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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技术有限公司货物买卖合同买方:XX技术有限公司供方: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本合同由XX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买方”)和(下称“卖方”)于202X年11月日订立生效。依据本合同制定的有关附件、补充合同、采购订单及相关修订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0定义“合同”指本合同及与其相关的所有附件、补充合同、采购订单(PO)及相关修订书和补充规定。“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包括全部法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货物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和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的全部保险费用,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
2、风险的保险费用。“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需向买方提供的全部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需由卖方承担的那些与提供货物相关的辅助性服务,例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项目现场”系指合同中列明的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天”系指日历天。2.0合同标的2.1 货物描述(见附件1)序号货物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1机柜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合同价格(小写):合同价格(大写):2.2 技术规范说明:(技术规范见附件)2.3 原产国与制造商:3.1 合同价格和付款
3、条件3.1 除非双方在订单和/或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款项应当在甲方验收并接受服务和/或验收成果后的六十(60)天(“付款日”)支付,即人民币:XXXX(RMBXXXX)o供应商应当在付款日前三十(30)天将发票原件寄给甲方。任何发票的日期或提交不得早于服务和/或验收成果验收日。如订单中无特别约定,付款应以人民币支付。甲方,可无需事先通知卖方,直接在发票金额中抵消或扣除卖方欠付甲方的任何费用、损失或赔偿、已支付的不合格货物或服务的款项等所有金额。3.2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出者必须是卖方本身,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须注明货物的原产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户名、开户行、账号
4、等银行信息须与卖方提供给买方的银行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须事先给予买方书面通知,并经买方同意。买方付款应付至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6%)上指定的账户。3.3 买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付款并不意味着对货物的接受,只表明货物进入买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和测试的阶段。4.1 交货4.1 交货地点和时间:卖方应于202X年1月X日前将货物运送至XX交给买方指定人员(XX市XX区XX路X号),办理交货手续,同时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卖方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以及卸货等费用。4.2 提前交货: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提前交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如果买方同意提前收货,则卖方应支付因此而
5、引起的买方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后至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期间的仓储费及买方为此而支出的其它费用。4.3 迟延履行:如果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卖方应将更改后的交货日期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0.5%的违约金,迟延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如果卖方不能交货达到4周,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卖方仍需向买方支付前述迟延交货违约金。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前述违约金。如果卖方对于本合同的其他重要条款存在重大的履约迟延,相应的付款将被推迟、扣减,直到卖方履行完毕。4.4 交货通知:卖方应于交货前2天以
6、书面形式(出货通知书)通知买方交货时间及地点,该书面通知应包括卖方名称、地址、电话、指定接收人、交货日期、货物、交货数量、合同号等内容。卖方应在装运完毕后2小时内传真给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6%)、装箱单及装运通知,并注明合同编号、品名、发运数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6%)总金额、毛重、件数等内容4.5 运输方式:卖方应以货运方式进行运输,货物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4.6 包装条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货物的包装由卖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的包装费用。包装采用崭新、适合长途、多种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能耐高温、耐严寒、防潮、防湿、防震、防冲击、防尘、能承受野蛮装卸。每件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
7、号、毛重、净重、尺码以及“此边向上“、”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标志。卖方应对因包装或标识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坏、尘染或锈蚀负责。4.7 保险:卖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6%)金额(或合同总金额)Il0%投保一切险。4.8 所有权和风险:货物的所有权以及灭失、损毁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给买方之时起转移给买方。5.0检验和测试5.1 出厂检验:卖方提供的货物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买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5.2 到货检验:5.2.1 买方收到货物后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的期限、标准和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5.2.2 货物检验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检验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其他资料。6.1 保证6.1 卖方做出下
