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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宗交易协议甲方(卖出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买入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股票大宗交易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1 .交易方式甲方将所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股份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给乙方。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以指定的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减持股份。2 .交易期限2.1. 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及数量进行大宗交易。3 .交易数量在交易期限内合计完成一股股份的大宗交易。具体安排如下:(1) _年_月一日至一年_月一日完成
2、股股份的交易;(2) 一年_月日至一年一月一日完成一股股份的交易。4 .交易价格4.1. .每股交易价格按每次大宗交易前一日收盘价的确定。42如每股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的,乙方有权选择放弃本次大宗交易,如乙方选择放弃本次大宗交易,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放弃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原汇出账户,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4.3. .如每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的(百分之)的,乙方有权选择放弃本次大宗交易。乙方选择放弃本次大宗交易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放弃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原汇出账户,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44如每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的(百分之)的,乙方有权选择放弃当次大
3、宗交易,拟交易股份数量递延至下次交易。交易期限届满,存在由于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的(百分之)导致的未能成交股份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放弃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定金退回乙方原汇出账户,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5 .交易账户5.1. 甲方交易账户证券营业部全称:席位号:股东名称:股东账号:5.2. 乙方交易账户证券营业部全称:席位号:股东名称:股东账号:6 .交易流程6.1. 交易当日双方分别指派工作人员对交易事宜进行协调。甲方指派人员:请填充乙方指派人员:请填充62交易当日,双方向证券营业部进行大宗交易申报和报备。7 .保证金7.1.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内指定请填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4、保证金人g匝(大写)元(元)。7.2. 甲方指定保证金存入账号信息如下:户名:_账号:_开户行:_7.3. 乙方原汇出账户(保证金退回账户)信息如下:户名:_账号:开户行:7.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全部交易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退回乙方原汇出账户。7.5. 在本协议指定的交易时间内,乙方应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接盘;如乙方放弃接盘,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7.6. 甲方保证将所持股份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及数量卖给乙方或其指定的证券账户,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将该股份卖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未能完成大宗交易接盘,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双倍
5、返还保证金。8 .陈述与保证8.1. 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应被视为单独陈述与保证(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的相反规定),而且前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不应因参照或援引任何其他陈述与保证条款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而受到限制或制约。8.2. 如有与下列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符的情况,做出陈述与保证的一方已于本协议签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披露。83各方承诺,如果其知悉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任何情形,使该方作出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变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误导性,将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余方。8.4. 协议各方均承诺:8.4.1. 该方系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实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8.4.2.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该方拥有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力、权利,已取得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8.4.3.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8.4.4. 该方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任何义务不会:(1)违反该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2)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3)违反对该方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协议、合同、文件、该方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该方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9 .保密义务9.1.
7、本协议各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9.2. 保密信息接收方为本协议目的可向其确有必要知悉的雇员、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该等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该等人员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视为接收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9.3. 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条规定泄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4. 上述保密义
8、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需履行。10 .违约责任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0.2. 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0.3. 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11 .合同送达方式11.1. 为更好的履行本协议,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地址: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
9、机:11.2. 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11.3. 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1.4. 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12 .其他约定12.1. 不可抗力12.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
10、2.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2.2. 合同解释12.2.1. 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
11、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12.2.2. 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12.2.3. 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12.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13.其他13.1.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3.3.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