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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项目(包括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经营性高速公路),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协调联动、质价相符的原则,有序推进、稳步实施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根据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期限内实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浮动管理。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
2、实施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及时通报考核评价结果。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理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高速公路下浮收费标准事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职责负责做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浮动管理有关工作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浮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等相关工作。省公路事务中心根据其职责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做好相关事务性工作。第五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和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是高速公路运营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高速公路运营主体责任,依法对承担的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负责,自觉接受和配合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
3、全畅通、路况优良、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因路况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导致收费标准下浮而减少的通行费收入,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自行承担,且不因此减轻或免除其应当承担的高速经营管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第二章考核指标及基本要求第六条考核评价指标包括路况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其中路况主要指公路养护相关指标,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包括服务区服务、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车辆超限治理、路网运行监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等六项内容,考核评价总分为100分。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省统一安排和本办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行业和社会的监督评价,自觉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项目重大质量问题、工程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处
4、置,不断提高路况和服务质量,积极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全面推进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第八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养护技术标准规定,编制中长期养护规划和年度养护计划,不断提高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技术状况水平、安全保障能力、综合服务水平和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做好高速公路及设施的养护宣里工作,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设施进行检测和评定,按照要求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供公路技术状况数据(含收费站超宽车道通行数据),并为社会公众查询其技术状况信息提供便利,保障高速公路及设施技术状态良好、服务功能完备。第九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省相关规定,加强
5、运营管理,做好服务区服务、收费服务、车辆救援服务、车辆超限治理、路网运行监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承担公益服务义务,履行维护维修责任,确保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整、服务环境安全卫生舒适。第三章考评的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第十条省交通运输厅依据本办法及考评细则牵头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可根据每年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对考评细则进行优化调整。第十一条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可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考核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各方的监督。省
6、交通运输厅应于每年度组织一次全面考评,根据本办法及其考评细则制定具体考评方案,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并在次年的3月完成考评,公布上一年度的考核评价结果。第十二条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经营性高速公路以每一单独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的高速公路运营项目、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以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每一相对独立的路段运营项目为一个独立的考核评价单元。第十三条省交通运输厅按照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结果,进行年度评价和排名。年度考评95分以上(含)的,为优秀;年度考评95以下80分以上(含)的,为合格;年度考评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十四条年度考核评价优秀且排名全省前5名(含)的,省交通运输厅予以通报表扬,
7、并向社会公示,除路况服务质量检查按相关规定进行外,该高速公路次年度可免于按本考评办法进行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自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整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整改期的,应当提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后,应在经批准的延长整改期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限届满,省交通运输厅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省交通运输厅可以责令二次整改,二次整改自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整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二次整改期限届满,省交通运输厅再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次年度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
8、车辆通行费,下浮不超过省人民政府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的5%(具体见考评细则),时间不超过一年。在下浮期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全面履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速公路,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省人民政府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最大下浮幅度不超过5%,期限不超过一年:(一)因公路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险情的。(二)因公路经营管理者原因导致交通拥堵或者因服务不规范,引发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三)因公路经营管理者落实反恐、维稳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暴恐案(事)件或严重维稳事件的。(
9、四)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收费监管、运行调度、超限超载规定要求工作不到位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第十六条被考评高速公路同时存在多种下浮收费标准情形的,按照最大下浮幅度核定次年度收费标准。第十七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下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后,省交通运输厅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和实施时间组织实施,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示。下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到期后,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恢复原通行费收费标准,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示。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省交通运输厅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全面、诚信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和相关法律义务,同时应为
10、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提升路况服务质量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第十九条对推进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研究解决;对其中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第二十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上年度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年度得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复核;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听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陈述、申辩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复核工作。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附件: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细则评价项目序号评价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满
11、分100分)职责分工L路况养护(30分)LI公路技术状况1技术状况检测和自动采集率100%o公路技术状况指数:主线: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l93,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93,PQI优等路率950连接线: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LPQl优良等路率满足连接线所在市州对应的路况目标要求。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10据高速公路自检和省级技术状况抽检结果按省政府批复的收费路段进行计分。未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自检工作的,直接计0分。自检里程(含上下行,施工路段、灾害路段及缺陷责任期路段除外)与收费里程相比,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内容全面,路基、桥梁、隧道、沿线设施每
12、缺1项扣2分。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内容全面,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每缺1项扣2分。优等路率未达标准,每项扣2分。连接线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每缺1项扣2分,连接线优良等路率未满足连接路况养护考评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养护管理的处室牵头,省公路事务中心具体承担。开展日常养护,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况水平。备注:已移交地方政府管养、已停止收费或属性变更为城管路段的路段不纳入考核范围。线所在市州对应的路况目标要求,每项扣2分。路基路面、桥、涵、隧、交通安全设施等未及时进行日常养护,路容路貌较差或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风险隐患,每发现1处扣0.2分。因上述养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每次扣
13、3分;或受到省政府及主管部门督办、约谈、通报的每次扣2分。上述事项最多扣10分。1.2桥隧技术状况2按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桥梁隧道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桥梁和隧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一、二类桥梁比例298%;当年危桥(四类、五类)处治5按部省要求开展桥隧技术状况检测,未开展每项扣0l分。桥隧总体技术状况,根据高速公路自检和省级组织的技术状况监测结果评分,一、二类桥梁比例大于98%;当年危桥(四类、五类)处治率为100%;当年危隧(四率为100%;当年危隧(四类、五类)处治率为100%。类、五类)处治率为100%。未达到上述标准每项扣0l分。省级监测发现四类、五类桥梁和四类、五类隧道,每座扣1分;发
14、现三类桥梁和隧道且当年未安排维修计划,每座扣0.2分。上述事项最多扣5分。评价项目序号评价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职责分工每年根据部、省养护管理重点工根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专项任务工程的评估报路况养护考L路况13作部署,针对如隧道隐患整治、告进行评分,评估不合格的,每个项目扣0.1分。评由省交通养护和重点任3危旧桥梁改造、事故多发路段优5抽查专项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内业资料不运输厅负责(30务化整治、限速标准调整、养护智齐全的,每项扣0.1分。养护管理的分)能化试点工程等专项任务,及时专项任务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合格或被部、省通报的,处室牵头,省编制专项实施方案,落实组织机
15、构和资金,规范完成设计、造价审查与批复等前期工作,按期完成部、省下达的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每项扣0.5分。上述事项最多扣5分。公路事务中心具体承担。1.4治理能力评价4根据国省道综合养护管理能力提升“双评双促专项行动中治理能力评价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主要包含科学决策、养护工程及统计、养护市场、应急管理、路网保通、通行服务、公路隐患整7根据国省道综合养护管理能力提升双评双促”专项行动中治理能力评价情况进行打分。得分达到治理能力评价总分80%的,得基础分5分,剩余2分根据排名内插计分。)w三,路容路貌、智慧养护、信息报送等内容。1.5社会评价5结合养护综合管理能力双评双促”专项行动,以高速公路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为基本依据,采取反向扣分。3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每有一起核查属实的有效投诉扣0.2分,总分3分,扣完为止。评价项目序号评价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职责分工服务区不具备停车、如厕、加油、加水、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