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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1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 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 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 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 压。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 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 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 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 的原则
2、。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 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 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 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 范围。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 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 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 药库负责处置。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 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
3、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 库存,以免造成浪费。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 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 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 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2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 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 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Ilo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
4、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审批确定。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 进行采购。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 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 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 手续。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3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 为片剂单价1.OO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 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 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3、凡
5、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 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 处理。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 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 应帐物相符。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 费报销的现象发生。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 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 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 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 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
6、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 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 品使用于临床。Ih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 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14、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4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 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 科室
7、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 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 法律法规。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 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 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 复印件存档备查。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 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
8、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 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 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 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 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 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 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 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
9、 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 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 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 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 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 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 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 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5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
10、品使用情况及 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 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 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 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 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 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 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 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 购、自制、
11、自销。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 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 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 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 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 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 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 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 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 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7、购进首营
12、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 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 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 程序采购。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Ih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 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 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 规供应商名单。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 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 悉了解临床用药情
13、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 来。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 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 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 行为。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 品采购活动的监督。药品进销存的管理制度6(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 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依法购进。(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 合格,
14、持证上岗。(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 位进货。(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 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 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 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 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 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 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 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 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 “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 后方可经营。(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