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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指南_、两房一店”(一)制定整治标准。5月31日前,细化沿街店面排查 整治指导标准。(二)开展试点建设。6月10日前,组织人员完成整治 工作培训,建立“两房一店”隐患清单,选取5-10家具有 代表性的沿街店面建成整治示范点。(三)全面推进整治。各村对照“两房一店”清单实行 销号制管理,全面推进整治。7月1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四)强化督导检查。县消安委办组织对各镇(街道、 联盟)整治情况进行核查,抽查已整治合格的“两房一店” 不少于20%o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违规住人排查不彻底 的镇(街道、联盟),县消安委办进行通报约谈,实现违规 住人“清零”。对拒不改正的“两
2、房一店”,由县消安委办 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电力等部门和镇(街 道、联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处罚、拘留、断电等措 施。二、“三合一”场所(一)全面摸清底数。6月10日前,对辖区“三合一” 场所全面排摸,切实掌握底数。(二)全面推进整治。建立辖区“三合一”场所隐患整 改清单,明确住宿人员搬离或技术改造时限。7月15日前, 全部整改完毕。(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整 治情况进行核查,抽查已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不少于 50%o镇(街道、联盟)、经济开发区将整改期限内拒不改 正的“三合一”场所上报县消安委办,县消安委办牵头组织 联合执法行动。三、生产企业(三)
3、强化督导检查。县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对镇(街道、 联盟)、经济开发区整治情况进行核查,抽查已整治合格的 生产企业不少于10%o由镇(街道、联盟)、经济开发区将 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生产企业上报县消安委办,由县消安 委办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7月15日前,各地重点整治行 业企业对照整治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四、人员密集场所(一)组织行业单位自查。6月30日前,由教育、民政、 统战、经济商务、卫健、文广旅体等行业结合消防领域风险 普查工作,组织行业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二)强化督导检查。由县消安委办组织对各行业领域 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已整改完成的单位不少于10%o检查发 现的问题,由县消安委办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部门 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