8、列陈述和保证:6.1.1 卖方有权签订本合同,且其对本合同的履行不会违反对卖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规章或法令;6.1.2 不存在针对或危及卖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买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6.1.3 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设计上、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6.1.4 货物或服务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6.1.5 货物是全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6.1.6 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1.7 卖方交给买方的货物,均不超过相应的存储期限。6.2 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及服务验收合格后12月。6.3 违反保证的责任:如果卖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条款,买方有
9、权要求卖方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补救措施:6.3.1 卖方同意退货,并以合同规定的货币返还退货部分的货款,卖方并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退货货物所支出的其它费用;6.3.2 根据货物的瑕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价格;6.3.3 修理、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或设备,或重新提供服务,以符合本合同规定。卖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延长期限由买卖双方商议后确定。6.3.4 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后15天内卖方未
10、能予以答复,该违约应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纠正违约,买方将有权从议付货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上述金额。如果议付货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金额,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6.2 伴随服务与备件7.1 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书面要求,履行下列伴随服务:实施或监督货物现场装配/调试/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提供货物详细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在卖方工厂和/或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
11、行、监督、维护和修理;以上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总价中。7.2 备件:卖方保证,在所供货物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按照市场合理的价格提供终身的备件供应服务O8.0合同变更和终止8.1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买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就图纸、装运、交货地点、服务等进行变更,并针对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时间的增减、合同价格以及交货时间等的调整,对本合同加以修改。8.2 合同终止:如果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对方而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必因此支付任何费用:8.2.1 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不能供货,供货货物与本合同不符等),并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能纠正该违约。8.
12、2.2 一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8.2.3 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8.3 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向过错方索赔的权利。9.1 知识产权和许可9.1 使用许可:卖方授予买方使用或销售货物所需的相关许可,如果许可权属于第三方,则卖方应自担费用为买方获得该许可9.2 知识产权:对因卖方的货物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针对买方的索赔,卖方应当负责应诉并为买方抗辩,或在买方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保证买方利益不受损害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裁定的赔偿金、罚款、以及买方的合理的律师费。如果卖方知道或发现存在如前所述的侵权问题会影响卖方根据本合同的供货能力
13、或影响买方使用或销售货物或服务,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下列各项中最先可行的补救措施:(1)使买方得到继续使用或销售符合本合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权利;(2)修改货物或服务,使其不侵权并符合本合同规定;(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的货物替换该侵权的货物;(4)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接受侵权货物或服务的退货,并退还买方就此已付金额。9.3 免于赔偿: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卖方货物或服务侵犯第三方权利而导致的索赔,卖方不承担责任:(1)买方将货物或服务与其他货物或服务结合,且如果不是这种结合的话,货物和服务不会侵权;(2)卖方采用的是买方原设计;(3)非卖方作出的或未经卖方授
14、权而对货物进行的修改。10.1 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仅能用于执行本合同之目的。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1)已属于公知领域内的任何信息,或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成为公知领域的信息;(2)接收方在披露时已经通过合法方式获得的信息;(3)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4)根据法律法规被要求披露的信息,但此种情况下,接受方应当及时通知披露方以便其能够采取措施保护其保密信息。10.2 不可抗力:对于因受影响方所不能控制的任何事件导致的本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
15、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和暴风雪、泥石流、水的冲蚀、爆炸和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不包括劳资纠纷。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送给对方。10.3 一般条款:12.1 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的形式来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12.2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责任分包、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其附属机构,任何一方对转让的同
16、意与否不得无故拖延。任何对本合同未经批准的转让都是无效的。12.3 联络:本合同的双方通过本合同规定的双方代表进行联络。12.4 合同份数:本合同以一式四份的形式签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都被视为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5 卖方及卖方人员:卖方是独立的立约方,本合同不在买方和卖方之间或者买方与卖方人员之间确立代理关系。买方不对卖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卖方应:(工)确保卖方及其人员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法令及许可证规定;(2)负责卖方人员的监督、控制、薪酬、代扣税金、健康和安全;(3)确保卖方人员在买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买方的有关规定;(4)如果买方以前的雇员被卖方分派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须