行值或前三年实际履行值平均值。对处于行业下降周期或与经济增长目标要求偏差较大的企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上年全行业实际平均降幅及当年预期降幅等因素,由集团公司直接下达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三)签订年度与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年度与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通过批阅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