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县供销社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下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下属企业是指县社下属的XX公司、XX公司、再生资源公司、土产公司、贸易中心、资产管理公司等X家下属未改制企业。第三条下属企业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制,企业所有收入统一进县社资产管理公司银行账户,由资产管理公司集中核算、分账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第四条县社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下属企业总会计,负责分单位核算下属企业账务。下属企业设报账员
2、,按月上报资金收支报表,督促下属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报销各项费用。第五条下属企业人员有关待遇标准由下属企业研究提出,报县社研究确定,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提高标准。第六条下属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添置生产设备或办公用具的,由购置单位申请,先报县社审批或备案同意后购置,进行财产登记。财产实行登记签名制,使用单位要落实专人保管,工作调动要办理移交手续。对固定资产的租赁、改建、新建、出售等需召开企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好会议记录上报县社审批或备案。第七条公务接待应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接待一律要填写公务接待单,及时报销,严禁欠账接待。第八条下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县社财会股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社财会股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下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