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 政发(2017 ) 159号),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本次改革的试点 实施区域,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落地和有效运行,现制定 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解决市场主体办证难 的问题,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 理方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 营商环境。二、主要内容(一)改革审批方式积极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将 省政府确
2、定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五类管 理方式,具体为:取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审批改为备 案行政许可事项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23项、提 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行政许可事项37项、加强市场准入 管理行政许可事项33项。涉及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经济 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连 云港检验检疫局驻开发区办事处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 下基本同步、做法基本相同的原则,做好同上级部门的对接沟 通和措施细化,及时出台各项改革审批方式的监管举措,确保改 革不走样。1 .取消审批(共
3、5项)。对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备 充分的市场自由竞争条件、通过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能够实现自 律管理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取得营业执照后 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连云港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责任部门要加强同上级部门的对接,做好相关事项的政策解 释工作,并按照属地监管、协同监管等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保证改革举措落到实处。2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共2项)。对政府需要及时、准确 获取相关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跟踪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事 项,改为备案管理。申请人将备案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 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
4、备案材料进行 核准或许可,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予以纠正或处罚。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要及时掌握上级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 件、内容、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报送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备案示范 文本,做好相关事项的政策解释工作,并按照属地监管、协同监 管等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23项)。对需要符合一 定条件,经现场验收、样品检测等实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的事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 经营行为且风险可控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 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达到法定许可条
5、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建 设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责任部门要按照事项权限,认真制定告知承诺办法和告知承 诺书格式文本,重点明确以下内容:获得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标准和技术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申 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和作出不 实承诺的法律后果。按照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 的批后监管举措,重点对申请人是否履行承诺开展检查,发现企 业未达到许可条件即开展生产经营的,取消其审批文件并纳入信 用监管。对于申请人有不良记录的,不实行告知承诺;对承诺不 实的,
6、依法记入不良记录,并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 批方式。各部门制定的告知承诺办法、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以及 批后监管举措,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4 .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共37项)。对暂时不能 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 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 果有明确预期。责任部门: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 市场监管局、连云港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 区分局、连云港检验检疫局驻开发区办事处相关部门要按照事项权限,进一步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 南,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
7、限,实现 服务事项标准化,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要进一步减 少申请材料,简化办理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 料,一律取消;凡申请材料能够整合为申请表的,一律整合为申 请表,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要健全完善一次 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咨询服务等基本服务制度,强化窗 口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树立服务形象。要深化“不见面审批(服 务)”改革,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创新 业务模式、改革管理制度、强化协同治理,加快构造系统科学的 智能化政务,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各部门完善后的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服务制度,经市法制 办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5 .对涉
8、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共33 项)。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 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强 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但必须 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办结。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安监局、 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责任部门要完善审批管理,把握风险节点,强化风险防控, 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办理时间。各部门提出的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 具体措施,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二)切实加强监管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必须切 实加强事中事
9、后监管。各部门要克服只管有证的、不管无证的、 不审批就不监管、出了问题就暂停审批等错误认识,做到不管部 门发不发证、不管企业有没有证,都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 主管谁监管”、属地监管等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并充分运 用协同监管、风险研判、联合惩戒等监管举措,认真履行监管职 责,坚决防止审批与监管脱节,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1 .厘清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纳入改革试点的IOO 项审批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 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都要负起监管责任。对于实行告知承诺 制、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事项, 相关部门要逐项出台措施,建立制度体系
10、,强化日常监管,防止 “自由落体工善于运用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履行监管职 责,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真正实现“宽进严管”。2 .推进信息共享,实行协同监管。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市 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 中产生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黑名单及其他依法应 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为 联合监管、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市场监 管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以及部门监管 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在市场主 体注册登记后,落实“双告知”制度,即通过书面告知办事者领照 后需办理
11、相关许可,通过信息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相关许可部 门。3,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推进综合监管。依托“双随机”监管 抽查系统,各部门要不断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明确检 查频次、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对投 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 法违规记录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4 .实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研判。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通过随机抽查、数据监 测、社会举报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 析,预测监管风险,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分类,实现科学化、协 同化、精细化监管。5 .加强
12、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部门间各项联 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 机制,对市场主体实施惩戒的信息实现部门间实时共享。加强跨 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 戒机制。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 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三、推进时间(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底前)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4月底 前,完成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监管措施的制定。(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2月)5月1日至12月22日,所有纳入我省“证照分离”改革的事 项按要求在我区试点实施,各部门要做好政
13、策讲解,跟踪落地及 监管工作,并做好9月份迎接省政府的评估验收的工作。(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份)加大对成效显著的改革试点案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总结并推 广改革先进经验做法。四、组织落实(一)加强责任落实。区审改办负责改革总体牵头推进和协 调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健全完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 制,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 度重视,积极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方案细化工作, 做好改革试点前的各项准备、改革实施后的跟踪落地、政策口径 的前后衔接,理清每个事项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向企业、群众宣传我区 的改革试点工作,广泛听取
14、企业、群众的意见,及时将问题、障 碍和需求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切 实做好政策口径的解释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过程中先进的 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 氛围。(三)加强督促检查。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部门 绩效考评范畴,区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 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市编办(市审改办)将会同相关 部门,加强改革试点情况督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 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刁难市场主体的 要严肃问责。附件:连云港开发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具体事项 分工表(IoO项)连云港开发区推
15、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具体事项分工表(IOO 项)责任部门序号省政府文件中规定的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完全 取消批为案 审改备全面实行 告知承诺提高透明 度和可预 期性化入管 强准监区党群部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省人社厅区经发局2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区经发局(直报)区经发局3拍卖业务许可区经发局(直报)区经发局4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核区经发局(直报)区经发局5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省商务厅区经发局6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审批商务部区经发局7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许可省经信委区经发局8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工信部 省经信委区财政局9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省财政厅区财政局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区财政局区财政局11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区财政局(直报)责任部门序号省政府文件中规定的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完全 取消批为案 审改备全面实行 告知承诺提高透明 度和可预 期性化入管 强准监区财政局12保险公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